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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式伪善与李敖式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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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9年,王朔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我看金庸》,我感觉此文让当时的金庸很有几分措手不及,金庸把王朔这篇文章看作“是对我小说的第一篇猛烈攻击。”

王朔所否定的,是金庸的为文,是他的作品。其实,早在18年前,已经有人对金庸的为人,也就是人品,进行过猛烈攻击。

这个人,就是李敖。文章称作《‘金庸式’伪善与‘三毛式’伪善》,发表在1981年。之前的1979年,金庸曾到李敖家中做客,金庸“提到他儿子死后,自己精研佛学,已是很虔诚的佛教徒了。”李敖质问道:‘佛经里的说法……无不以舍弃财产为要件。你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你说你是虔诚的佛教徒,你怎么解释你的财产呢?’

李敖由此得出结论:金庸是伪善的,叫做‘金庸式伪善’。

李敖这位‘阔人’说了金庸‘伪善’之后,一帮‘窄人’也跟着起哄,似乎自此以后,‘伪善’的钢印,就烙上了金庸的额头。

自称‘虔诚佛教徒’又不曾捐献出全部家产,就是‘伪善’?

金庸说自己对古代文人,最羡慕苏轼。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为什么?因为你姓‘苏’,名‘轼’,叫‘苏轼’还不要紧,你还号‘东坡’,叫‘苏东坡’也不要紧,你居然好意思自号‘ 东坡居士’,何谓‘居士’?一般而言,指的就是像金庸这样的‘在家的佛教徒’,苏轼一生倾心佛学,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年,都还在抄写《楞严经》。那么苏东坡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没有啊!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苏大胡子也是‘伪善’的。

我的天!古今自称‘居士’的文人有多少,哪个把家产全部捐出来了?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有一头算一尾,全部都是‘伪善’的!

李敖说他们李家自古就出‘奇人’‘怪人’,其中一个就是明代大思想家李贽、李卓吾先生。李卓吾也笃信佛学,自号‘温陵居士’。那么李卓吾先生可曾把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完散尽?似乎也没有!因此:以李敖给人拟定的标准来衡量,那位以提倡‘童心’、掊击虚伪著称的大思想家李贽,也是‘伪善’的。

苏轼在《东坡志林》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宋真宗访求天下隐者,把杨朴召入宫中,宋真宗问杨朴:“临行有人作诗送卿否?”杨朴就把妻子写给自己的诗献给皇上回答说:“唯臣妾有一首云: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到了宋元丰二年,苏轼因在诗文中“讥切时事”被宋神宗御批差人捉拿,押赴汴京,妻子不免大哭。苏东坡就说,你就不能像杨朴的妻子那样送一首诗给我?苏东坡的妻子这才破涕为笑。

周作人《儿童杂事诗》中,有一首《俞理初》:“幸喜未逢张问达,不曾断送老头皮”,张问达就是当年弹劾李卓吾的御史,致使李卓吾惨死狱中。苏东坡和李卓吾其实还应该庆幸:幸喜没跟李敖生在同一时代,否则,就不仅是会否‘断送老头皮’的问题,他们二人的‘老头皮’上,也难免要给人扣上一顶“伪善”的大帽子,真是好险!

如果说苏东坡、李卓吾都是古人,跟金庸不好比。那么,我们想一想现当代有哪些‘居士’,也就是‘在家的佛教徒’?谁个把家财散尽?现代最知名的居士,应该算丰子恺先生吧?丰子恺散尽家财没有?没有!因此:‘伪善“!

某人拿某项道德标准来衡量他人,结果几乎所有人都是不合格的,那么,是这一个人有病,还是其他所有人都病了?

孔子的学生子贡,也很喜欢讥评议论他人,孔子的反应是:“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翻成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子贡啊,你自己就那么好吗?我可没你那些闲功夫成天挑人毛病。”我们知道没被李敖骂过、让李敖看顺眼的人,实在不多。问题是:他李敖自己就那么好吗?

做不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那就退一步,以同等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和别人。你拿某一道德标准去苛求他人,最起码自己在这方面要做到达到。梁实秋先生说是:“你骂别人荒唐,你自己想曾否吃喝嫖赌”,这也不仅是‘骂人的艺术’,也是作人最基本的品格。

当代作家中,身家最厚实的可能是金庸、琼瑶、李敖三位。他们除了摇笔杆、爬格子之外,都还经营出版事业(琼瑶并且拥有自己的电影公司)。以雄厚的财力为后盾,金庸和李敖可算是当代私人藏书最富的两个人。周作人、鲁迅的藏书约2万册,郑振铎藏书10万册,现代最多。李敖自称他的藏书超过20万册,金庸买过多少书他自己没说,从参观过金庸书房的许多人的表述来看,可能比李敖还多。

李敖的家产没有金庸那么多,却也是家财亿万,他也像金庸一样“有这么多的财产在身边”。我们知道李敖也并没有捐弃全部家产——当然,李敖不像金庸那样自称“虔诚的佛教徒”。

我们可以看看遇到其他类似的事情,李敖自己是怎样处理的?比金庸、丰子恺等人高尚到何种地步?

时代文艺出版社《李敖新文集》第10册第78页《寄赠订户》,李敖写道:“1966年,我印行《李敖告别文坛十书》,每套两百元,曾有不少读者预约。不料这些书,十分之六都被国民党警备总部抢劫了……当时预约的读者,都和我一样,遭到了损失……十三年后,我出狱了又复出了,眼光远大的沈登恩为我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的时候,我就请他在版权页上为我加印一段启事:‘1966年向李敖预约买书的读者请注意——请寄新址给台北邮局53-59信箱李敖收,李敖将终身赠送他今后出版的每一本书。’”

这里,两个地方需要解释一下:[一]、李敖说的“十三年后,印第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也是在1979年,金庸到了台湾,与李敖会面,被李敖挖苦了一通。[二]、李敖提到的沈登恩,是远景出版社的董事长,确实‘眼光远大’,他的‘远景’,不仅从1979年开始出版多部李敖作品,而金庸的小说在台湾‘解禁’得以公开出版发行,也靠这位沈登恩先生奔走游说。此前20多年,金庸小说在台湾一直都是禁书——当然也有人偷印偷看,谁看过?李敖就看过,这个,我们以后再说——不能公开出版发行的。获得金庸授权在台湾正式出版《金庸作品集》的,就是沈登恩的远景出版社。何时授权?也在979年,9月份的事。

我们看李敖1979年的这则‘启事’,多漂亮,多仗义!无怪当年他要挖苦金庸不肯散财了,李敖自己真的做得太好了,当然有资格批评金庸!

李敖今天还在写书出书,这批幸运的老读者,自然会源源不断地接到李敖大师免费赠送的伟大作品,李大师已经公开、郑重承诺要“终身赠送”嘛!大师说的话,还能说了不算?

但我看李敖大师1997年出版的《李敖回忆录》,似乎满不是这么回事:“直到十三年后我复出,我才对向我‘归队’的读者表示,我愿此生赠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书,以为补偿,但读者很体谅我的处境,他们当年花了二百元预约,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书,所以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184页)

李敖自称是‘五百年内白话文写作的前三名’,仔细体会李敖的〈回忆录〉,就知道这绝非‘李婆卖瓜,自卖自夸’。看看人家是何等刀笔!起承转合、闪转腾挪的文字功夫何等深厚!要认真学习仔细体会,要不然看不懂的。

李敖说“送了一阵,也没人计较了”,他自己和读者,所有人都不计较了?不会甲方李敖与乙方读者同时决定“不计较了”罢?那么谁先谁后?是你李敖先不计较、不给人送书了?你把书给人邮寄到家,难道所有的老读者不约而同都把书退回了?

还是所有‘老读者’先不计较?这批老读者数量不会太多,但散处在台湾各地。难道他们约定好了在某日某地召开全体成员大会,经讨论,集体决定:我们“绝不好意思没止境地收李敖大师自己出的书”,通过了一份《‘不好意思’最后决议文》,呈交给了李敖,李敖这才俯允所请?

你李敖出尔反尔,不给人寄书了,让老读者们怎么去‘计较’,为几本破书上法院起诉?值得吗?

李敖公开承诺免费赠书,后来又反悔,这个,我能理解——谁不心疼钱啊?!但李敖对别人的要求则是:你只要(私下)自称‘虔诚佛教徒’,就必须捐出全部家产,否则,就是‘伪善’!那么,以这样的道德标准来要求李敖自己,李敖就算破产倾家、散尽家财也应该兑现自己当年向全社会作出的公开郑重承诺啊!怎么轮到自己,就‘怂了’呢?

李敖如贾宝玉,“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李敖像雷锋,“心里总是装着别人,惟独没有他自己”。

当然,李敖的行径,还谈不到‘伪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

李敖兑现这份承诺,也根本不需要倾家破产,可能只会破费他家产的百分之一二。连这都做不到,怎么好意思因为别人没有放弃所有财产就骂人‘伪善’?李敖关于‘金庸式伪善’的论调,不是只在1981年说了这一次,此后,李敖把大体相似的内容写进自己的多篇文章,并剪裁收入自己的《李敖回忆录》,一直到2004年,李敖在凤凰卫视谈到金庸,仍是以此为词骂不绝口。

李敖骂人的时候,难道从来没想过孔老夫子的提醒:“李敖啊,你自己就那么好吗?”,这需要多么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多么厚的面皮啊!明乎此,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大师的倨傲:“要找我佩服的人,我就照镜子”!

或许有朋友会说:‘虽然金庸、李敖都没有散尽家财,但金庸吝啬,李敖捐的钱可比金庸多’,我这里可以肯定的说:从捐钱的数量来看,金庸绝对比李敖多;从捐款占家产的比例而言,金庸也不低于李敖。只有在‘自我宣传’的操作水平、炒作能力上,金庸才远远赶不上李敖。

为了帮助当年的‘慰安妇’,李敖曾办过一个拍卖会,把自己的80件藏品卖了500多万人民币,捐出。这种公益性的拍卖会,多数竞买者也是出于社会公益目的,出价相当高。如果不是以帮助慰安妇的名义,在普通的拍卖会上,那些物件根本卖不到500万,差远了。李敖捐赠,很少掏腰包、出现钱,他非常喜欢这种公益拍卖会的形式,还有一次,李敖拍卖自己的一支笔,拍得十多万人民币,捐给了高金素梅。

不管怎么说,捐助‘慰安妇’这件事,李敖确实做得漂亮,令人钦佩,这应该是李敖最大一单捐输。

而金庸先是给香港中文大学捐款10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200万,后来又拿出310万人民币给家乡嘉兴的一所中学盖了座图书馆。他花费1400万人民币在杭州建造“云松书舍‘,后来没去住,也捐了。

1993年,金庸捐赠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北大国学研究院’的启动资金。2007年8月,又向北京大学一次性捐款了1000万元人民币。这些事,金庸从来没有自己出面张扬过。

李敖也到过北大,也捐过钱。捐了一百五十万新台币,给胡适先生塑像。然后四处宣扬,‘地球人都知道’了。他后来在凤凰卫视《李敖有话说》又大说特说:“这笔钱折合成人民币是三十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元,这个钱大概可以够建一个铜像了……”“大概可以够”?呵呵,这话说得很有意思。给胡先生塑像,买原料,就是铜材,根本花不完三十四万,不过要找个像样的雕塑家,似乎不太宽裕。我绝对不是要指责李敖小气,因为这个钱数,不是李敖定的。钱,也不是李敖自掏腰包。在北大演讲时是一回事,回到凤凰卫视,李敖就不好意思埋没刘老板的奉献了,他在凤凰卫视是这样讲的:“我有这么好的一个机会,能够敲诈凤凰卫视台刘长乐这些好人的钱,搞了这么一笔钱,而希望送到北京大学。”——刘长乐这些‘好人’只肯拿出34万,李敖当然也就只能捐出34万了,要说34万寒碜了点,那也是刘长乐小气,不是李敖小气。

感觉李敖一直想把自己打扮成胡适先生的思想继承人,然而胡适先生当年对李敖其人其文的评价则是‘轻佻浮薄’,20年前我刚开始阅读李敖的作品时也很为李敖抱屈。今日看来:胡先生识人之准,才真正了不起!

我向来认为:捐款应该完全自愿,捐多捐少,都是一份心意,以道德的名义‘逼捐’,很没意思。李敖捐出数百万,也并不少。我想说的是:[一]、看一个人为社会公益所做的贡献,不应取决于他的音量。[二]、金庸已经为社会捐出4000万财产,仍被指责‘吝啬’,似乎并不公道。我不敢说金庸吝啬,因为我比金庸更吝啬,按照金庸捐款所占家产的比例,一个人算算房产、存款等等,如果有几十万的身家,对社会的捐助就应该超过一万元了,我也多次捐过钱,加一块,也不到一万。因此,我没有资格批评别人吝啬。自己都没做到做好的事,去要求别人、指责别人,未免太无耻了!

在《金庸式伪善》一文中,李敖说被自己抢白后“金庸的风度极好,他对我的话,不以为忤。虽然他此后在他的报上不断诽谤我”。我们看李敖的自述,感觉简直就是当代‘完人’,这么完美的人,《明报》居然也能找到毛病肆行‘诽谤’?俗话说:‘苍蝇还不叮没缝的蛋’呢!

金庸与李敖的会面在1979年,李敖这篇文章则发表于1981年。这段时间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说穿了很简单:经过10个月的审理,1981年6月17日,萧孟能起诉李敖的案子最终由台湾高等法院做出判决:“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处有期徒刑陆月。” 在长期的审理、判决过程中,(金庸的《明报》对此事进行了深入报道,致令李敖不爽。

李敖生平,坐过两次牢。第一次是因为李敖资助‘**分子’彭明敏(就是1996年与谢长廷搭档代表民进党竞选台湾最高领导人的彭明敏)出逃,关了5年多。

第二次入狱,就是为这件发生在金庸与李敖会面的1979年到李敖发表〈金庸式伪善〉的1981年之间的“背信与侵占”的案子。

1979年,李敖的老朋友萧孟能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为了避免在自己离台期间财产被查没,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交给李敖,由他代理。半年后,萧孟能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已经将这些价值2000万新台币以上的财产坦然据为己有了,1980年8月,萧孟能将李敖告上法庭。

当然,此事由李敖说来,就完全是台湾当局利用萧孟能借由司法审判对他进行的政治迫害。但同样在戒严时期,李敖有太多打赢了的官司,那些官司中败诉的一方,是否也可以辩称:是当局利用李敖在对自己进行司法迫害?

当时舆论,不仅台湾媒体,许多香港媒体,都做了大篇幅的报道,一边倒的认为萧孟能与李敖之间的财产纠纷,事实明确。而在香港媒体中,金庸的〈明报〉对此事最为关注,报道最为详尽。

李敖说“金庸的风度极好,他对我的话,不以为忤。虽然他此后在他的报上不断诽谤我”,似乎已经认定是因为自己先前对金庸有所批评,金庸才在一年后的“背信与侵占”案的报道中颠倒黑白,明知李敖冤枉还是站到了对立的一面。那么其它香港报纸与〈明报〉的立场基本一致,这又作何解释?〈明报〉偏重文化,对于一位大出版家和一位大作家的之间的大官司,如果〈明报〉不比其他报纸更关注,那反而奇怪了。

要知道此前李敖从来没有公开批评过金庸,1979年金庸主动去拜望李敖的,对李敖爱当面抢白人让人难堪的作风会一无所闻?以李敖的一贯作风看,这次会面他对金庸的态度其实很客气,无非对金庸说过两层意思:[一]你身为佛教徒,应该放弃所有财产。[二]武侠小说很荒谬。李敖说“我知道你在(武侠)这方面有着空前的大成绩”,他所否定的是所有武侠小说,而非仅指‘金记’武侠,‘明珠暗投’,很有替金庸惋惜的意味。李敖更不曾当面骂金庸‘伪善’,‘伪善’是李敖1981年写文章时的上纲上线,已经是李敖案发之后了。

坦白说我不认为金庸多么豁达大度,但为了李敖这几句话就要颠倒黑白、肆行‘诽谤’,我想金庸也不至于睚眦必报到这种程度。

李敖认定金庸的《明报》深入报道自己的罪案,是因为此前他与金庸谈话时令对方难堪了,金庸这才挟嫌报复,只好算是‘自由心证’,无从究诘。如果李敖可以如此猜度他人,我们也不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严重质疑:李敖之所以公开、书面攻击金庸,是因为此前《明报》深入报道了他的丑闻?

古人强调要‘修辞立其诚’。李敖确实是有大学问的人,其病,在于不‘诚’。1979年的这次会谈,李敖对金庸说起“我是不看武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训练、认知训练、文学训练、中学训练,我是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的”。李敖果真“不看武侠”“无法接受这种荒谬的内容”?1960年左右,李敖在国军服役,经常给马戈等朋友写信,这些书信被李敖收入作品集中,其中就提到自己正在阅读〈射雕英雄传〉,信中李敖居然不曾痛批这本书‘荒谬’。 莫非25岁的李敖,尚未完成“中学训练”?

李敖说“ 金庸所谓信佛,其实是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信;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不见……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他是伪善的,这种伪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伪善’”。而李敖自己对于各种事实甚至史实,其实更是取一种‘选择法’,凡是对他有利的,他就说就写;对他不利的,他就佯装忘却。自私的成分大于一切。你绝不能认真。

但李敖不是“伪善”的,没那么严重,稍微有点无耻而已。这种无耻,自成一家,可以叫做“李敖式无耻”。

                                                  2008、6、15

附记:



[一] 、萧孟能为何要“诬告”李敖?李敖道是:“萧孟能抛弃了四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朱婉坚,我仗义执言……为了这一打抱不平,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李敖到底具体做过什么事来‘仗义执言’‘打抱不平’,李敖自己从来不提。案发之前,各种媒体上也没有萧、李失和反目的传闻。如果仅仅因为李敖私下会面时劝说(大不了挖苦〉过自己几句,萧孟能先生就要兴讼,并且还要劫夺李敖的数千万家产,你信不信?



[二]、“在法庭上,李敖拿出萧孟能亲笔写的‘字画、书籍、古董及家具等……均系本人转移与李先生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的字据”(〈李敖回忆录〉290页)

即使这张字据每个字说的都是实情,那也足以令人寒心了。我们可以想见对于一个文人来说其半生收藏的字画、古董、书籍意味着什么。如果萧孟能不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怎么肯把这些一朝脱手?或者是萧孟能主动提出以收藏抵债,而李敖,居然坦然受之;或者,就更恶劣了,就像当年(谣传的)苏联逼债一样,李敖对老朋友逼债。假如您的一个好朋友借了您一笔钱,一年多没还,他提出要用自己收藏的大批字画、古董抵偿,您好意思接受吗?目前您又不急着用钱,让朋友以后再还不就是了,哪能取人所爱?如果是您主动逼债,要朋友拿收藏品抵偿,那跟黄世仁有什么区别?

问题是:萧孟能真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了吗?显然不是。他为何要借李敖而不是他人的钱?当时的李敖很有钱吗?李敖从80年代以后,积累了大笔财富。但70年代后期的李敖决不宽裕。他在1976年年底(11月19日)才出狱的,在《回忆录》中,李敖说:“我的经济基础是我坐牢前留下的两户房子”,李敖把房子卖了,还债后“最后手上不过百万元”(《李敖回忆录》261页),出狱后萧孟能送给他100万元,后来李敖又从辜振甫那里讹诈了200万。这是他这几年的几宗大笔收入,李敖回忆说他们家刚到台湾时连牙膏都买不起,李敖父母一直在教育界工作,在经济上无力接济他。李敖这几年没开过公司没做过买卖,只出过一本书:《独白下的传统》,是1979年6月才出的,那时萧孟能已经要离开台湾他去了,不可能借到李敖这本书的版税收入,那么,萧孟能与李敖这次财产纠纷涉及多少财产?价值2000多万。
发表于 2008-7-10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佛和拥有财产又怎会冲突?信佛只是精神上的追求~而不是事事格局~若果那般~不如叫金大侠出家~

出家人尚且拥有财产~而作为一个俗家信徒~又为何不许又有财产?~财产和信仰并不冲突~

就好比爱好和平的难道就不可以去做军人吗?反之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人就一定是与道德伦理和平友善相违背的吗?

明显不是~李敖此人~我不喜欢~太过张狂~年少时张狂可以说自己愤青~年老时还如此张狂~难得善终~

金大侠自己一生没有说过自己有多伟大~仅仅是用自己的笔头写出世界百态~把佛学理念灌注其中~这有怎么算是伪善?

金大侠一生追求的是侠之大者~侠义精神~这个和佛学理念~并不冲突~和伪善之说也毫无关系~

李敖在抨击别人的同时却不忘了夸赞自己~这种做法~和现在网络上的炒作~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呢?

别有有财产而信佛就是伪善~那么李敖评论别人便是自我炒作了~
发表于 2008-7-10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李敖的印象极不好,我觉得一个严肃的知识分子首先应该保留某种对于良知的敬畏和道德的自觉,但是李敖过于表演化的为人处事在我看来伤害了这种严肃。

傅国涌说李敖就是太过聪明,此为的论。
发表于 2008-7-10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聪明与否见仁见智~

但是狂傲确是事实~

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7-1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李敖的印象本来极佳,10年前才初步了解此人的底细。深恶痛绝之。

问候一生、潮生二兄!
发表于 2008-7-1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有才无德者也。从萧孟能的事上和胡茵梦的事,就可看出其为人。
发表于 2008-7-1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问题是他的才是否真的如此充盈~就难说了~

耍耍嘴皮子~呵呵~谁都会~
发表于 2008-7-1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铁血看过了..文章颇有深度(对我来说)
发表于 2008-7-17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的帖子

深度

在偶看来

能把低俗的小说写成艺术就是深度了~呵呵
发表于 2008-7-22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当然不无耻,在辩论席上可以拿类似鞋子的物体砸人~~~
发表于 2008-7-2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这么偏激吧?2个人的性格本就不同,李敖的性格如同老顽童,如果这样说就是伪善的话,中国作家自古到今就没有一个不伪善的了.转 自话说金庸 » 步非烟回应金庸~我绝对不改这个名~(贺妖妖荣升高官!!!) :朱玫(金庸妻子之一)和金庸离婚了,生活很窘迫,在铜锣湾以卖塑料袋为生,最后得病而死,贫穷潦倒而死。金庸的大儿子当时在美国读书,19岁,知道父亲离婚之后,心里很不爽,就自杀了。我觉得金庸做人其实有很多的问题。
不知道看了这消息的人会怎么想,我是不是可以说金庸也很伪善呢?所以这篇文实在是有点问题.

[ 本帖最后由 烟草的味道 于 2008-7-22 19:55 编辑 ]
发表于 2008-8-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烟草的观点

烟草兄说别人偏激,其实自己也偏激。金庸的私事,旁人肯定不甚了了,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能从表面就事论事。至于李敖说金庸伪善,是说金庸信佛又不舍财,因此楼主说了自己的看法,有何偏激之有?我本人原来对李敖也挺佩服,后来他的书看多了,他的话听多了,就渐渐对他有了新认识。觉得他有点无赖、无聊、无耻。当然这仅是个人看法,不足为训,请烟兄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08-8-5 0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烟、桃二兄:

如言此文偏激,也无不可,但不会比李敖自己责人的那些文章更‘偏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此而已。

父母离异,子女或自杀,或不。假设李文因为知道自己是李敖的私生女,自杀了,就可以判定李敖是伪善的?然而,李文没死,所以她爹就不伪善了?有这样的逻辑吗?

问候!
发表于 2008-11-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服金庸

从小学开始读金老的小说,读了二十多年,自己今天的性格,已经深深烙上了金印,但这正是自己引以为豪的一点。
这个社会,已经很难出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种人物了,社会环境也不允许,但能够出几个胡斐那样,为小人物拔刀而起的英雄也不错!
佩服楼主!!!!!!!!!!!深深致敬!!!!!!!!!!!!
发表于 2009-4-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对李敖印象不错,但他这一次错了,希望他说话注意一下,批评他人行,批评金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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