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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3号:版主委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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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自愿申请、择优任用原则,现委任如下五名网友为论坛版主。

1、任命黑马张三为“金庸的江湖”版主。

2、任命小刀快手为“仗剑武林”版主。

3、任命剑拨弩张为“江湖走笔”版主。

4、任命美女小龙女为“情缘仙谷”版主。

5、任命纵横苍穹为“情缘仙谷”版主。

望以上版主尽心竭力,振兴论坛,以发贴为重,以金迷为重。发言无罪、灌水有理!


特此!


附件:

关于责令各版主创建门派的决定

根据部分网友增加论坛门派的建议,现责令各版版主到“社区服务”——“社区帮派”中创建门派,以增加论坛娱乐性,突出江湖味道。望各版主迅速行动,不得有误。

另:如版主资格撤消,其门派也将相应撤销。请各版主注意。


[此帖子已被 金庸的江湖 在 2004-4-29 17:12:16 编辑过]
发表于 2004-4-2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拥护社区区长金庸的江湖的英明决定哦!
发表于 2004-4-2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发表于 2004-4-3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发表于 2004-5-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言无罪、灌水有理!
=============================================
但只能去灌水区去发
本人的帖子宁可无帖而沉
发表于 2004-5-9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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