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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熙宁变法,到底是善政还是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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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安石的熙宁变法,到底是善政还是恶政?


一、君臣联手

众所周知,熙宁变法虽然说起来是王安石主导的变法,但其实是宋神宗要变法。王安石只是奉命行事,做皇帝手中的枪而已。当然,王安石自己也是希望变法地,其原因应该和赵顼差不多,都是希望能够藉此解决帝国面临的财政困境,富国强兵。因此二人其实又是志同道合的盟友。




二、对熙宁变法的四种主流看法

第一种:王安石变法的点子都是些馊主意,所以百姓和国家都受其害。
第二种:王安石的点子看起来挺好,但此人属于空想政治家,只会纸上谈兵,大多方案都没有可操作性,于是在实际推行时搞成一团糟。
第三种:王安石的点子原本切合实际,有很强的操作性,正常情况下应该能够落地。但其变法的本质,就是要把士大夫阶层(即各级官员、权贵)所掌控的捞钱渠道收归国家,这样收上来的钱一部分可以充实国库,一部分则能给农民减负。然而“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大批官员自然要竭力阻挠捣乱。他们要么阳奉阴违,毫不推进,令变法沦为一纸空文;要么专门搞破坏,有意把事情搞砸,引到歧路之上,令其根本无法推动。简而言之,因为从上至下的官员大多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和皇帝其实已经被架空,他们颁行的政令已经很难切实推进了。
第四种:大批官员不甘心利益受损,又不敢明着和中枢作对,因此迂回行事,各施手段,把自己的损失大多转嫁给农民,百姓遂不堪重负,多有家破人亡者。他们便趁机引导舆论,让百姓认为自己之所以活不下去,就是因为变法,因而都怨恨搞变法的王安石,将变法视为洪水猛兽。其实百姓们是被愚弄了,王安石本身是爱民如子地,但他却无从解释,更无力收拾败坏的局面,最后被汹汹民意赶下台,士大夫阶层成功地完成了对变法的逆袭,笑到了最后。

对于熙宁变法,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专业人士)的看法都不出上面这四种。其实这四种看法对这段历史的理解是逐渐深入地。了解的越多,就越会认同更靠下面的说法。

然而事实上,这四种看法都是错误地,都未能看破历史的真相。既没有搞清楚变法的动机,也并未看清变法的结局。





三、变法的动机

宋神宗和王安石之所以要变法,主要有主观和客观两个动机。

客观上,到了宋神宗继位的时候,宋廷的财政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一方面,农业收入和商业收入的大头都被士大夫阶层捞了,国家没拿到多少,不得不加税,令农民极度困苦,农民起义不绝,国库却仍然空虚,而士大夫们却肥得流油(因此宋朝也被说成是“士大夫的天堂”)。另一方面,北宋的冗官、冗兵、宗室等痼疾(史界称为“三冗两费”)耗资太大,本就匮乏的财政收入被数万官员、百万军队,还有几千宗室耗费殆尽,且需求量还在逐年增加。如果再不变革,想办法增加一块体量巨大的财政收入,大宋财政就要崩盘了。

换言之,熙宁变法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是宋神宗没事找事瞎折腾;而是迫于客观压力,不得不为。当然,变法还有一个主观上的动机,那就是宋神宗的雄心壮志。

史学大家王夫之在《宋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神宗有不能畅言之隐(指对外战争),当国大臣无能达其意而善谋之者,于是而王安石乘之以进。帝初莅政,谓文彦博曰:‘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此非安石导之也,其志定久矣。”

宋神宗赵顼心高志广,欲成为千古一帝,却又没什么耐心,急功近利,更不想像文景二帝一样,自己栽树给后人乘凉,因此心思急切,希冀着能够尽快聚敛起足够的资金,富国强兵,然后发动战争,平灭西夏。对辽虽然不奢望真能收复燕云,但至少要能够废除给自己带来巨大屈辱,且给财政造成很大负担的岁币。因此在继位当年,他就召集重臣,急不可耐地宣布:“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还顶盔掼甲,手持兵器,跑到他最敬重的祖母曹太后面前展示。这些事情都表现出了他对重振国威的热衷。而王安石亦有同样的抱负,因此二人可谓一拍即合,很快就联起手来推行变法。





四、百姓死活何足道?

有不少人认为,王安石爱民如子,始终心挂百姓,之所以新法令无数百姓活不下去,不过是下面的官吏曲解了他制定的善政而已,是反革命势力对改革的有意破坏。有些人则认为,王安石心怀善念,希望夺权贵之财反哺百姓,只不过因为能力不足,未能把善政落实到位,反被权贵们利用,挟变法之威戕害百姓。这些看法都是不正确地。

上节中已然提到,君臣二人之所以变法,除了财政即将崩溃这一现实压力之外,就是试图先富国,再强兵,以发动对外战争,改变大宋的国际格局。其核心目的从来都不是为了善待百姓、提高民生,而就是要尽快敛财。这对君臣的心态和所采用的手段,与当年汉武帝、桑弘羊的组合可谓一模一样。桑弘羊通过垄断盐铁、打击商人来为国家敛财,以支撑对匈奴的战争;王安石则是通过青苗法、募役法等一套新法敛财。青苗法的实质就是利用官有资本放贷谋利,募役法则是巧增税源,都是要通过扩张政府职能来增加国库收入,和桑弘羊的官营经济政策极为类似。而桑弘羊那一套手段对汉朝社会和百姓的巨大破坏与伤害,在之后各朝代中,是大家所熟知的常识,人们常常引以为戒,劝导统治者不要穷兵黩武、与民争利,可以说是清清楚楚的前车之鉴,王安石和宋神宗这种政治家对此决不可能不了解。然而在二人心中,只要能像汉武帝那样扫平外敌、封狼居胥,那区区百姓的痛苦流离,又算得了什么呢?在他们眼中,汉武帝和桑弘羊所走的那条路,非但不是什么“覆辙”,反而是一条通往成功的金光大道。

于是,在这样的心态下,一条条变法条款很快就华丽出笼了。

保马法,强迫百姓必须从官府“贷马”(政府把从西北收购来的马贷给养马人饲养),不管有没有养马条件,不管会不会养,总之养的不好就要赔偿、惩罚。而好不好,全由官吏主观判定,百姓被迫要出一大笔钱给检查的官吏。

保甲法,农闲时把百姓强制聚集起来,进行操练。训练结果是否合格则由保正说了算,如果不行贿,则保正“只说武艺不熟,拘之不放,以致农时俱废,往往冻馁而死。”百姓苦不堪言,连开封京畿一带的百姓,都出现了为逃避保甲而自断手腕的现象。

均输法、市易法,官府把商人和豪强大族(这些人背后都有各级官员抽大头)的商贸渠道收为己有。此举虽然确实迅速增加了国库收入,但官方经商,又是垄断企业,必然效率更低,浪费更大,对上下游更加霸道,存在强迫定价、强制消费等现象;对于紧俏商品、政府采购,更是会出现官倒搞双轨制、体制内搞配额、体制外高价卖指标等问题,这些古今中外都是一样地。此外,在很多领域,政府在夺得赚钱渠道后,因为懒得经营,或不会经营,最终会再转包给原来的经营者,自己吃差价。从一拨人赚变成两拨人赚了,自然对上下游的盘剥会大大加重。

免役法,名义上是为了解决北宋扰民极重的役法而推行,乍一看还不错(“上三等户分八等纳役钱,下户即四五等户不纳役钱”),穷人不用出钱,或者出的很少,又给了民众自主选择的权利,不想服役的人就交钱,想服役的就去应募,而且差役税也是由地方富户来出,并没有压榨贫民,算得上是善政。然而这样推行,国家就捞不到好处了,因此推行不到半年就变了味。王安石改变条例,先是要求四等以下的贫民也要出差役钱,又要求各户不再按照户等高下,而是按照私人财产数量来征收役钱,这实际上就演变成了征收财产税。各地官吏遂清点百姓田地、房屋、牲畜、果木,甚至农具、斧子、石磨等物,按百分之一的税率收取财产税,数额数倍于先前,让本就困苦的百姓不堪重负。地方官王岩叟对这种巧立名目盘剥百姓的行为十分不满,称:“谓之免役,窃以谓(下户)本不当役,何免之有,是乃直率其绪,以为常赋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四)

就算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青苗法,也是不折不扣的盘剥工具。青苗法乍看起来挺好,农民之前无法周转时,只能向豪强借高利贷,往往高达五六分利(半年);青苗法由政府放贷,利仅两分,既能给农民减负,又能让政府收到利息,堪称是两全之美。

然而在现实中,部分地区的各级官吏层层作弊克扣,用缺斤少两的“陈粟腐麦”代替现钱贷出,这就造成了青苗钱“盖名则二分之息,而实有八分之息”。司马光就曾揭露,陕西某些地区,把一斗陈米贷款给饥民,却要求饥民到期后交纳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或者小米三斗,“所取利约近一倍”,即十分利,比豪强在大饥荒时所放的高利贷还要过分(“虽兼并之家乘此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之重”)

。贫苦百姓在贷到这样的款后,自然大多无力偿还。为了避免出现坏账,王安石又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强令富户为贫户提供担保。贫户还不起,就强逼作保的富户还。因此青苗法不仅是掠夺贫穷农民,还迅速让中产阶级返贫,造成“贫者既尽,富者亦贫”的局面。

这样的贷款,当然没人会贷,因此青苗法在很多地方推行不下去,百姓宁可艰难度日,也不敢借青苗钱。苏轼在《再上皇帝书》中便断言:“凡言百姓乐请青苗钱,乐出助役钱者,皆不可信”。眼看着放不出去印子钱,赚不到利息,王安石心急如焚,便宣布,中枢将以青苗钱的放贷数量作为考核奖惩官员的依据(“提举等官,以不能催促尽数散俵为失职;州县之吏,亦以俵钱不尽为弛慢不才”)。

在将青苗贷作为KPI之后,各级官员为了保住乌纱(也兼有为了做出成绩升官的因素),纷纷强行摊派,下指标(“上下不得不递相督责者,势使之然”),于是不仅是贫农被迫要借自己根本还不起的贷款,就连家里有盈余,根本不需要贷款的中户、富户,也被迫要办理高息贷款。种种荒唐行为,令青苗贷在事实上变成了一种变相税收。农民因还不起青苗本息,多有“卖田宅,雇妻卖女,投水自缢者”。因此在元祐元年,苏轼看到“累岁出息已多”,主张“自第四等以下人户,并与放免,庶使农民自此息肩。”司马光上台后,也考虑到当初放贷时的手段不正,不得不将“所有旧欠二分之息,尽皆除放"。南宋时期的历史学家马端临便曾总结道:“青苗钱所以为民害者三:日征钱也、取息也、抑配也。”

简而言之,不论初衷如何,这个号称是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的青苗法,在经王安石几番调整、完善之后,最终变成了朝廷强制百姓接受的官营高利贷。



民怨沸腾之下,很多官员去向宋神宗反映民间疾苦。神宗在得知大批百姓因为青苗法而家破人亡后,把王安石找来询问,王安石却很明确地表示,根本无需在乎老百姓的感受——“天有阴晴,升斗小民之怨,不足顾也。”





五、王安石的取舍

一些人认为,王安石始终爱护百姓,只不过控制力不足,管不住地方官吏,这才被这些人打着变法旗号去横征暴敛,把一部好经硬给念歪了。对于这些阴私,王安石起初并不知情,后来多少知道了一些后,也曾全力阻止,三令五申,但手下人阳奉阴违,又把他糊弄过去,他心中有疑虑却又无可奈何。总而言之,是一个体恤百姓的好官“好心办了错事”。这种看法是不正确地。

王安石是什么人,按当前的说法,是全国高考状元。这样的人,哪一个不是智商奇高,心思机敏,远胜旁人?而且王安石还不是那种书呆子式的聪明人,他曾任地方,所到处政绩斐然;而且勇于打破陈俗,敢做寻常官员不敢做的突破和改进,在地方上搞的一些变法非常成功,这足证其实操能力相当强,也对基层事务比较了解。在进入中枢之后,王安石更是以能力强闻名,是公认的“能吏”,否则也不会得到皇帝的信重,把国运相托了。

这样一个既聪明,又有充足的基层实务经验的人,是手下能够轻易忽悠的么?又怎么可能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啥都不懂的理想主义者、只会纸上谈兵的糊涂庸官呢?

事实其实昭然若揭。尽管王安石号称新法可以“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但这只不过是想要给变法披上伟光正的光环,减少推行阻力,才编出来忽悠老百姓的说法而已。王安石又不是政治菜鸟,难道会不明白变法的困难?难道会预料不到在变法推行中将会涌现大量问题,必然会给很多百姓带来重负?

政治家的特点,就是虚伪。一项政令,就算奔着盘剥百姓去地,颁布者也绝不会明着这样说,都会进行伪装。因此各则新法才会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善政,都是为了有利于百姓和国家,其实这不过是打个幌子罢了,其真正的用心,还是要巧立名目来行盘剥之实。

以免疫法为例,起初四等以下贫户免征,后来发现这样刮的钱太少,就改为全部征收财产税,这都是王安石一手操作。而就算是个卖猪肉的,也明白如果连菜刀、案板都要征财产税,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压力,王相公又怎么可能不清楚呢?

至于青苗法的强制摊派问题,搞得天下民怨沸腾,他一个宰相,手下不知道有多少亲信走卒打探消息,又怎么可能不知道?事实上,正是他在发现贷款人太少之后,才将地方官吏的考核与贷款数额直接挂钩的。而这条政令会导致怎样的结果,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清楚,当年白居易就曾作诗嘲讽(“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和考绩一挂钩,就必然导致地方官吏强逼百姓,这是千多年历史中不断重演的事情,对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清楚,连一个诗人都能看明白的道理,他一个宰相会不明白?

虽然王安石也曾假惺惺地三令五申,要求“青苗钱不得抑配百姓”,可却不设任何监察机制。当人们把百姓的惨状反映给他,他也没有任何作为,反倒是大力褒奖、升迁那些因为强推而放贷数额较多的官员,申斥罢免放贷数量较少的官员,一切以KPI为准,是否强逼则不加考虑。这种行为看在所有官员眼中,其实就是非常明确的信号,即宰相是默许甚至纵容采用强迫手段地,只要最终上交给朝廷的钱足够多就行。

有些人则认为,虽然王安石知道底下人在执行时把变法搞得走了样,却无力管束,这种看法是无法自圆其说地。只要在各地安插耳目,同时设立告状处,可以举报强行摊派,查实后即严惩,那地方官吏又岂会再做这种风险收益不成比例之事?

有些人认为,当时的朝堂上,有很多官员敢于旗帜鲜明地反对变法,或者毫无顾忌地阳奉阴违,其实并非如此。在皇帝和宰相的支持下,变法派堪称是顺昌逆亡,敢于反对者很快就会遭到贬黜,被撵到不重要的闲散岗位上,就连司马光、文彦博这种几朝的顾命老臣都不能幸免。在他们腾出的岗位上,会安插上新进的变法派干将,因此国家从上至下的重要岗位基本还是掌握在变法派手中地。一些官员虽然内心反对变法,却不敢违逆王安石的意志,甚至不敢有太明显的怠惰消极,只能违心地按照中枢制定的方针推行。在这种情况下,变法的政令虽然在部分区域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阻挠,但在大部分地区,还是基本上被顺利推行下去了。为了巩固权力,王安石又在皇帝的支持下开办“新学”,其本质目的就是要通过控制科举来掌握人事权,让只有认同新学(其实就是认同变法)的人才能得到重用,这自然会起到很明显的引导作用,可谓切实考虑到了变法的延续性。

综上所述,王安石的新法,绝非意在劫富济贫的善政。他编织出的这张罗网,基本涵盖了帝国中所有的阶层。其中有些新法是针对高官富户,有些则是针对平民,没有谁能够豁免。比如《免行条贯》,其初衷是抢夺高官、外戚等权贵的敛财渠道,这种新法便成为权贵们反对的重点。士大夫阶层们联起手来,一方面在朝堂上反对,力陈不可,一方面则通过一系列高明的操作,将损失转嫁给百姓。还有一些新法,在各地区都有征收指标,本意是主要想要从豪门富户身上割肉,然而地方官吏在权贵头上推行不动,又必须完成指标,于是只好摊在百姓头上,导致其负担大增。

还有一些变法,则是对着高层、中层、底层百姓一起下刀。以最重要的青苗、免疫二法为例,细查后不难看出,推行时之所以会民怨沸腾,确实存在大户豪强将损失转嫁给贫民的因素;也存在一些反对变法的地方官吏消极不作为,搞“非暴力不合作”的因素;亦存在官员在推行变法时,有意往扰民、祸民的方向上引导的因素;但真正引起民怨的主体原因,还是因为在发现初期的政令无法搜刮到足够的数额后,便调整了规则,恶狠狠地探出獠牙,咬向广大中户和贫民。换言之,基层官员们的私心、抵触和滥权,只是放大了对百姓的伤害。可就算他们秉心正直,百姓的负担也仍然会在变法后激增。

王安石和宋神宗把汉武帝、桑弘羊当成了自己变法的榜样,引路人,于是他们推行的新法中的一系列举措,也确实如汉武帝时一样,把大批百姓逼得家徒四壁、死走逃亡,这其实都是在二人的预料甚至是计划之中地。虽然新法也在对官宦下刀,但毕竟留有余地,并没有把这些人逼到绝路,而这些家底丰厚的权贵们的承受能力也较强;然而贫苦百姓们却无力承受哪怕是微小的风浪,因此往往新法一降临,就成了灭顶之灾。

对于百姓们在变法中所遭受的苦痛,王安石和宋神宗并非不知道,只不过为了“敛财兴国”的大业,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牺牲这些人,漠视这一幕幕人间惨剧。他们心中或许也有过不忍和同情,却不会因此而改弦更张,最多只会默默地呢喃一句——对不起了您……





六、北宋时期一成一败的两场变法

北宋共发生过两次大的变法——范仲淹变法和王安石变法。两者前后脚发生,具有一定的共性(如都是在国家财政不堪重负,被迫要改善时发起),最终却有着迥然不同的结局。

范仲淹的变法,就是冲着北宋的积弊去地。他砍恩荫,限制官僚滥进,加强官员考核,变募兵制为府兵制(府兵不用发军饷),种种举措往死里得罪了官员和军方,因此遭到全面反扑,阻力巨大,寸步难行,一年多就被迫罢废(因为就连皇帝也保不住他了,如果宋仁宗继续坚持变法,那他自己都恐怕会在某一天死于一杯毒酒),灰溜溜滚出京城。

王安石变法则吸取了他的教训,只求敛财(其实要的不是现钱,而是已经被士大夫们瓜分掉的,能够持续性捞钱的途径),其它则都是浅尝辄止,留有余地,从不肯太深地得罪权贵。一些针对士大夫阶层的新法,被其巧妙地将损失转嫁给了穷苦百姓,王安石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默许纵容,这其实都是对权贵阶层做出的妥协,所以他最终能够取得成功。相较而言,范仲淹算是单纯的理想主义者,而王安石则是油滑的现实主义者。前者的失败与后者的成功,其实都是注定之事。

王安石之所以能够对权贵妥协,是因为其变法的核心目标是效仿汉武,聚敛军费,取得外战胜利,而非想着要搞什么政治改革,去除北宋的众多积弊,建立起一套长治久安的机制。因此这场变法从始至终,都并未将矛头真正指向既得利益者,对“三冗两费”这些王朝的主要痼疾基本都没动,并没有把权贵们逼得太狠,否则士大夫阶层对变法的反对将会强烈百倍,变法会寸步难行,根本不可能像现实中那样取得显赫成功。

王安石变法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建立了一个新的利益集团。一场变法,如果没有一个支持自己的群体, 根本就不可能推行下去。而一个群体想要稳定存在,只能是用利益作为连接纽带。而这些新进的变法派官员们一方面大力支持变法,为皇帝和王安石卖命出力,一方面利用推行变法的契机,拿着鸡毛当令箭,大捞特捞,这也是新法伤害百姓的因素之一。

宋神宗和王安石难道不知道这群座下走狗搞的猫腻吗?当然不可能。只不过水至清则无鱼,如果不让这些人捞好处,谁还会支持自己变法呢?不就变成光杆司令了吗?至于这些人对百姓的疯狂掠夺,在他们二人眼中,不过是给这些鼎力支持变法者支付的酬劳和佣金而已。至于那些被他们逼得活不下去的百姓,抱歉,顾不得了。

这批变法派对新法是如此地支持,就算是在王安石死后,仍然在孜孜不倦地竭力推行。因为他们效忠的并非王安石个人,而是自己的利益,而是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的这个变法集团。

蔡京上位后,为王安石翻案,刻元祐党籍碑,打击保守派官员,司马光、苏轼赫然在列。他继续推行王安石的那些新法(有些做了调整),盘剥力度比王安石更甚,百姓、商人多有破家者。南宋政治家叶适曾评论道:“宋财赋之入比唐增倍,熙丰以后又增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矣。”






七、变法取得了显赫成功

大部分人认为,熙宁变法是以失败收场地,这种看法并不正确。变法的结局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完满达成既定目标”。

王安石变法令宋神宗时期的国家财政体量迅速扩大。每一项变法政令的背后,都有国家投入的大额本金,如常平本钱、市易本钱、发运司本钱、茶本钱、买马钱、盐钞本钱、交子本钱等,最多时一次性投入可达千万贯以上。常平、免役等营运(含储备)资金规模均高达3000万贯,而相关机构经手的物资更是不计其数。再加上政府不断追加资金投入,各类专项财政举措本身也能创造营收。在这种持续滚动下,国家掌握的可支配资金日益充盈,成为当时一个令人瞩目的经济现象。

熙宁变法令北宋王朝的国势大为崛起,“年谷屡登”,政府财政盈余,“积于州县者,无虑数十百巨万”(《毕仲游上司马光书》);且中央通过向贫民发放低息贷款所收取的常平利钱及免役法等收入数量庞大,在应付各类开销之后,剩下的依然高达“五千余万贯” (《户部尚书李常上言》);即使在边塞之地,积存的米粮亦“盖数千万石”;地方上的各类现金收入也非常丰足,“四方常平之钱,不可胜数”。变法派干将安焘曾感叹道:“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宋史-安焘传》)。



熙宁变法是如此地成功!对于大宋而言,已不仅仅是做到了续命,更是令其焕发出了勃勃的生机。文景二帝数十年积累,却架不住汉武帝伐匈奴的几次战争消耗,最终令汉朝从“文景之治”变成了“海内虚耗,户口减半”,足见大规模战争对国家财政的压力和消耗是何等惊人。而大宋在经王安石变法之后,短短几年间,就不仅从无米下锅的窘境变得财政盈足,还先后支撑起数场大规模远征(攻交趾、攻吐蕃、五路伐夏,以及之后耗资更多的大规模的诸堡推进),足证变法是非常成功地,已从根本上改变了北宋朝廷的财政状况。





八、变法成功,军事失败

虽然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王安石用比汉代高得多的苛捐杂税,聚敛起巨量财富,养了一支比汉代多得多的军队,让北宋王朝能够从容地对外发动一系列大规模战争,然而结果却远远不如预期。

1075年,30万人(含民夫)攻交趾,两败俱伤,宋军减员过半,被迫撤军。

1081年,西夏内乱,梁太后囚禁了皇帝秉常。宋朝趁机出动了30多万军队和20多万民夫,五路伐夏,发起对西夏的灭国之战,却在对方的有力阻击下伤亡惨重,最终无功而返。此后,宋朝已经无力再对西夏发动大规模进攻,只能采用修筑堡垒步步推进之法缓图。

1082年,西夏大军奔袭大宋筑堡战略的重心永乐城,大胜。宋军“死者将校数百人,士卒、役夫二十余万,夏人乃耀兵米脂城下而还。”宋神宗闻知消息后,绕着床榻走了整整一夜,难以入睡。“(第二天)早朝,对辅臣恸哭”,其精神近乎崩溃。

接连的战事不顺,特别是全军覆没的永乐城之战沉重打击了北宋军民,特别是宋神宗的信心,此后他再不敢轻言战事。三年之后,年仅三十八岁的宋神宗便含恨而死,变法自此罢废。



同样的聚敛财富以支撑对外战争,同样的聚敛成功,可最终的结果却与汉朝大相径庭,其中关键,就在于打仗除了军费充足之外,强悍的战斗力也是必要条件之一。究其根源,汉朝民风尚武,宋朝以文制武,所以结局迥然不同。对于这一点,王安石后来已经意识到了,知道就算聚敛成功,也不可能取得外战胜利。他在自己的个人笔记《日录》中,记录下了他和宋神宗的一次对话:“陛下,不知道今天的行政举措是否最终能够统一天下,制服异族,微臣私下担心终于还是做不到地……我虽然蒙受您的圣恩,但身患疾病,衰老疲惫……已经觉得吃不消了。微臣现在不敢告老还乡,但仍然担心最终不能达到陛下任用我时的期望。”言辞之间,灰心丧气之态一览无余。他后来坚决辞相,表面上是因为长子病死,悲伤不愿理事,但真正的核心原因,其实还是觉得就算能通过变法聚敛起足够的军费,却无法像先前预想的那样,将其转化为军事胜利,改变国家的命运。

王安石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坏人。虽然他任用的变法派大多是贪婪险诈之徒,为他冲在前面压榨百姓,但他本人却清廉自守。他之所以硬着心肠盘剥百姓,非为一己之私,不过是因为觉得国家兴盛比蚁民的死活更重要罢了,但当想起那无数被新法逼得家破人亡的百姓时,怕是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在有信仰支撑时还能坚持,可一旦发现就算财政丰足也无法带来军事胜利之后,心灰意冷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就算是对用武最为执著,将平灭西夏视为毕生追求的宋神宗自己,在永乐城惨败之后,恐怕也对这个人生目标绝望了。

至于太后、外戚,以及那些蛰伏起来的反对变法的官吏们,更是对军事强国毫不关心,更从来就没有过信心。他们只想着赶快把收归国库的敛财途径拿回来,让钱重新流入自己的口袋,其它都不重要。因此赵顼一死,这群人就急急将其所有新法无论好坏,悉数“尽废”。

再后来,蔡京拜相。他是王安石颇为信重的学生,也一贯将王安石视为偶像,于是在掌政之后,便又把王安石的那一套社会财税制度改革的招数略加调整,继续拿出来用。聚敛所得主要用在三部分。第一部分用于改善民生,建立起一整套遍布大宋所有1000户居民以上城市的保民体系,“每岁全活者无虑亿万”(《宋会要辑稿》卷62),令“天下穷民饱食暖衣尤有余峙”、“贫者乐而富者扰”。纵观两千年封建史,百姓所享受到的福利惠民政策,当以蔡京主政时期为最优。第二部分则用于统治层的奢侈享受,并导致了世风日下、贪腐成风。第三部分则用于支撑宋徽宗的对外用兵(当然规模比神宗时要小得多),却一无所获。

当然,平心而论,宋徽宗和蔡京虽然算不得千古明君、明相,却也谈不上有多昏聩,在历朝皇帝、宰相里堪称中上,只是比较倒霉,遇到了“满万不可敌”,连北亚霸主辽国都能轻松灭掉的强敌金国而已。如果因为蝴蝶翅膀的扇动,辽人没有将完颜阿骨打逼到绝境,不得不起兵反抗,辽国一直统治着北方,那北宋再维持个百八十年其实问题不大,这二人后世的名声也不会像如今这么差,多半会比其它王朝中间时段的君、相还要好得多。





九、司马光和王安石,两个瞪眼说瞎话的虚伪之徒

王安石和司马光分别是变法派和反变法派的领袖。二人曾是好友,却因对变法持不同的态度而反目成仇。很多人觉得,既然观点相悖,那两者间必有一个是正确地。其实他们并不明白,在大多数时候,狗咬狗一嘴毛,才是这个世间的常态。

在上面第五节里,笔者已经详述了王安石是个虚伪且不恤百姓的官员。在他所推行的变法里,多有看似冠冕堂皇,实则极尽压榨盘剥之能事者,这里则不再赘述。至于司马光,其无耻和虚伪的程度比王安石还要更甚一筹,堪称是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历史上每次变法,都是在不得不改变的情况下进行地。因为只要是变法,就必然会触碰到既得利益者的蛋糕。而变法前的那些既得利益者,都是正掌控权柄的人。

比如司马光。

于是在御前,出现了两幕值得玩味的对话。

王安石:让我变法,可以做到“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在不加重百姓负担的前提下,也能让国库的收入增加)。新法并不会与民争利,而是把官员、豪强们刮到的好处夺走,纳入国家财政。其实这不过是表面文章罢了。王安石心里真正的想法其实是:官员富商们固然要刮,但所得却还不够,因此广大贫苦百姓和中产阶级也决不能放过。

司马光:“天下之财,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按照司马君实的说法,天下的财富全集中在政府和百姓手中,因此政府收的钱多了,百姓就一定要多交税,这简直就是瞪着眼睛胡说八道,把天下人当成傻子来忽悠,明目张胆地漏掉了自己所在的利益集团——士大夫阶层。事实上,在历朝历代,士大夫阶层都是盘剥百姓、攫取财富的主体。百姓纳税的数量是十,落入国库的却只有一,大头都被各级官吏们瓜分了。

以明末为例,此时百姓已不堪重负,不能再加税了,可国库却仍然空空如也。崇祯十七年二月,崇祯皇帝和吴三桂的父亲吴襄说:“内库只有七万金,搜一切金银什物补凑,得二三十万两耳。”据《恸余杂记》记载,户部侍郎吴履中曾请求崇祯动用内帑,以解燃眉之急。崇祯让他靠到近前,小声说:“内库无有矣”,说完便落下眼泪。《甲申纪事》的作者赵士锦是工部员外郎,负责管理节慎库。在北京失守之前的三月十五日,他和几位官员清点其中财物,新库里的银子只有两千三百多两,老库里有大约九百多两银子,是专门为守城准备的。另外还有一些查抄罪臣家宅得来的衣饰和珠宝,价值大约一千余两银子。一个国家的府库中,竟然只余四千两银子,这是何等地寒碜可怜,就连守仓库的老兵都感慨道:“万历年时,老库满,另置新库,新库复满,库厅及两廊俱贮足,今不及四千金。国家之贫至此!”

此时农民军即将逼近北京,崇祯却连给守卫京城的将士发军饷,以鼓舞士气都做不到,被迫要变卖宫中器物,还不顾屈辱亲自向大臣们借钱,却只得到区区二十万两,根本不敷使用。等到李自成入京后,对官员们(仅仅包括京城内的官员)拷掠几日,仅白银就得到七千万两。这便是明朝时期,朝廷财政和士大夫阶层对财富分配占有的真实情况。

宋朝其实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只不过没有李自成拷掠一事,因此不清楚士大夫们家中财产的准确数字罢了。事实上,北宋号称是“士大夫的天堂”,官员们仅明面上的工资,就高到离谱的地步,远胜于明朝。以名气很大的包拯为例,史学界曾有人根据包拯年收入的史料记载,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若按今日人民币的购买力来换算,其年薪竟然高达两千余万人民币,难怪能够做到清廉不贪。包拯不过是从三品官,工资就已经数百倍于普通百姓了,北宋士大夫阶层的待遇由此可见一斑。这还只是明面上的收入。北宋善待士大夫是出了名地,只要不造反,那不管犯什么错,贪污何等严重,最多也不过就是遭到贬黜,换个地方再当官而已,因此官员们捞起来根本毫无顾忌。不难想象,宋朝官员们家中的财物,恐怕还要数倍、数十倍于明朝的官员(其实明朝官员的财产就已经非常惊人了),全国官吏的私产加起来当是一个天文数字,百倍千倍于国库的财政收入。

然而就是这样一笔数额庞大,在国家GDP中堪称是主体的部分,却被以聪慧著称,几岁大就懂得砸缸救人的司马光给“忘了”。也有人认为,这种遗忘并非因为他的选择性失明。他和皇帝说的那句话(“天下间总共就那么多钱,要么在官府,要么在百姓。王安石想给朝廷增加收入,只能出自百姓”)其实是他的真心话——在这个无耻之徒眼中,士大夫阶层的好处是绝对不能动地,因此国库想要增加收入,就只能从贫苦百姓身上刮。这种扭曲的思维,在另一位反对变法的大佬——文彦博嘴里,表达得更加透彻,那一句“陛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把这批蛀虫的可耻嘴脸表露地再清楚不过。

至今仍有不少人认为,司马光、文彦博等所谓的“旧党”之所以反对变法,是因为观念陈旧,或者对新法压榨百姓心怀不忍,其实真相并非如此。在反对变法的人中,虽然确实存在不满新法盘剥百姓的因素,但大部分人反对的主因,还是因为新法损害到了自己所在阶层的利益。司马光满嘴仁义道德,可当国家财政难以为继,百姓又已不堪税负徭役,眼看着就维持不下去,皇帝被迫要变法以摆脱困境的时候,作为士大夫的领袖,却非但没有舍小全大,主动号召官员们为国分忧(如主动要求把极高的薪酬降低一些),反倒竭力反对做任何变革,可对国家面临的困境却提不出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法,只是作壁上观。当宋神宗质问他如果不变法,又该如何解决财政困局时,这个三朝顾命的名臣给出的方案竟然是——您生活上再节俭点,把这笔钱省出来!须知,赵顼本来就是个非常节俭的帝王,而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更是早就带头做表率,宫中几次“减烛”,他自己的衣服都打着补丁。生活之简朴、宫中用度之少,在历代帝王中堪称寒酸,又哪还有多少进一步节俭的空间?就算再扣牙缝节俭到极致,又还能省出几个钱?比起国家财政上巨大的缺口,怕是连千分之一都省不出来吧。

司马光、文彦博这些旧党大佬,根本就是一群坏人。他们只在意自己所在集团的利益,对陷入困境的国家冷漠坐视,对底层百姓也毫无怜悯。任何变革只要损害到他们的私利,都要全力阻止,不惜让国家和百姓殉葬。他们心中的小算盘其实昭然若揭:能从百姓身上盘剥到的财富极限就那么多,皇帝和国家分走的多了,士大夫们自然就分得少了。在司马光掌权之后,明明很多新法是善政,至少是利远大于弊,且早就已经顺畅推行多年。就连之前反对新法的“自己人”,同为“旧党”的苏轼都觉得应该保留。他却为了党争,且为了把这些已然归于国家的财税收入再重由各官员、贵戚瓜分,而将其全部罢废。不仅让劣币驱逐良币,这反复改动本身更是造成了巨大的浪费。其人品之差,私心之重,均令人齿冷。特别是此人极度虚伪,明明一言一行都在徇私,却还试图把自己伪装成为民请命,与新法恶政不屈斗争的勇士,当完婊子还想要立牌坊,真是恶心到了极点。怎奈历代的话语权都掌握在士大夫阶层手中,这些人对维护本集团利益的司马光多番维护,令其形象大好,千年以来,也不知道蒙骗了多少人。





十、变法究竟弊大还是利大?

事物都有两面性。只扯好处不谈坏处,或是一味渲染缺点淡化优点,都只能得出错误偏颇的结论。

对于一场改革,人们多喜欢盯着其缺点指责。其实任何举措、政令都有利有弊,还是要看哪个的权重更大。在新法推行前,一样有很多百姓苦于旧法,生活窘迫,怨声载道。而部分新法在推行后,又很大一批人的处境得到改善,自然便对这条新法非常拥护。那么,对于某一则新法而言,在全国范围内,到底受益人是主体,还是受害人是主体呢?或许新法中最重要的免疫法和青苗费能告诉我们答案。

免疫法,虽然最终演变成针对全民加征的财产税,令大量贫苦百姓的处境雪上加霜,但既然号称是财产税,那征收的大头自然还是来自财产多的富户(也因此而遭到了司马光等权贵的痛恨。司马光在掌权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废除此法),因此其实在客观上起到了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效果,更让大量百姓不再苦于徭役,其好处并非只是丰足了国库而已。

青苗法虽然在很多地方戕民极深,但在很多地域,却又呈现出利大于弊的结果(比如王安石做地方官时,青苗法就推行得不错,被百姓交口称赞),很多百姓得到了自己急需的低息贷款,得以渡过青黄不接的时段。神宗死后,司马光一上台就拿“免役法”和“青苗法”开刀,但在很多地方,这种罢废却又遇到了较大的阻力,不过最终还是被其强行压下去了。此后“贫者必取于豪右之家,而有倍蓰之息”(“蓰”是五倍的意思),地方豪强们再次将这个钱罐子抓回了手中。

中国的面积太过广大,各地区的经济水平千差万别,官员们的治理能力也参差不齐,百姓的习惯、心态也大有不同,这是变法中所遇到的难题之一。王安石变法的一大弊病,就在于搞一刀切,并未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而是把他在某地区总结出来的经验强行推广给全国,却在很多地方水土不服,沦为恶政。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评断某则变法的好坏时,第一要对情况不同的地区分别对待、判定;第二就是切忌以偏概全,而是要全面地分析、计算,搞清楚利于百姓的占比到底是否高于五成。

熙宁变法变法取得了显赫成功,完满达成了为政府敛财的既定目标,这点是没有争议地。真正复杂的问题在于,这场变法到底是导致了国富民穷,还是国富了,百姓整体来看也富了(比如49%的人受害,51%的人受益),利益受损的只有士大夫阶层。据漆侠、斯波义信等学者研究,宋神宗元丰时期,无论是土地开垦面积、水利工程、人口指标,还是国家财政的盈余状况都达到了历史高峰;与此同时,民间高利贷的利率则降至低谷。从历史经验来看,国家对百姓的过度盘剥,极容易引发各种民变乃至农民起义。但据《两宋农民战争史料汇编》统计,神宗朝民间变乱的发生次数和规模也降到了宋代历史上的低点(在王安石变法前的104年间,宋朝成规模的农民起义共21起,平均5年一起;其中仁宗在位的41年间发生6起,平均7年一起;而宋神宗变法的18年中,仅有2起民变,平均9年一起;在变法结束到北宋灭亡的58年里,共计5起,平均12年一起)。显而易见,在宋神宗变法期间,民变有了较大幅度的减少。而神宗死后民变率进一步降低,也是因为蔡京在主政的数十年间继承了老师王安石的主张,继续推行变法(且不需要如神宗时那样把聚敛的财富主体用于大规模的对外战争,而是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民生)。如果按一些史学界的说法,新法给北宋帝国带来的是“国富民穷”,那就无法解释这些数据和现象



在笔者看来,熙宁变法虽然确实令无数百姓家破人亡,神州大地上处处哀鸿遍野,但同时也让数量更多的百姓得到了益处。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其加权总值应该还是正数。当然,每个人的价值观是不一样地。假如一个区域内有10户人家,而某条新法让其中9户的收入大幅增加,却令1户满门饿死,那这则新法到底应该算是善政,还是恶政呢?

上面的这个问题或许存在争议,但熙宁变法令国家摆脱了财政危机,且通过对富人征税、把士大夫们掌控的赚钱渠道收回国有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确是无疑地。这样一场做出了很大成绩的变法,本来应该得到功过参半,甚至功大于过的评价;或者记述者不做评论,只是将得与失摆出来,让读者们自行判断。这样才是一种客观的撰史、治史态度。然而由于历朝历代的修史权都是掌握在如撰写《资治通鉴》的司马光这样的士大夫手中,因此像王安石、宋神宗这种损害到士大夫阶层利益者,便遭到了齐心合力的贬低,这场变法也被说成是百害而无一利,祸国殃民的昏聩暴政,这无疑是一种并不公正的历史评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王安石在推行新法时,不要那么急功近利,而是缓慢推行,其实是有可能做到大致上只夺取士大夫的利益,对百姓则伤害甚微地。但宋神宗和他都比较急躁,希望能够早点功成名就,成为千古一帝、千古一相,于是便顾不上百姓的死活了。这二人既不是毫无人性的魔鬼,也不是肯善待百姓的好人,只不过是两个精打细算的政治生物罢了。



发表于 2024-4-1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天涯追到这里,老哥的文笔还是如此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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