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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琅:民族英雄?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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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施琅:民族英雄?汉奸?

最近,随着电视连续剧《施琅大将军》在央视热播以后,网上掀起一轮又一轮关于施琅的争论热潮,作为一名热爱历史的学生,我也想借江湖中秋征文的机会谈谈我的看法。

要讨论施琅,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他的生平。据记载,“施琅,字尊候,号琢公,福建晋江衙口人。生於天启元年(1621年),卒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早年,他是郑芝龙的部将,顺治三年(1646年)随郑芝龙降清。不久又加入郑成功的抗清义旅,成为郑成功的得力助手、郑军的重要将领,积极参预海上起兵反清。後因微嫌与郑成功发生矛盾,终於酿成父、弟被成功诛杀的大戾,施琅再次降清。他先後担任副将、总兵、水师提督,参预清军对郑军的进攻和招抚。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率领清军渡海东征,一举攻克澎湖,招降台湾郑氏集团。”这一段话似乎没有反映什么问题,但仔细阅读后发先现,且不说施琅反复无常,就说他每次投降清朝,起因均是个人原因,而非国家大义,因为个人原因而投想降敌国,即使不说他是汉奸,也够不上民族英雄吧?

再看看当时的历史背景,我看到某些网友说“而到了施琅时期,可说大多数汉人实际已经承认了清朝的统治”,是这样吗?其实在清朝初年,满清绝对对汉人是很残暴的,而汉人也把满清统治者当作“夷狄”,思芬克司就说过这样一段话“满清入关,绝对是伴随着暴行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昆山屠城,无一不是血债累累。不仅在屠戮人民方面做得残酷无情,而且要求全体汉人易服剃发,这绝对有“以夷变夏”的嫌疑。施琅降清之时(1651年),中原尚未完全稳定,满清哪里有时间承续华夏文明正统?最早也只是到了1683年,康熙帝才开始在曲阜祭孔,若以祭孔为承续华夏正统标志,三十年以前的历史根本就搭不上边。”得出的结论就是:施琅降清于文化上是弃夏归夷。其实,像施琅这样的人,连清朝统治者也看不起,被列为“贰臣”(对清朝有功,却是前明的叛逆,所以称为“贰度忠臣”)。

那为什么施琅如今会被大肆吹捧呢?意大利学者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许多朋友谈论历史,总会联系到现实问题,例如台湾问题,并且喜欢用现代的观点研究历史,说施琅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对于这一点,我赞同,但我认为我们看历史更应该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战国时期,屈原所爱的祖国是楚国,并非当今的中国,但他的爱国精神却传扬千古,我又想到岳飞和秦桧,如果安照某些人的看法,那岂不是岳飞成了抗拒国家统一的罪人,而秦桧成了促进统一的功臣了?然而,几百年来,到过杭州西湖的人,莫不对岳飞塑像肃然起敬,对秦桧夫妇鄙夷唾骂,可见是非观念深入人心。

我承认,施琅的行为客观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统一,但是,当这些行为建立在卑劣的人格上时,我不认为,这种行为值得提倡。

就像罗耀九所说的“历史的巨轮无情地驶过一个个帝国的废墟,旧的国家消灭了,新的国家形成了。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的发展,现代的国家观念是现代产生的,古代人的国家观念是他们那个时代形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历史主义地对待历史,才能够使丰富的爱国主义思想遗产不受损害,继续发挥它激励人民精诚团结、为祖国的繁荣而献身的教育作用。”

因此,虽然施琅客观上促进了国家的统一,但我还是要对施琅说:民族英雄,你还不配!


发表于 2006-9-2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楼主的观点,施琅绝不是民族英雄,他是没有那么高瞻远瞩的眼光的,洪承畴也没有,都是大节有亏的贰臣,汉奸算不算况且不论了.
发表于 2006-9-2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施琅也可为民族英雄。。。。

不可不可。。。

发表于 2006-9-29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也许勉强可以算吧,但民族英雄,太离谱了吧。他没有能知上下几千年的本事。
发表于 2006-9-2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定出新版《高中历史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以岳飞与文天祥当年是参加“民族战争”(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而非“反抗外敌战争”为理由,不再将他们列为“民族英雄”,只承认戚继光、郑成功等为民族英雄。当然伴随着这个决定还有一个官方的解释,“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分析对待我国历史上的民族战争,国内民族之间的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基于这一观点,我们只把反对外来侵略的杰出人物如戚继光、郑成功等称为民族英雄,对于岳飞、文天祥这样的杰出人物,我们虽然也肯定他们在反对民族掠夺和民族压迫当中的地位与作用,但并不称之为民族英雄。”

连岳飞、文天祥都不算,施琅算啥?其实不用争论的.
发表于 2006-9-2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为了政治教化,是为了稳定团结,一定意义上也是埋葬了中国几千年文化。国人不幸。但那些真正的民族的英雄们,一定会坚强地活在人们心中,即使是某个角落,即使是被某些东西所掩埋,但那股浩然正气,是任何党,任何人也抹杀不了的。
发表于 2006-9-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英雄有定律吗?不,没有。曾经有多少人为民族,为国家而死,可他们的名字却永远无法被人民所知道,难道他们的死比那些传下来英雄差,不,他们一样值得我们尊重,他们一样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发表于 2006-10-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岳飞和文天祥确实不应该算是民族英雄,只能算作是英雄.原因很简单:因为当时岳飞抗击的金国就是位于现在的东北地区一带,他们也属于中国土地,这场战争在现在看来只能够算是中国的内战,文天祥的情况也是一样的.而郑成功.林则徐他们却不一样,他们抗击的却是外国侵略者,所以,把他们划作是民族英雄是正确的.至少我觉得的是这样!
发表于 2006-10-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靖哥哥在2006-9-28 15:58:54的发言:

再看看当时的历史背景,我看到某些网友说“而到了施琅时期,可说大多数汉人实际已经承认了清朝的统治”,是这样吗?其实在清朝初年,满清绝对对汉人是很残暴的,而汉人也把满清统治者当作“夷狄”,思芬克司就说过这样一段话“满清入关,绝对是伴随着暴行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江阴屠城、昆山屠城,无一不是血债累累。不仅在屠戮人民方面做得残酷无情,而且要求全体汉人易服剃发,这绝对有“以夷变夏”的嫌疑。施琅降清之时(1651年),中原尚未完全稳定,满清哪里有时间承续华夏文明正统?最早也只是到了1683年,康熙帝才开始在曲阜祭孔,若以祭孔为承续华夏正统标志,三十年以前的历史根本就搭不上边。”得出的结论就是:施琅降清于文化上是弃夏归夷。其实,像施琅这样的人,连清朝统治者也看不起,被列为“贰臣”(对清朝有功,却是前明的叛逆,所以称为“贰度忠臣”)。

我认为这个观念不对,中华文化包括“夷和夏”,包括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即使在文化上,也不是说在少数民族接受融入汉文化时才能称中华文化。藏族、穆斯林并不尊孔,难道就永远不是中华文化了?

至于扬州十日等残暴,这是事实。残暴与滥杀不等于非中华。扬州十日残暴,蒙古政权残暴,汉族政权对少数民族残暴的事情也有的是,残暴本身应该谴责,但残暴与否与是否中华无关。

另外历史上,施琅根本没有入编“贰臣传”。“像施琅这样的人,连清朝统治者也看不起,被列为‘贰臣’”不符合事实。

发表于 2006-10-5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靖哥哥在2006-9-28 15:58:54的发言:

那为什么施琅如今会被大肆吹捧呢?意大利学者克罗齐有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许多朋友谈论历史,总会联系到现实问题,例如台湾问题,并且喜欢用现代的观点研究历史,说施琅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对于这一点,我赞同,但我认为我们看历史更应该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战国时期,屈原所爱的祖国是楚国,并非当今的中国,但他的爱国精神却传扬千古,我又想到岳飞和秦桧,如果安照某些人的看法,那岂不是岳飞成了抗拒国家统一的罪人,而秦桧成了促进统一的功臣了?然而,几百年来,到过杭州西湖的人,莫不对岳飞塑像肃然起敬,对秦桧夫妇鄙夷唾骂,可见是非观念深入人心。

我承认,施琅的行为客观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统一,但是,当这些行为建立在卑劣的人格上时,我不认为,这种行为值得提倡。

战国时期,屈原所爱的祖国是楚国,并非当今的中国,但他的爱国精神却传扬千古。这没错,但不爱祖国楚国而帮助吴国灭楚的伍子胥同样为人传诵。

施琅平灭郑氏政权前,郑经胡说什么台湾非中国版图,以比朝鲜例作为与清朝的谈判条件,这样一个政权和岳飞有可比性吗?岳飞何时说过宋朝非中国版图,又何时把自己作为朝鲜和金国谈判?秦桧是求和求偏安,迫害主战派,最终也是宋金议和,他又如何“促进统一”?

“施琅的行为客观上有利于中华民族的统一”?何为客观,何为主观?让台湾归于一统,使其不能成为第二个朝鲜,这是主客观的统一。郑成功收复台湾很大程度上是考虑郑氏集团的利益,康熙消灭蒙古分裂势力、左宗棠收复新疆也是为了清朝的统治,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成为民族英雄。

何为“卑劣的人格”?我不认为在全家被杀的情况下投向清朝有多被卑劣。一家老小被杀的情况下不想报仇的有几个?而施琅对郑氏不计私怨、不报私仇,还以国事为重祭奠仇人郑成功,这是人格卑劣者的作为吗?我看这是英雄的壮举!施琅对郑氏有这个胸襟,我们后人如果没有更宽广的胸襟,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施琅。

发表于 2006-10-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施琅也配当民族英雄?中国人杀中国人主儿,瞧别人郑氏父子,上打满清,下攻荷兰,收复台湾,如不是郑成功早死,说不定菲律宾也要拿下来了。这才是民族英雄。

发表于 2006-10-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楼上的朋友说的不错哈`~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江湖在2006-10-5 10:15:51的发言:

我认为这个观念不对,中华文化包括“夷和夏”,包括汉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即使在文化上,也不是说在少数民族接受融入汉文化时才能称中华文化。藏族、穆斯林并不尊孔,难道就永远不是中华文化了?

至于扬州十日等残暴,这是事实。残暴与滥杀不等于非中华。扬州十日残暴,蒙古政权残暴,汉族政权对少数民族残暴的事情也有的是,残暴本身应该谴责,但残暴与否与是否中华无关。

另外历史上,施琅根本没有入编“贰臣传”。“像施琅这样的人,连清朝统治者也看不起,被列为‘贰臣’”不符合事实。


现在我作回答:1一个国家的文化,我认为主要应看主流文化,一个国家的总统也不可能得票百分之百,但他对外代表整个国家.得票百分之五的候选人永远没有机会代表国家,这能说不公平吗?这是少数服从多数!也因此,南非永远选不出一个白人总统,正如美国永远选不出一个黑人总统!同样,说到欧洲文明几乎很少有人想到穆斯林文明,尽管欧洲也有大量穆斯林.

2我好像没有听说汉人有象蒙古或满清那样大规模屠杀少数民族的人,汉人屠杀汉人倒是有.

3“贰臣”是指“王朝易代之际,兼仕两朝的大臣”。《辞源》还专设有另一词条“贰臣传”:“清弘历(高宗)干隆四十一年,诏于国史增列贰臣传。所载明朝降清之大臣,共十二卷,一百二十人。”施琅虽未列其中,但干隆以忠君为标准,在上谕中把降清的明朝官员均称为“贰臣”,认为这些人“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大节有亏”,尽管为清朝作出了贡献,其子孙甚至还在清朝做官,但以忠君的标准衡量,他们是不完美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湖兄的有些观点值得深思,"卑劣的人格"似乎确有不妥,但我不认为施琅有多么高尚,另外郑成功的人格也值得怀疑(个人观点),最后谢谢江湖兄的指教,本人获益匪浅.本人一向认为,只有通过讨论,真理才能显现出来,附上一篇转载的文章,江湖兄可自行判断施琅的人格是高是低

最近央视热播的施琅大将军,极度美化了施琅,但其实历史上的施琅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呢?

施琅,字琢公,福建泉州晋江人。首先说此人一生反复无常。他自己都承认是“十七岁作贼”,最初在明总兵郑芝龙部下任左冲锋。

1646年(顺治三年),清军进福州,施琅跟随郑芝龙投降清军,然后被拨归嘉定三屠的屠夫之一的李成栋麾下,从征广东,攻打南明两广政权,李成栋突然“反清复明”后,施琅也跟着李成栋“反清复明”,又投入郑成功部。鉴于他的历史,郑军中不少将领对他并不信任。施琅对此大为不满,对郑成功说自己心灰意懒,想去当和尚,借以探测对他的态度。郑成功并不为所动,只叫他另行募兵,组建前锋镇。施琅见难以挽回,一气之下真的剃光了头发,不再参见郑成功。

不久后就发生了曾德事件。曾德原先是郑彩部下的将领,郑芝龙降清后,曾德不大得志,在郑成功军中受施琅节制。施琅被削去兵权后,曾德为求出头之日,利用过去在郑氏家族军队中的关系投入郑成功营中,充当亲随,即所谓“恃郑氏亲昵,逃于郑所”。施琅听到消息后,大为愤慨,派人把曾德捉回斩首。郑成功“驰令勿杀”,施琅却悍然不顾,“促令杀之”。郑成功见施琅违令擅杀郑氏旧将,遂命逮捕施琅。施琅被捕后,在一些旧亲信部将的庇护下,竟然奇迹般地逃到大陆沦陷区,公开与满清接触。郑成功获悉后,怒不可遏,在七月间把施大宣、施显(施琅的父兄)处斩。施琅得知消息后,遂死心塌地投靠满清,一意同大明为敌。

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二月,郑成功率军攻克台湾,结束了荷兰统治者在台湾三十八年的统治,从此,郑氏政权以台湾为根据地,以金门、厦门为支点继续坚持着抗清斗争,1663年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筹快船一百六十艘,新募官兵三千人,日夜操练,准备进攻厦门。

这时,荷兰侵略者应清政府邀请,率领两千五百六十三名兵士,装备四百四十门大炮,驾驶十七艘巨舰,于七月底抵达福州港。荷兰从“择地长久贸易”出发,一则欲取台湾,二则以图通商,他们为了实现这一侵略目的,自愿力助清廷攻打金门、厦门二岛。然后进兵夺取台湾,要清廷将台湾岛以及该岛一切事务交给荷兰人。清军在荷兰船队的协助下,于十月向郑军发起大规模进攻。

十月十九日,荷兰夹板船领前,后面郑军投诚将领郑鸣骏、陈辉、杨富率领船队紧跟,提督马得功驾船守后。舟师出泉州港向金门进发。而漳州、海澄的水陆清军由总督李率泰、海澄公黄梧与水师提督施琅率领,进攻厦门。1664年7月7日,波特率领12艘船,第三次驶往中国。8月20日打败澎湖的郑成功军队,27日侵占台湾北部的鸡笼港。

让我们看看当时的荷兰侵略者的情况把,荷兰殖民者被郑成功驱逐出台湾后,念念不忘卷土重来,但由于力量孤单,又没有一个立足的基地,因此希望借助清廷的力量消灭郑氏,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清廷由于缺乏足以战胜郑氏的海军力量,需要借助荷兰人的大型夹板船。他们互相利用,签订军事协议,联合军事行动。

1662年6月,荷兰东印度公司首次派出由12艘夹板船,1284人组成的远征舰队,由海军提督巴尔塔沙·波特率领从巴达维亚出发。8月14日,荷兰舰队驶抵闽江口五虎门。各船上均竖有大纛旗,上书“支援大清国”。靖闽王耿继茂与闽督李率泰对与荷军合作不敢擅自主张,上报清廷。1663年2月2日清廷批示“彼红毛人来船出力剿贼,殊甚可嘉。可否助战,著该王、总督等核议具题。所带货物,著委员监督贸易。”1663年春,波特率舰队返回巴达维亚。

1663年7月1日,波特再次率领由16艘夹板船、2600人和价值1370荷盾的货物组成的舰队,从巴达维亚出发,8月29日抵达闽江口,受到清方热情款待。靖南王耿继茂和福建巡抚委托官员拨给房屋,以便荷兰人“卸存货物”,并邀请荷舰驶往泉州会齐。10月15日荷舰驶入泉州湾,耿继茂在泉州郊外帐篷中欢迎波特一行,清军出席的还有贲岱、金世德、马德功、郑鸣俊等。波特向耿继茂递交一封信,提出军事合作、自由贸易等11款,即通常所说的清荷联军协议的草本。耿继茂答应取下金门、厦门后,方可通市。清荷联合出兵灭郑协议:

第八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荷人必要时,得在二者之间,择其一或其他地域,以驻舰队,以防海贼攻击。

第九条:克服金,厦两岛后,联军应驰往台湾,攻取此岛后,清军应将该岛以及一切城堡物件交与荷人,以供荷人居住。  

所谓想分裂台湾的,不是郑家,倒是清廷,而且确实有所行动,荷兰人倒是想“收复”台湾,而且清朝倒是也愿意配合,条件就是帮助消灭明郑,所以才有1661、1663年,金、厦战争中的清荷联军的出现,如果一个真正想搞分裂,想独立的,看到这种优厚的条件会不签吗,看过这个信函文献条约,就知道当年的“台独”是不存在的,倒是想卖台湾给荷兰人的史实倒是铁板钉钉的,如不信的话,可找八十年代拍摄的电视剧《郑成功》瞧上一瞧,那时候倒是真实的反映了清方与荷兰人勾结的史实。而施琅是不折不扣的大汉奸!





发表于 2006-10-17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的定论完全是按照现行的历史观(有利于官方的历史观)去要求古人

这种历史很无耻

如果按照现行这个逻辑

要是有地球大同那一天

中华民族历史上的每个人都将被滚滚历史车流而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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