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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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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胡斐很欠扁   《雪山飞狐》中的胡斐是个配角,真正的主角是胡一刀夫妇,次之是苗人凤,再次之才轮到胡斐。金庸说:在《飞狐外传》里胡斐的性格十分单薄,要在飞狐外传中才渐渐成形。金庸先生在书中时常会放一些迷惑人的烟雾弹,但这句话是比较靠谱的,小胡他爸胡一刀实在是太豪气万丈光彩照人了,胡斐虽然是正面出场的主人公,由于露脸机会不多又被他爹妈的光彩所掩盖,所以只能沦为一个比较大的龙套。可是不管怎样看完《雪山飞狐》不会对他产生反感情绪,甚至还会被他吸引。毕竟那神出鬼没的气势,文武兼资的学识,视财富如粪土的品质都让他不枉负了‘雪山飞狐’这个外号。
    到了《飞狐外传》中,胡斐就已经完全是个挑大梁的了,他爹妈早死了,苗人凤露脸的机会不多,他摆脱了上辈人物的阴影终于出头了。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都占了,金老还嫌不过瘾,又给他加了‘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这三条,让他成为无可挑剔的大丈夫,单以人品而论胡斐没说的。一般来说,像胡斐这种英雄之后又身负血海深仇的江湖人物后裔养有一副顶天立地慷慨豪迈的品性那是顺理成章的,即便是给龙套跑龙套的龙套有这样一副品性也不足为奇,更何况胡斐还是两本书里名义上的主角,所以在人品这一点上小胡虽然出类拔萃却也没啥骄傲自豪的。论武功,他显然比不上他老子胡一刀,《飞狐外传》里就不说了,多次被一些二流货色搞得狼狈不堪性命只在呼吸,若非靠旁人相助大概最少要挂个三四次。就是在后来的《雪山飞狐》中也是次于他老子的,胡一刀跟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苗人凤不相上下,而胡斐与苗人凤的一番较量那是逊之远甚,最后之所以能够占了先机完全归功于他娘。当年他娘看出提撩剑白鹤亮翅的破绽,胡一刀几次三番都不愿乘人之危,勉强出手之后立时言明原委并不居功。胡斐就不同了,一看有机可乘便立马出手由此反败为胜,可见他人品也是比不过他老子的。说到聪明才智胡斐差的就不是一星半点了,在《飞狐外传》中小胡同志基本上是处在缺心眼的阶段,莽撞、粗心、大意、糊涂.....诸如这类词语都能往他身上加,这些毛病不仅让他自己多次吃苦头更累的别人家破人亡(锺阿四)魂断香殒(程灵素),说他缺心眼那真是在夸他。一个人如果仅仅只是缺心眼,那还不足以成为一个让人觉得欠扁的角色,胡斐之所以让人觉得欠扁完全是由于他喜欢了一个欠扁的女人,而这个欠扁的女人之所以欠扁完全是由于另一个欠扁的女人。
                                (二)欠扁的女人
           在《飞狐外传》中 欠扁的女人着实不少,诸如马春花,南兰等等举不胜数。可是排第一位的那绝对应该是法号圆性俗家名称袁紫衣的莫属。这是一个相貌美丽性格爽朗且行事出人意表的奇女子,但她终究是一个欠扁的女子。没事耍点小性,给别人点苦头吃,抢别人的东西这都不算什么,即使把那老淫棍凤天南救个十次八次也不打紧。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去招惹自己不能喜欢不能在一起的人。一个出家的女子,一个在佛前发过毒誓终生要诵经礼佛的女子,一个注定不能沾上尘世间半点情欲的女子,既然前世今生已经注定,而自己又清楚明白不能改变结果,那就本本分分谨谨慎慎把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完行了,可是此欠扁女偏不老实偏不本分偏不清心寡欲,偏偏要在情窦未开的少男跟前展示风采,搞得人五迷三道神魂颠倒,一片相思负于己身却来告诉人家不能在一起,这种行为模式只能用没事找抽型来概括。由于她的抽风行为搞得胡斐神憎鬼厌,程灵素肝肠寸断,自己终生郁郁,仅此一事便足以让她稳居女子欠扁排行榜第一位。
     所谓有其徒必有其师,袁紫衣之所以这么欠扁完全要归功于她的欠扁师父——一个没有正式出场的老尼姑。估计金老也是觉得此人欠扁之极,故而让她没有露脸的机会。原本一件让人称道的义举活活让这老尼姑给做恶心了。千里救孤,养孤成人,授与本事,好事做到这种程度那真是让人没得说,郭靖的师父江南七怪也不不过如此罢!可这老尼姑不知道是内分泌失调还是更年期延长,自己当尼姑嫌不过瘾逼着自己的徒弟也跟着自己做尼姑,还让发下毒誓不准还俗,灭绝师太性子狠辣到那种地步也不过是限制了周芷若的喜欢对象而已,没让自个的徒弟一定出家不嫁,可见这老尼姑人性之灭绝甚于灭绝师太。我估计这老尼姑这么做的原因大概是当年自己出家也是让自己师父逼的,这一口气憋了几十年最后撒在了袁紫衣身上。正是师父逼徒弟出家,徒弟再逼徒弟的徒弟出家,优良传统一代一代往下传,没准将来袁紫衣再收个徒弟也让出家那都是顺理成章的!
                                   (三)恨无常
     每个人都有喜欢谁和不喜欢谁的权利,胡斐喜欢袁紫衣而不喜欢程灵素,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每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爱情观都不同,可是让人愤慨难平的是这样一个细心善良至情至性聪明绝顶的女子因为袁紫衣而肝肠寸断,因为胡斐而香消药王庙,每看此回‘恨无常’无不悲痛心碎思之落泪。金老极少在书中对人物事件发表评论,但在程灵素身上却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来对这位七星海棠的主人表示感佩爱怜。程灵素之死本不应怪在胡斐身上,但她确确实实是因为胡斐而死,而这位胡大侠却一直念兹在兹的想着另外一个女人,真是想让人不恨他都难!每念及此事总要骂一句:胡斐真欠扁!骂完接着说,灵素分别指的是两本医经《灵枢》《素问》,金庸先生以此为程灵素命名,极符合其药王传人的身份而且相当雅致,比之紫衣春花之类的名字那是不可同日而语。程灵素深通毒术一生却只治病救人,便如她亲手培育出来的七星海棠一般虽是毒物却能行善。七星海棠的名字也大有可玩味之处。星者,心也!七星便是隐喻程灵素机敏聪慧如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海棠淡雅清馨风韵脱俗却无香味,既无香俗人便不能知其美。无香又谐音无常,所谓世事无常,凄惨结局早已明示。
     金庸很吝啬,他没有给程灵素美丽的外表,我们所知的程灵素是一个面带菜色身体瘦弱毫不起眼的女子,唯一动人处便是那双炯炯有神,明亮璀璨的像星星一样的大眼睛。她的家世来历胡斐没问过,所以我们也不清楚,她为什么会跟毒手药王去学了那一身又可敬又可怖的本事也没人知道。我们唯一知道关于她的一件事便是她小时候曾经因为姐姐说过她不好看因而藏起了家中所有的镜子。
     金庸很大方,他给了程灵素人世间所有美好的品质,让每一个知道她的人都去喜欢她怜惜她同情她欣赏她钦佩她,并且还给了她一个至高无上独一无二的评价:‘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她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尽管心里明白这位情郎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可是依然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正是:生子当如孙仲谋,娶妻当如程灵素!
      金庸的小说中有两位姓程的女子,一位是《飞狐外传》中的程灵素,一位是《神雕侠侣》中的程英。这两位姑娘不但姓氏相同,命运也惊人的形似,不过程英稍微能比程灵素命好一点,虽有为情郎献身的勇气和决心却没有这样的机会。一直很纳闷,这两个人为什么都姓程?是巧合还是故意?有人提出《水浒传》中有两位淫妇,一是潘金莲,一是潘巧云。两个人的姓氏也相同,得出一个结论,大概施耐庵吃过姓潘的女人的苦头所以才会有此安排,借以发泄心中的痛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概金庸先生一生中可能遇到过喜欢自己却不能在一起的姓程的女子所以才会有此安排,借以表示心中的亏欠(此结论仅代表个人意见,并无事实依据,请勿恶意传播否则后果自负)。
      在小说《白马啸西风》的结尾处,金庸曾借李文秀之口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自己深深喜欢的人却深深的喜欢着别人有什么法子?这个问题连包罗万象的‘可兰经’中也找不到答案。可是在《飞狐外传》中金老明确地给出了一个答案:以自己的性命去挽救心上人的性命,让她(他)永远记住自己!金老说:这样做很凄凉,很伤心,但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不过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个办法并不十分管用,因为在《雪山飞狐》中,胡斐一见苗若兰便心神荡漾心生好感,缠绵温存之际心中连一星半点程灵素的身影都没有,除了说胡斐狼心狗肺天性凉薄到禽兽不如的地步,实在没有其他话可说了。
                                 (四)王铁匠的情歌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此歌在药王谷时王铁匠当着程胡二人的面唱过一次,那时程灵素与胡斐初识不久,程灵素对胡斐已是芳心可可,连王铁匠这等粗人都瞧了出来,可惜胡斐这白痴却兀自茫然不知。不是因为胡斐比王铁匠还笨,而是因为胡斐心中的‘小妹子’不是程灵素而是那欠扁的袁紫衣。此歌第二次响起时,程灵素已然蜡炬成灰。没有人唱,是胡斐的幻觉。他到此时才明白歌中的意思,才明白往昔程灵素一言一语一笑一颦中的柔情蜜意,可惜斯人远去,再不复得见矣!
    胡斐很欠扁,但绝不是最欠扁的男人。独占最欠扁男人排行榜第一位的便是那《书剑恩仇录》的男主人公红花会总舵主陈家洛!胡斐再恶心却还没有做出把自己心爱的女人硬生生送到别人怀抱中的恶毒事。和陈家洛一比,胡斐就好很多了。在《飞狐外传》中,这最欠扁的男人恬不知耻的来跑了一次龙套,居然还有脸到香妃墓前祭奠。不过他做的那首悼词倒是一首绝顶好词:
                               浩浩愁,
                               茫茫劫;
                               短歌终,
                               明月缺。
                               郁郁佳城,
                               中有碧血;
                               碧亦有时尽,
                               血亦有时灭。
                               一缕香魂无断绝!
                               是耶?非耶?
                               化为蝴蝶!
正如那最欠扁的女人袁紫衣在最后说的那首偈语也是一首绝妙好偈语一般:
                               一切恩爱会,
                               无常难得久。
                               生世多畏惧,
                               命危于晨露。
                               由爱故生忧,
                               由爱故生怖。
                               若离于爱者,
                               无忧亦无怖!
正是:最恶心的人往往能说出最动听的话!
                                    (五)总评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是两部丝丝相关的小说,但是很多细节却没有强求统一。《飞狐外传》是《雪山飞狐》的前传,却是先有的《雪山飞狐》后有的《飞狐外传》。虽然《雪山飞狐》先问世而且篇幅较短,但就写作技巧和艺术成就而言《雪山飞狐》要高出《飞狐外传》老大一截,两本书的质量相差甚远不属同一档次。《雪山飞狐》明显是借鉴了话剧《雷雨》的写作手法,故事从开始到结束前后不过一天的时间,而事件的前后跨度竟有二十多年。而且其中包含的历史背景,帮派斗争,儿女私情,江湖恩怨表述的清清楚楚,虽然矛盾纠结人物繁杂却是条理清晰有条不紊,足见金大师之深厚功底。而胡苗二人一场比斗之盛况描写的精彩绝伦旷古绝今,纵观诸多武侠小说能与之相提并论者,唯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而已。相形之下《飞狐外传》实在黯然失色,书中二三流门派,二三流人物遍地都是,而诸多繁芜且不精彩的打斗更让人看得甚不耐烦。金老原本想借助《飞狐外传》来塑造一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的大丈夫形象,却不经意成就了一个举世无双的程灵素。金庸说:胡斐是他所写的许多男性人物中比较特别喜欢的一个。我说:胡斐是他所写许多男性人物中比较特别让人厌恶的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春花为谁开

某人说:少女情怀仿佛云霞烟雾,最是变幻莫测。吾尝疑乎是,一观马春花之事,犹信!熟知女人之多变至此也!

    马春花,女,飞马镖局总镖头‘百胜神拳’马行空之女。书中描述:‘这少女十八九岁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时节,一生庇护于父亲的威名之下,对人情世故江湖险恶知之甚少,因为无知而带有少许自大。正因如此才更显得少女的天真可爱,加之相貌娇嫩美丽,本性善良温和,故此任谁意见都会心生好感愿意与之亲近,难怪她师哥徐峥会对其神魂颠倒。

    徐峥,男,飞马镖局总镖头‘百胜神拳’马行空之徒,浓眉大眼,神情粗豪,脸上生满紫色小疮,相貌虽然有点丑陋,但步履轻健,精神饱满,却也英气勃勃。这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愣头青形象代表人物。心里没有半分机巧城府,对人心的险恶伎俩也茫然无所知。师父的武艺固然没有学到一成,而为人处事的世故圆滑老谋深算也是相差不可以道里计。虽与马春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心中对她爱到了极处,但是大大咧咧不解风情,遇事不想办法解决只会乱发脾气,终于惹得心上人有了异心,在她父亲将她终身许配给自己的第二天,做了别人的情妇。平心而论,徐峥这样莽撞粗鲁的男人是配不上马春花的。一个既不懂女人心事又不会风流调笑手段的男人想要驾驭一个品貌心机都高于自己的女人,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纵然有了父母之命婚姻之约,那也是枉然。所以说,没有修炼到一定的水平和本事便想要阻止女人出轨的步伐,那无异于螳臂当车!徐峥作为爱情的失败典型那是相当成功的!他做的最错的一件事便是考验爱情,岂不知爱情是要来呵护而不是考验的。马春花彻底对其心灰意懒毅然决然的出轨是和徐峥的自身行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马春花出轨绝对是个必然,但是徐峥以未婚夫的身份来对其责骂、逼问、压制则加速了其出轨的进程。让人同情且佩服的是,徐峥心里明白虽然马春花一星半点也没有喜欢自己,嫁给自己完全是由于未婚生子的无可奈何,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着马春花,毅然决然的娶了她,如同抚养自己孩子一般抚养自己的老婆和奸夫所生的孩子。可怜他到死也不知道,马春花出轨的对象竟然不是自己一直怀疑的商宝震而是另有其人。

    商宝震,男,商家堡堡主八卦刀商剑鸣之子,眉清目秀、身手矫健、相貌英俊的单身青年。无论长相、家世、才艺、智商,徐峥都不能与之同日而语。如果一定要在徐商二人之间选一个人做丈夫,我肯定十个女人会有九个半选商宝震,也难怪徐峥一直怀疑马春花的奸夫是他了。商宝震虽不是奸夫但背负奸夫这个恶名也不算怨,不是他不想而是没做成,不是他没机会而是他没本事。他不知道什么叫乘胜追击什么叫当取则取,他没有势不可挡的胆气和魄力,充其量也就拉拉人马春花的手而已,与那真正奸夫相比他还嫩点!

    天下第一把妹能手----福康安,这个称呼他当之无愧!纵观金庸先生十五部作品,论把妹手段之高明无人能出其右。他以世所罕见的个人魅力和出类拔萃的自我修养把勾引良家妇女这么低俗恶毒之事做的如此高雅从容、挥洒自如,着实让天下诸多男儿羡慕崇拜。一曲洞箫便让马春花这样的花季少女心神俱醉、神魂颠倒,以至于初次见面便自动上门以身相许而且死心塌地至死不渝,当真是让我等身不能至心向往之!可见‘做坏人也要做一个有品位有修养的坏人’这句话实在是颠不破的至理名言。

     福康安,男,大清朝乾隆皇帝私生子,官拜兵部尚书,总管内务府大臣,加太子太保衔,天下兵马大元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俊雅秀美,雍容高贵。书中描述:‘他脸如冠玉,丰神俊朗,容止都雅,约莫三十二三岁年纪,身穿一件宝蓝色长袍,头戴瓜皮小帽,帽子正中缝着一块寸许见方的美玉’,‘海棠树下坐着一个蓝衫男子,手持玉萧吹奏,手白如玉,和玉萧颜色难分’,‘他神态之中,自有一股威严,一股引力,直是叫人抗拒不得’,‘他脸上的神情显现了温柔的恋慕,他的眼色吐露了热切的情意,用不到说一句话,却胜于千言万语的轻怜密爱,千言万语的山盟海誓’。这样的气度风采不是谁都能有的,如果不是生于帝王皇室之家的先天遗传,后天便是再努力培养再用心修饰也无法拥有这样的魅力。福康安在历史上是大名鼎鼎的人物,在小说中却不如何举足轻重。只因其勾引马春花这一手耍的实在漂亮,让人不得不衷心感佩,兼且他和马春花一生有重大牵连故而才细细表述一番。

     福康安一生中不知玩弄过多少女人,马春花只是其中一个,玩过便算。多年以后,在闲暇无事之时忽又想起这位乡野女子便想再来个梅开二度,后又得知这女子还为自己生下了两个孩子,那便更要收回己手。所以这才大动干戈派出多名手下要将之劫回,让人吃惊的是这多名手下之中竟然有那商家堡少堡主商宝震!这伙计真不知道怎么想的,怎么缺心眼到这种地步?给自己初恋情人的情夫做了奴才不说,还要出力把自己的初恋情人抢回去送给那情夫!本来以为商宝震好歹算个第二流的青年才俊,这时才明白,他不过是个没骨气没个性的脓包窝囊废、是个肮脏龌龊势利不堪的猥琐男人,是个八九流也不如的货色,他老爸老妈的人算是让她丢了个精光。马春花没选他那真是一点都没错!他在徐峥的那种一往无前、执着坚定的爱情信仰面前显得如此的微渺可笑。商宝震武艺高于徐峥,心智也胜过许多,两人比斗,商宝震杀死了徐峥。徐峥是马春花的丈夫,徐峥死了,马春花并不如何难过,因为她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丈夫,虽然她嫁给了他。她以旧情相诱,亲手杀死了商宝震替他丈夫报了仇,因为她也不喜欢商宝震,曾经或许有过些许好感,但过去便算。她一生中真正喜欢的人是谁?是那个持玩弄态度将她戏耍于股掌之间的福康安!

     福康安喜欢马春花吗?答:喜欢过。然而他对马春花的喜欢和马春花对他的喜欢是不对等的,甚至马春花活着或死了在他而言都没多大分别,他原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福大帅玩弄个把女人又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了?这种情况马春花知道否?答:完全知道。但是马春花还是毅然决然的喜欢着福康安,就像当初毅然决然的出轨一样无怨无悔,到死的那一刻都还对福康安满怀热忱爱慕无已,以至于胡斐不得不请陈家洛演一次福康安来安慰了马春花一把,这才让她心满意足的咽了气!此女爱之切情之痴天下罕见,比穆念慈犹有过之。

     马春花之平生事委实让人感叹,然感叹之余又生疑问。如果不是见到商宝震这样的人,那么马春花或许就会跟自己的师哥安稳过一生;如果不是见到福康安这样的人,那么马春花或许也会对商宝震情深一片。所谓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货犹如此,人何论焉?由于马春花不停的做比较这才终于选定了福康安。如果在她死之前遇到了比福康安相貌更英俊,身份更高贵,举止更儒雅,气度更恢弘的人(好像就只有乾隆符合了)她会不会再变呢?根据她一生行事的轨迹来看答案是肯定的。不过她命不好(或者说命好),还没等遇上这样的人就被福老太毒杀了,没了继续表演的机会,以一个惨淡的结局博得了不少人的眼泪和感慨。

    马春花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但不会让人同情。她的悲惨命运总归是自作自受。一个不自律不自爱不自重的女人就算遭受再多苦楚也不会让人同情。即使追求爱情的理由多高尚多伟大,不尊道德礼法,无视妇节伦常便是不对,多好的借口都无法掩饰出轨的罪恶。在大清朝,一个女人如果不守妇道未婚生子那是要骑木驴浸猪笼的,更残酷点千刀万剐或是烈火焚烧都是合情合理的。见异思迁的行为更是让人唾弃鄙视,为世人所不齿。现今世上如马春花之类女子所在多矣,若不从此女身上吸取教训,便真枉费了金庸先生劝诫世人的一番苦心。所谓前世不忘后事之师,春花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开一世春花为谁?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悲情苗人凤

一  打遍天下无敌手

    江湖中人大多都有外号,诸如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神雕大侠、赤练仙子、铁尸、铜尸、飞天狐狸、雪山飞狐等等,这些外号大体根据个人的行为、品格、成就、武艺等特性而得来,文学性极强且通俗易懂,叫来朗朗上口拉风之极,所以外号比名字跟容易让人记住,传播的极广。古龙先生更曾说过:一个人的名字时常会起错,但外号却是很少会错。可见外号对于江湖人何其重要 !在《飞狐》系列中,有一个人的外号堪称天下最牛、最威风、口气最大且绝无仅有的一个。不是飞天狐狸,不是辽东大侠,不是雪山飞狐,当然更不会是百胜神拳之类。这个让江湖肖小闻之丧胆让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外号便是‘打遍天下无敌手金面佛’,它的主人就是曾与辽东大侠胡一刀激战五日五夜不分上下的一代神人苗人凤!

    以武功而论,苗人凤似乎还不大能够得上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个评语,止胡一刀一人已能与他并驾齐驱,此外当世还有红花会一干豪杰,如无尘,文泰来之辈未必便逊于他。但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个称号苗人凤依然是当得起的。胡一刀的武艺虽然不输于苗人凤但终究是死在了苗人凤的手下,而红花会一干人隐僻回疆,除了每年来祭奠香妃之外绝少履足中原,江湖上等于没了这号人物。胡斐无论是在《雪山飞狐》还是《飞狐外传》中都比不上他父亲胡一刀,当然也就比不上苗人凤。所以终乾隆一朝,‘打遍天下无敌手’这个外号,舍苗人凤之外再无其人。‘身材极高极瘦,宛似一条竹篙,面皮蜡黄,满脸病容,一双破蒲扇般的大手’,‘侠士虽去,余威犹存,他进厅出厅,并无一言半语,但群豪震慑,不论识与不以,无不凛然’,然而如此一位了不起的人物,却是终生郁郁、苦闷不堪。纵然在江湖上的威名无人可及,在武学上的成就罕有其匹,他依然是一个内心悲苦、孤单凄凉的伤心男人,因为他一生中最渴求得到、最热切盼望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得到。如果说,这世上真的有一样事物可以给男人带来无尽的烦恼,任你如何英雄了得也无法摆脱心中的苦痛折麽,那么,这样事物就只有女人了。

                                     二 胡一刀的老婆

    在见到胡一刀夫妇之前,苗人凤的生命中就只有练武和报仇这两件事,除了这两件事之外这世上仿佛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动心的事物。虽已是大龄青年(具体年龄无法考证,但少说也得有三十以上吧)但却情窦未开,不知男女之爱。自从认识了胡一刀夫妇、见识了两个人的怜惜恩爱,这才知道,原来人世间还有这样的一种情感是自己从来未曾体验过的。而胡夫人洒脱豪迈英姿飒爽的风采、至情至性为爱殉情的气节在他心中造成巨大的震撼,可以说苗人凤的爱情观的形成完全归功于胡夫人。一直没搞清楚胡夫人到底姓甚名谁?诸多影视剧版本更是乱起名字,搞得人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后来在原著中苦苦查证才弄明白原来这位女中丈夫叫做冰雪儿,当真人如其名,玉洁冰清,宁为霜雪随冬去,不做雨露伴春来。在苗人凤心中,理想的情人应该就像胡夫人这样吧。用他原话讲:‘要是丈夫在火里,她一定也在火里,丈夫在水里,她也在水里’。  这样的女人又何止苗人凤心中神往,哪个男人会不渴求啊!可惜,别人的老婆再好也终究是别人的,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胡一刀夫妇虽死却心无所憾,苗人凤虽生,但遗憾却充塞心间。唯一的知己朋友死在自己手里,漫漫江湖路还要形单影只的走下去。

    人总是要成婚生子的,如果不能与心目中理想的情人共结丝萝那该怎么办?那就把自己的另一半照着心目中理想情人的样子来改造!苗人凤就是这样做的。他对胡夫人岂止欣赏神往,简直可以说敬佩仰慕到了极处,以至于他在婚后对着自己的妻子一遍又一遍的诉说着胡夫人的好处。尽管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而且对胡夫人并无半点非分之想,可是这些话在妻子耳中听来是极不受用的。哪个女人也不会愿意自己的丈夫夸奖别的女人,苗人凤没有在意,他只是把自己心中的想法如实的表达出来,原因只在于他希望自己的妻子对待自己能像胡夫人对待胡一刀那样。他那样都不比胡一刀差,只有自己的妻子比不上胡一刀的妻子,这是他内心深处最纠结的东西,所以他热切地盼望妻子能朝着胡夫人那个方向改变,不要求全部哪怕只有一丝半点也好。可惜事与愿违,当他说出‘像这样的女人,要是丈夫在火里,她一定也在火里,丈夫在水里,她也在水里……’ 这番话时,夫妻感情的裂痕便已不可修复。因为他们相识之初,在那客店中,苗人凤受锺氏三雄火攻,他是在火里,而她却独自先逃了出去…这一幕,两个人都已深印脑海,虽努力抑制却挥散不去,不经意间提起就成了婚姻破裂的导火索。所以说,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要在自己的另一半

跟前夸奖其他异性。

                                    三 苗人凤的老婆

    南兰,一个极美里极娇弱的江南女子,一个既多愁善感又心思如水的女人。生于官宦之家,娇生惯养,如果不是命运捉弄使得她突遭横祸家破人亡,无论如何她也不会跟苗人凤走到一起。只因在她走投无路,最无助最需要依靠的时候,苗人凤出现了,给了她帮助和依靠,最后两个人结合了。虽然苗人凤是一个武功盖世名震天下的大豪杰,一个慷慨磊落堂堂正正的大丈夫,一个顶天立地让奸邪小人魂破胆裂的男儿汉,一个肯用性命护她周全全心全意爱着她的男人,可在她心里却是一点都不喜欢这个人,她并没有觉得苗人凤有什么了不起,她不懂武功甚至讨厌武功,所以他一点不欣赏自己的丈夫。在她看来,苗人凤不善言谈,不解风情,不懂女儿家的心事,不会讨自己欢心,实在是一个象木头一样的男人。就算苗人凤不在她面前夸奖胡夫人,不说让她难堪的一番话,她也不会真心喜欢这个丈夫,她跟苗人凤在一起只是无可奈何的选择。所以当英俊潇洒风雅斯文的田归农一出现,她便顿时芳心可可按耐不住,由于平时没有注意批评和自我批评,她无怨无悔的红杏出墙了。别看平时南小姐是如此的弱不经风似乎一碰就会破碎,可到了叛夫出轨的关键时刻她显得是那么的果决勇敢那么的意志坚定,以至于人人敬畏的金面佛她都没瞧在在眼里,自己的女儿的哭喊哀求也不放在心上,她抛下了丈夫、女儿、家园、名声只是为了跟那俊俏的田相公在一起,哪怕只能有几天也愿意。

    《飞狐外传》一书中最动人心魄的文字除了“恨无常”一章之外便要数这“宝刀与柔情”了 。一个女人如果厌倦了自己的丈夫厌倦了自己的家庭跟着别人私奔了,这样的事古往今来是不少见的,但是为了情人而肯忍心决绝的舍弃自己的亲生骨肉那便很少见了,南兰这女子实实让人大开眼界。谁能想到女人恋奸情热时,心肠会刚硬到如此地步!如果说跟苗人凤的结合是出于无奈,那么她跟田归农私奔则应该是两情相悦情投意合了吧?找到真爱就该全心投入好好珍惜了吧?其实则不然,等到私奔的热乎劲过去之后她又开始鄙视田归农的为人,开始渐渐的厌恶他,正是热恋中全是优点,热恋过后全是缺点。田归农一生最想要的东西一直在她手里,她却没有给他,她对田归农也不是真情实意。

    南兰一生中爱的到底是谁?肯定不是苗人凤!是田归农吗?当然也不是!她整天把那情啊意啊挂在嘴边,肯定是喜欢着一个人,这个人究竟是谁?苦思良久终于发现,她爱的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谁能讨好她博她欢心,能够说她喜欢听的话做她喜欢做的事她便会对谁好,苗人凤从来不能做到这些,所以她从来不喜欢苗人凤。田归农开始能做到后来没心思做了,她便开始喜欢田归农后来不喜欢了。她曾对田归农说:‘你跟我丈夫的名字该当调一下才配,他最好是归农种田,你才真正是人中的凤凰’。什么眼神啊她?田归农这样龌龊无耻卑鄙下流的人物在她眼中竟然是人中之凤?这个女人不光道德败坏人品低下连眼光也是如此差劲,真可谓除了长相便一无是处!别说这辈子,就是下辈子下下辈子她也赶不上人胡夫人。就是这样一个自私自恋三心二意的女人搞得苗人凤一生落落寡欢寂寞凄凉,幸好她还有几丝羞耻之心,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难容于天地之间,最后绝食数日,病痛而死。

    马春花死了,虽不让人同情却还让人还可怜,南兰死了,只让人拍手叫好。纵观此女一生,她所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就是给她的女儿苗若兰当了反面教材,让苗若兰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真情什么是假意,什么事能做什么是不能做。

    苗人凤,一代豪侠冠绝当世,只因娶了一个不贤之妻而落得痛苦终生,可见择侣的重要性。当初他如果只把南兰护送回老家而不娶之为妻,他未必不能遇到一位品貌相配、性行相近的女子,那样的话他也不会一世不快活了。所谓‘婚姻有风险,择偶需谨慎’,我辈诚当戒之!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商老太

出类拔萃的反派

     商老太,一个恶毒阴狠、奸险疯狂的女人,一个中年丧夫、心理变态的寡妇,一个让人望而生畏思之胆寒的狠角。她把坏人所应该流露的劣根性展示的一览无余,把坏人所应该做的恶事做得淋漓尽致。原本只是一个反派人物中跑龙套的她,由于自身的努力和扎实的抢戏技巧使得她一跃而成为《飞狐外传》中出类拔萃最具亮点的大反派。其手段之毒辣,性格之残忍,用心之险恶让诸多反派主打人物相形见拙黯然失色,她的所作所为正应了花木兰同志的那句名言:谁说女子不如男!‘大雨商家堡’---《飞狐外传》一书的开始,商老太一生的结束。在烈火中开放仇恨的毒花,在烈火中燃烧绝望的躯体,复仇的希望既已破灭,能做的就只有毁灭自己。商老太,生的残忍,死的惨烈!一生恶名永垂千古,你与四大恶人同在!

                                  让人厌恶却敬佩的女人

     子曾经曰过: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天生就是恶人,商老太当然也不是。她曾有过幸福的家庭,她有能干了得的丈夫,还有聪明俊俏的儿子,美好的生活似乎看不到头。突然某天夜里,无端来了个胡一刀,将她敬佩崇仰、深爱无比的丈夫杀死。从此,一切都变了,生命里不再有爱,只有恨。她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为夫报仇。她的一生是为了她丈夫商剑鸣而活,无论她丈夫是活着还是死了。书中并没有描写她夫妻二人的感情如何,但从商老太的行为表现来看,她丈夫生前想必是对她怜爱之极,以至于她对儿子的疼爱之心远远不及对她丈夫。她抚养儿子一半原因是要儿子努力学武为父报仇,一半原因是因为儿子是丈夫的儿子。她曾在丈夫的灵位之前,用丈夫用过的宝刀,使丈夫教她的刀法将武艺原本高于她的阎基杀得心惊胆战魂飞魄散,不是因为阎基是山贼,更不是因为阎基要劫马行空的镖银,只是因为阎基在她丈夫生前所一手建造的商家堡里来撒野!谁敢有损她丈夫的威名,她都敢跟谁拼命,更何况有人要了她丈夫的命!在她眼中,丈夫商剑鸣乃是武功盖世天下无双的大英雄大豪杰,她对丈夫不止是爱慕,更是无以伦比的崇拜(苗人凤之妻南兰,看看人商老太,你不自愧乎?)。商剑鸣死的那一刻,商老太应该是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以她的性情和她对丈夫的情义来看,自杀殉夫应该是她最想做的事,可是她没有选择死而是痛苦的活了下来,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没有做,即便是要死也要把该做的事情做了再死,她不能让丈夫就这样糊里糊涂不明不白的丧命。这一点岂止苗夫人不能比,连那《雪山飞狐》中有着第一女中丈夫之称的胡夫人冰雪儿也相差远甚!冰雪儿在胡一刀死后立时横刀自刎,既不顾丈夫之仇也不理出生不久的儿子,这殉情的气节固然让人钦佩,但少了一份坚毅和远虑,颇有不及商老太之处。飞狐系列中有三个女人让人最为敬佩,程灵素自然首当其冲位列第一,胡夫人却只能排在第三,商老太举身第二当之无愧!

                                        论情

      商剑鸣究竟何许人也,竟能让商老太如此刻骨铭心情深一片?答:商剑鸣是一个不着调的人,一个武艺高强但很不着调的人。他嫉妒苗人凤‘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外号欲与之比武,没见到苗人凤本人于是乎出手杀死了苗人凤的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子,连那不懂武艺的弟妇也一并杀死,当真是心狠手辣。这样的人确实死有余辜,只因苗人凤与胡一刀的恩仇未了未敢轻易冒险,所以迟迟没有去找商剑鸣报仇。在胡苗二人决斗的那天夜里,胡一刀一夜奔驰三百余里取了商剑鸣的首级,给苗人凤做了个人情。商剑鸣这样一个行事不着调的人为什么在商老太眼中就成了世间少有的大豪杰大英雄呢?因为商剑鸣是她的丈夫!是她深爱着的丈夫。无论这个丈夫行为多卑劣,道德多沦丧,她依然热烈无比的爱慕着他。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也!只有在你真正喜欢一个人,对一个人情根深种时,这个人才会在你眼中是那么完美无暇那么的满是优点。即使别人看来这个人该千刀万剐,该挫骨扬灰,可对于你而言这个人只是你的爱人,是你愿意生死以之、祸福与共的人。你欢喜着他/她的欢喜,悲哀着他/她的悲哀,一生一世以他/她为中心。这个人品格高下、才能优劣、是贫是富于你而言都无所谓,你唯一知道的是你爱他/她 ,这才是真正的情!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程灵素是,冰雪儿是,商老太也是!像马春花喜新厌旧,南兰见异思迁之辈是永远也不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情,这类人永远也不会体验到两情相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楼主| 发表于 2011-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旧版本考证

金庸版本说

     迄今为止金庸先生的小说已经有三种版本,分别是原始旧版、通行版、世纪新修版。原始旧版为新晚报、明报等报纸和周刊杂志的连载体,大体是金老夜里写作第二天发表未经修饰加工,最是原汁原味。许多人物、故事皆为通行版所无,因此版本未编订成书已渐渐流失。读此版本可以知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了解金老最初的创作思路,然书中有许多明显漏洞和矛盾之处,语言文字和结构布置也多有不足,故金庸历时十年修改雕琢,这才有了通行版。

     通行版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的三联版本,简称三联版(远景白皮版、远流黄皮版、远流花皮版及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单本《书剑恩仇录》等版本与三联版大体相同,相差者不过封面和装订而已),此版本共三十六册,印刷精良、制作精美。其中包含了《越女剑》、《三十三剑客图》、《袁崇焕评传》等附属文字,序言后记完整、注释清晰明确,插图古风古韵惟妙惟肖。诸多影视剧皆以三联版改编剧本,金迷评说金庸也以三联版为依据。

     世纪新修版是二零零六年七月全面问世的金庸二次修改版本,简称新新版或新修版。此版本吸取了诸多所谓专家学者的意见,对三联版中存在的许多硬伤都做了修改,如黄蓉与郭靖的年龄问题。文字技巧也大有改进,许多人物性格、故事情节都做了修整,与史实不符处也一一注解。数十年功力出手不凡,妙笔之处所在多有,然于金迷心中根深蒂固的形象差异颇大,一时间非议四起、恶评如潮涌。此现象恐怕金老也始料未及,老先生此刻方知金庸的小说已属于金迷,谁改都不买账,金庸也不行!都是专家学者惹得祸啊!

     研究红学的人,大都只研究《红楼梦》前八十回,因为那是曹雪芹的原笔,高鹗等后人的续写的后四十回则只看看而已,研究就谈不上了。喜欢古龙的人极力排斥别人代笔之作,哪怕别人模仿的再像也嗤之以鼻,因为那不是古龙所写。这些作家的作品版本差异也很多,然而不论是别人续写、代笔或伪作都可以忽略,不会对读者造成选择上的迷茫。但喜欢金庸的人就不同了,三个版本都有差异,要命的是三版都是金庸先生亲笔,别人伪作代笔续写一概没有,正是想不迷茫都不行了!原先只有两个版本,三联版优于原始版,那就以三联版为准吧,然而新修版一出,三版争鸣,孰优孰劣且不说,单是感官上的差别足叫人无所适从。放弃三联版以新修版为准则对不起自己,排斥新修版坚守三联版则对不起金庸,到底如何是好?专家学者害人不浅啊!

                                  《雪山飞狐》三版考证

    《雪山飞狐》只原始版本每章都有回目,依次为:长空飞羽、盒中有箭、雪山飞狐、左右双僮、舟中喋血、斗室密谈、金面佛、切磋武功、胡家刀法、奇珍异宝、白衣男子、缺回漏目、一张白纸、钗中秘密、黄金小笔、金面佛上峰来、但教心似金铜坚、打遍天下无敌手等,这些题目并不如何精准确切,有些更是莫名其妙,故而自三联版始一概取消回目用一二三四代替。

     旧版中胡夫人的表哥名叫杜杀狗(真不知道他老子当初给起这个名字时到底怎么想的?)三联与新修版皆改为杜希孟。旧版中苗人凤在玉笔山庄里题的一幅对联为:九死时拼三尺剑;千金来自一声卢。此联非金庸手笔,乃是出自李渔少年所写《 赠侠少年》, 全诗为:

                                       生来骨骼称头颅,

                                       来出须眉已丈夫。

                                       九死时拼三尺剑,

                                       千金来自一声卢。

                                       歌声不屑弹长铁,

                                       世事惟堪击唾壶。

                                       结客四方知己遍,

                                       相逢先问有仇无?

     此诗充满强烈的用世之心,用于此处并不十分贴切。后改为:不来辽东,大言天下无敌手;邂逅冀北,方信世间有英雄。显然后者胜于前者,内容与小说更合辙。这幅对联虽挂在杜希孟家里,说的却是胡一刀,而苗人凤自况之意也锵锵然,修改的极为合适。

     三个版本的《雪山飞狐》差别不是很大,新修版也只是做了点文字上的修饰,多了几许粗话,这更符合江湖草莽汉子的习性。唯一一点大的区别就是在新修版里面胡斐提到了少年时候的两位红颜知己:一位出了家(袁紫衣)、一位为己牺牲 (程灵素),不像原始旧版和三联版中的胡斐那样显得没心没肺,这也使得《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两部书更加连贯顺畅.

                                《飞狐外传》三版考证

     旧版《飞狐外传》中袁紫衣的父亲名为凤人英,恶人摊上了个好名字,自三联版后皆改为凤天南,正是天南一霸,名如其人。旧版在结尾时是袁紫衣将骆冰的白马留下转交给了胡斐,而她却一个人独自离去,留下无限的愁怅!三联版是“胡斐让袁紫衣骑上白马,袁紫衣摇头,悄然上马,缓步西去。从而使得白马“不由得纵声悲嘶,不明白这位旧主人为什么竟不转过头来。”

     世纪新修版的《飞狐外传》到现在为止鄙人还未能买到,只能从他人的读书笔记中知晓个大略。其差异大体为:

     一 快结束时,胡斐在父母坟墓前,碰到南兰那一幕,变成了袁紫衣把南兰劫持给胡婓;

     二 主角胡斐初恋对象,变成了马春花。在书中的第三章中,补写一段马行空教徒弟、女儿练通臂拳,而后练习疲倦的马春花睡在草地上,让胡斐偷看到了“她高耸的胸部、还有露出的肚兜、裸露的肚子、小腿、手臂……”继而引起胡斐对少女美丽胴体的遐想,还想亲亲这么美貌的姐姐。这是合乎情理和逻辑的,男人的初恋情人一般会是自己所能接触得到的第一个女性,马春花人又漂亮对胡斐又不错,胡斐暗恋上她再理所应当不过了。

     三 雨夜湘妃庙,袁紫衣为救凤天南而与胡斐大打出手,让胡斐一招抱住袁紫衣,却因袁紫衣一声:“放开我!”而松手;

     四 天下掌门人大会上,凤天南被汤沛揭发暗射银针。

     有人说新修版版结局弱化了南兰的悔过之心似乎不让人改过,不如三联版。此点鄙人不敢苟同,既已做下错事后悔固然无用,回头亦属徒然,对于南兰这类为了出轨而抛下家庭背叛丈夫舍弃子不的女人,千刀万剐犹不足平民愤,丫的还想悔过?省省吧!睡醒了没?如果新修版真是做了如此改动,我想说:改得太好了!
发表于 2011-1-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贴,值得细读。
发表于 2011-1-7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真好!

我最近正好也在看飞狐外传,正打算写一篇长文,今看了楼主大作,于我心有戚戚,不必写了。呵呵
发表于 2011-1-7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金庸书里好多都是这种模式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

好久没回来江湖了,把最新写的一篇《我看飞狐》发到江湖,没想到还得了个精品,挺出乎意料的。多谢版主
发表于 2011-1-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偏激了,居然不允许别人改过……千刀万剐是你的选择,南兰本人有权选择悔过,按你的说法,她只能选择剐了自己了。
至于胡斐在《雪山飞狐》中没有想过程灵素……你自己都说《雪山飞狐》先写于《飞狐外传》,换言之其实是这一个宇宙里的胡斐虽然二十七岁了,但他在十八岁的时候根本不曾认识过一个叫程灵素的女子。用这个来做“证据”来坐实胡斐什么忘恩负义没心没肺未免太过。
发表于 2011-1-30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胡斐和苗人凤打,也并不处于下风。何况最后是不是反败为胜了,还存在悬念。
发表于 2011-1-3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看完阎大卫的《班门弄斧》,主要是对6部长篇的纠错和自己的不同理解,我看了,真的很好,感叹自己和其他金迷的真正差距和本质的区别,期待楼主写做一个类似的评论,6部长篇之外的,期待中。。。
发表于 2011-1-3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好,最近也是刚看完《飞狐外传》。心中对灵素久久不能忘怀。这个外貌并不出众的女子却有着绝顶的聪明,更重要的是有着一颗善良的心。
她从没有杀过一人,连解决师门的叛徒都是生前设计死后杀害的。
可是命运却并不偏爱她,或者说金老并不偏爱她。
心痛啊
发表于 2011-1-31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老不喜欢姓“程”的,程灵素,程英。。。
不喜欢“七”:全真七子死了一个谭处端;江南七怪剩了一个柯镇恶;武当七子废了一个俞岱岩,死了两个;还有其他带“七”的也都是不好的:七伤拳,中者筋脉尽断;七心海棠,天下第一奇毒;七虫七花膏,奇毒;
写了这么多恶“七”,最后弥补了一个好“七”:韦小宝的七个老婆
发表于 2011-2-7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喜欢飞狐,最喜欢程灵素,可惜不得善终,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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