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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者生,逆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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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顺者生,逆者亡,可不是古代君王所说的‘顺我者生,逆我者亡’,请先不要曲解我意,所谓顺者生,逆者亡,是十分仁慈的,遵循着天道自然的客观发展,我所说的生与亡就如道家的阴阳两极,有生必有死,由死方能生,如凤凰涅槃,周而复始。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人生无常态,但只要顺应自然,便心若明镜。金老写得小说似乎隐隐透露着道的法理,尤其是射雕中的九阴真经更是以老聃的【道】为总纲。我们学识尚浅,不能像金老一般以道看人,只能以人看道,初窥其境,见笑见笑。
先说说金老笔下的人,那些穷极才智欲以“逆天”的人,通常不得其所,而反之,顺者,即使不刻意去求,福源到了,自然水到渠成。说到富源,我们脑袋里可能会浮现这样几个人-韦小宝,虚竹,张无忌,段誉和石破天。
韦小宝这个人不同于金老其他作品中的英雄人物,他呀,是个反英雄,曾经金老说他是借由韦小宝这个人来否定当时整个**的清廷。但是,我又不得不说,小宝这个人绝对是“顺者生”的第一典范。顺着那官场之道,走出自己的一片路,这也算是顺其自然罢。韦小宝为什么不生于西北的苦寒之地,不生于蒙古的无际草原,不生于北京的官宦之家,不生于江湖的草莽之席,却偏偏生在那烟花之地—扬州妓院。这样的一个环境创造了一个韦小宝,也缔造了他无往不利的官场生活,或许他是幸运儿,但是他人得到了他的幸运,是否也能如他般见机行事,见风使舵呢?不可能!恐怕早早地死在了太监海大富的手里,成了莫名冤死的孤魂野鬼了吧。毫无疑问,韦小宝是深谙为奴之道(此奴是奴才),或极力隐瞒,或猛拉关系,或私相授受,或仗势压人,或口心不一,或欲加人罪,或溜须拍马,或推卸责任,总而言之,伴君如伴虎,像他这般不学无术,瞎掰胡闹的人能在英明的康熙身边做得力的助手,这“顺”字,在他手上发挥到了极致。但是,老子的道有怎能仅限于此呢?韦小宝若一味阳奉阴违,奉承皇帝,师傅又怎能得长久?不足处,当以长补之。韦小宝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他不像其它大官那样据宠傲慢,而似乎又有些李白的洒脱,所谓千金散去还复来,他对使钱绝对是慷慨大方,加之珍视情义,虽然总爱骗人,但是,对身边朋友,情人却从未伤害过,他那句名句“好朋友,讲义气”还依稀萦绕于耳。所以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韦小宝懂得收敛,懂得顺其自然,这才能屹立于官场不倒。可惜好笑的是,这道理,韦小宝不是悟出来的,确真乃“天性”使然,看来古往今来,官场第一奇人当非韦小宝莫属了!
虚竹的幸运似乎无意间印证了一句话—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自由深受那些少林高僧熏陶,本性淳朴温驯,但是自骨子里却渗着一股子的驴脾气-犟。对于违背理念的事就拒绝,过于拘泥迂腐,天龙后期可能经过了磨练,也有可能是和段誉相处久了,脾性洒脱了许多,但初时笨拙不知变通的一些事也让人捧腹。可是,虚竹与别人的幸运不同,他从不以之为幸,不想学武,却平白得到了无崖子70年的功力(当然还要加天山童姥和李秋水的),不想做掌门,却做了逍遥派和灵鹫宫两派的掌门,不想做驸马,最后却娶了西夏公主,他的福源可说是匪夷所思,尤其是千里姻缘一线牵,更是让众人钦羡不已。自古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这是中庸之道,知足常乐,委曲才能求全。金老似乎给命运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虚竹是中庸之人,他心无杂物,从不多求,但金老却偏偏喜爱给他--那些世俗之人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一切,而那些不择手段,处心积虑的人,企盼了一世,到头来,一切如水中月,镜中花,皆是空的。这或许是金老对人事物的态度吧—偏教那些想得的人得不到,不想得到的人得到。
段誉和虚竹相似,生性不爱习武,却得到了北冥神功,凌波微步此等武学至宝,天性不受束缚,可皇帝的宝座还是送到了他的手里。当然,段誉的痴,才是全书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地方,段誉曾说父母称他为痴儿,他先痴茶花,再痴迷于下棋,紧接着又痴迷于《易经》,这似乎为他以后痴迷于王语嫣埋下了伏笔。新版的天龙让许多人的梦碎了,这痴儿口中的神仙姐姐,王姑娘,已然不在了,成了一个苦求长生不老秘术的肤浅女人。毕竟,无论是石像还是王语嫣本人,段誉都觉是空谷幽兰,神仙一般的人物,一夕间,这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变得丑态百出,这不止让段誉,连我们这些读者都为之愕然。金老这一改如当头棒喝,四座皆惊,很多人无法认同这一修改(当然也包括我),但是不得不说,这又是极富于哲学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段誉一直在追求一种色,可能并非是美色,我觉得倪匡先生对此的见解最为独特,也最为贴切,他评段誉对王语嫣的痴情是--“简直超过了个人性质,更像对抽象纯美,对人生对爱情本身的痴情”。这时,你要问,段誉爱王语嫣吗?我说,他爱,而且愿意为她牺牲一切,可是他或许爱上的并非是这个人,而是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他美化了王语嫣,美化了与王语嫣的一切,这样的情,才是痴啊,就像他当年爱上十八学士茶花,直到茶饭不思,是夜不眠。可是金老也会成长啊,当人活到一定的年龄,他的价值观也会随之改变,梦幻的爱情似乎不能再去追求了,于是他选择了王语嫣的牺牲,当段誉在石洞里看清了王语嫣,或许也正是金老自己看破了红尘,除尽了心魔罢。(据说跟金老的梦中情人夏梦有关系,题外话,不便多说),言而总之我觉得两个版本都能接受,旧版给了我们一个美丽的梦,但是新版并非把梦打碎了,而是另一种境界,一种或许要年到古稀才能接受的道,本人还年轻,还恋恋红尘,所以更钟爱旧版。可惜啊,段誉玉洞走一遭变认清了自己的心魔,而金老却悟了近半辈子。
石破天是个很有趣的人,他完全不识字,而且如璞玉一般,精美却未经开凿。谢烟客一开始便暗示了大家,这狗杂种是个聪颖的孩子。自小生长在人迹罕至的大山里,他待人毫无心机,真诚且谦虚,这样的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学得了罕见的绝世武功。《侠客行》这部小说给我极深刻的影响,丝毫不亚于《鹿鼎记》,其原因就在于它刻画了一种文字束缚。为什么这《侠客行》一诗中蕴含的武功秘籍让众多人穷其一生才智而不可得?这些人不乏武学大师,而龙木二岛主也说了他收的弟子大是些状元之才,可他们都被文字所拘泥,被自己的学识所束缚,老子说,绝学,无忧,正是呼应了侠客岛的这一段,壁上的文字皆是引你入歧途,导你入圈套的累赘罢了,尼采一直说灵感是顿悟的,其实学问又何曾不是这样呢,越是钻研,越是会为思想的纷杂所困顿。碌碌无为,日久厌倦,何不静下心来,细细品茗,放任自由,追求无拘无束的文明呢?淳朴自然,才是正道啊。与其为礼节捆绑,倒不若顺其自然。





最后想谈谈萧峰,虽然他不是有福之人,却让我十分敬重,不得不提。萧峰从一个受群雄敬仰的丐帮帮主到被揭穿身世,成为受众宋人唾弃的契丹人,一时间
风云变色,成为众矢之的,被战于聚贤庄的无奈,被围攻于少林寺的凶险,他每踏出一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幸而,他得一红粉知己-阿朱。阿朱像浮士德里的玛格丽特一般,她温柔,能用博大的爱去包容萧峰,在她的心里,爱就是爱,无论是萧峰还是乔峰,他就是他,阿朱的死曾经成为众多人心中的遗憾,当我们在为阿朱受掌的那一瞬落泪时,不禁也慢慢释然,因为她得到了一个大英雄全部的爱。当这种遗憾成为了一种永恒,留下了无限的追思以后,方始成为了完满,同时也成就了萧峰悲壮的一生。当萧峰在雁南关看着父亲留下的碑文,决定坦然的面对自己的身世,改姓为萧,承认自己是契丹人,此时,他真正的顺应了【天命】。在金庸的众多小说中,能够真真切切的称之为大英雄的,只可谓是萧峰了,郭靖侠则侠矣,却无法与大英雄三个字并驾齐驱,有人评价郭靖是有可为,有可不为,而萧峰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人人都说是命运捉弄了萧峰,我不以为然。《道德经》中道,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张弓射箭,弦拉高了就把它拉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足一些。萧峰就像这奉行自然道法的人,减少了自身的有余,补给了天下人,雁门关最后一役,萧峰救了大宋的百姓,却成了大辽的不忠之臣,可是,孰知契丹子民,也对其感恩戴德,他是两国的英雄。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根据西方古典文学,只有大英雄才配得起壮丽的悲剧收尾。何谓天命?人终究不得不随命运逐流,但即使经受捉弄,千疮百孔,但是人的尊严便在这千锤百炼中得到了最终的肯定。萧峰给我们证明了一个亘古不变的事实,那就是残缺的美才能永恒,就像断臂的维纳斯。“大成若缺”最完满的东西好似残缺一般。说到萧峰的一生,这般磊磊落落,不搞花哨,不弄把戏,却让诸多机巧敏捷的人物黯然失色。

后记:此文共3525个字,本来就打算些2000字左右,可是不知不觉就写了那么多了。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我又将金老的14部小说从头读来。说到对金老小说的喜爱,我的痴丝毫不亚于段誉。说来也巧,金老跟我整整差了67岁,确是同月同日所生,我们都生于阳春三月的第十日,这无形中又让我对他生了一份亲近之意。在国外求学的这些年,生怕自己忘了根从何来,不敢有忘苦读中国文学典籍,而金老的小说便是伴我走过了在国外生活的每一天,为我孤寂的生活平添了一丝欢快。最近一直在研读李聃的《道德经》中的妙语,而且有幸的是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它的英文译本,可惜的是,一直没有时间去琢磨,快到了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的地步了。另外,最近有看到英译本的《书剑恩仇录》,译者Graham Earn Shaw在书的开头写过这么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话的内容翻译出来,大概是这样的,他说他一直以为中国的武学喜欢用拳,因为拳在西方国家里被认为是最有力量的,但是他在翻译的过程中却发现金庸(他称他为査教授)喜欢用掌。他觉得掌是能发且能收的,并非将力量全用足了,这是十分慈悲的,每次发掌便是为人留下了三分余地,这充分体现了金庸佛学的思想,而且处处为人留下余地也是为人之道。他的话有点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觉,的确金老非常喜爱用掌,像降龙十八掌,黯然销魂掌等,哎,我没发现这点,却让一个金发碧眼的人抢先了去,惭愧惭愧。但是我不禁想到了程灵素,程灵素曾经说她师傅无嗔大师告诫门中弟子:“本门擅于使毒,旁人深恶痛
绝,其实下毒伤人,比之兵刃拳脚却多了一层慈悲心肠。下
毒之后,如果对方悔悟求饶,立誓改过,又或是发觉伤错了
人,都可解救。但若一刀将人杀了,却是人死不能复生。因
此凡是无药可解的剧毒,本门弟子决计不可用以伤人,对方
就是大奸大恶,总也要给他留一条回头自新之路。”我一直以为下毒是最可恶的事情,因为它不光明磊落,想到西夏的悲酥清风,想到赵敏的十香软筋散,想到天龙教的豹胎易筋丸,想到日月神教的三尸脑神丸,这些毒药无不让无数英雄竞折腰,但是程灵素的师傅却给毒药赋予了一个新的定义,一个仁慈的定义。仁慈的人,无论她用什么,出手皆若圣光烛照,心存善念。程灵素,她虽手握世间第一毒药—七心海棠,却除了清理师门外,未伤一人性命,她,从未有人有像她这般美的心灵。金庸在撰写她的结局时用了一句话: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我非常喜爱程灵素这个人物,她恰恰反映了金老所要宣扬的------凡事给人留有余地。没想到又洋洋洒洒得写了千字,但我的这篇文章写到这算是完了。
                                    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
仅以此文献给诸多热爱金庸的人们,也祝祖国生日快乐!
发表于 2010-10-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有研究啊

江湖第一帖,

欢迎!欢迎!
发表于 2010-10-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见地,赞。
发表于 2010-10-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楼主 。抢占第三位置
发表于 2010-10-2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楼主来华山。好文章,虽楼主谦称初窥门径,实则符合大道,尤其题意高人一筹,顺则生,逆则死,是指顺应大道,不可违逆规律,古人为文讲究以意境为上,楼主此文堪称以意境取胜,虽一些论点可以商榷,但大体无违于道,可为精品也。
另外,也对楼主如此痴爱金庸作品表示钦佩。欢迎楼主能不断推出大作。
发表于 2010-10-1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研究这些出来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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