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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的名著《古金兵器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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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前言   
     《江湖外史》的推出是“武侠热”中一个惊才绝艳的绝响。作者王怜花原名蔡恒平,是公认的北大80年代最耀眼的才子之一。此书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者的才气、作者的青春记忆和作者体会生活的切肤之痛。“拿罗丹的话说:‘艺术就是情感。’王怜花这本书之所以比其他那些借古龙金庸说事的文字强,就在于他的情感。”《三联生活周刊》执行主编苗炜如是说。“《江湖外史》真是妙文,正如斑竹所说,它让人感动的,不只是对古金的谈论,更多的是对自己青春岁月、校园生活的回忆,是好兄弟之间莫逆于心的情谊。这些情谊在王怜花的笔下一演绎,读起来真是让人悠然神往。”某网友评论说。   
     书中配有大量手绘插画,版式轻松愉快,充分满足伴随金庸、古龙成长起来的武侠爱好者的阅读感受。文字唯美,评点准确,适合坐在午后阳光里慢慢品读,无穷回味。
     引子:我的江湖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那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中午12点前读完,因为十二点前必须还给租书店。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因为他只看金庸,不看古龙——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仍然看不上古龙。这是有代表性的一种阅读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海淀良友书店的所有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说话。(多年后的某一天我猛然醒悟:韩兄那一笑是大智的一笑)。这之后的又一天,我看到我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带着《陆小风》。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心生厌倦,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我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古论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   
     我时常想,造化是多么的神秘和奇妙:既生金,又生古。假如江湖上只有金庸,或者只有古龙,那将是我们多大的遗憾。作为一个汉语的热爱者,我常常会对造化深怀感恩之心:在汉语支离破碎苦难深重的二十世纪,上苍还是同时赐予我们金庸和古龙所创造的汉语奇迹。   
     对我来说,金庸和古龙的书,不仅给我带来阅读的快乐,带来愉悦和慰迹,而且也加深我对道路问题的迷恋——这是我长久关注的问题。《古金兵器谱》,是我对古龙和金庸书中一些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一种描述。在这背后,是威廉?詹姆斯的一句话:“人的难题不在于他将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风尘外物(1)
     风尘外物   
     我真想谦卑下跪,可是让我跪在谁的面前呢?   
     ——克利   
     我初上万科周刊BBS玩的时候,注册的名字用的是“无花”,几天后,改用“王怜花”。几个月后,我发现,已经在坛子上——主要是在《经济人俱乐部》——很有名气的“面朝大海”改用“无花”作马夹。我想说的是,至少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喜欢“无花”这个ID。   
     在《楚留香传奇》系列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楚留香的陪衬人,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妙僧无花。在《血海飘香》中,无花是真正的主角。无花的绝技是“迎风一刀斩”,古龙写无花,用的也是迎风一刀斩:惜墨如金,于惊鸿一瞥中绝才惊艳。《血海飘香》共二十七章240页[珠海出版社1998版],只有六章写到无花。第一次写到无花,是在第三章第二十页,无花并未出场,而是通过楚留香和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三女的对白先声夺人:   
     他笑着道:“你最想见的人是谁?当今天下,谁的琴弹的最好?谁的画画的最好?谁的诗作的令人销魂?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   
     他话未说完,李红袖已拍手道:“我知道了,你说的是那妙僧无花。”   
     ……   
     苏蓉蓉温柔笑道:“我听说此人乃是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画书,样样妙绝,而且武功也算是高手。”   
     楚留香道:“岂止是高手,简直可说是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只可惜他。。。。。。他实在太聪明了,精通的实在太多,名也实在太大,是以少林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时,竟选了个什么都比不上他的无相。”   
     李红袖道:“像他这样的人,对这种事想来是不会在意的。”   
     楚留香拊掌道:“不想李红袖竟是无花的红颜知己。”   
     主角先不现身,而是通过别的人物的转述来诱发读者的想象,这是叙事学上的惯用招数。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这段对白,是因为这段话非常重要,是在无花还没出场的情境中已写出了无花的风姿和命运,尤其是命运。以无花之才具,天湖大师不立他而立无相,已隐隐可见无花身上必有另一种令人不安的东西。而对此无花本应像李红袖说的那样“不会在意”,可是身世和野心令他对此是“很在意的”。不过,这种在意却不是左冷禅式或者岳不群式的,而是无花式的——这样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到了第八章,无花本人才出场,出场前还先铺垫他的琴音。此时楚留香正和中原一点红激战西湖:   
     烟水迷蒙中,湖上竟泛着一叶孤舟。   
     孤舟上端座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这是无花出场时古龙对他的描写,所谓惊为天人。请注意关于无花相貌的用语,对比一下《世说新语》中对那些名士相貌的措辞:  
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   
     裴令公有隽容仪。。。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尘尾,与手都无分别。   
     时人目夏候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   
     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在魏晋时代,汉人开始形成“文采风流”的审美价值观。隽朗的容颜,高蹈的言谈举止和必不可少的才学,综合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形成一种“风姿”,而人本身就成为一种艺术品。古龙笔下的无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艺术品。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风尘外物(2)
     无花再次出场,已到第十六章:   
     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   
     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在莆田南少林寺中,楚留香,无花和天峰大师泡茶那一节,于无声处惊心动魄。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演绎一场生死茶会,表面波澜不惊,心底波涛起伏。在生死关头,三人在谈吐中所表现出的机锋、定力和风度,都是汉人传统中最精妙的精神写照。   
     在戏的大幕就要落下时,楚留香对无花有一个评价:“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之前,他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只可惜那时我纵然怀疑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会怀疑到连琴声都不愿沾着杀气的无花身上。”楚留香说。而无花则说:“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既已如此,他们之间免不了要有一战。当无花败于香帅时,无花的神色和古龙的笔调一样冷静:   
     “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   
     楚留香叹了口气,道:“你虽已输了,但无论如何,你的确输得很有风度。”   
     无花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道:“我若胜了,会更有风度的,只可惜这件事已永远没有机会证实了,是么?”   
     楚留香黯然道:“不错,你的确永远没有胜的机会了。”   
     无花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形像的最好的写照,他说:“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说完,他就自尽了。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或许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风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对“洁”的境界的追求,是汉人形像中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这样的人,必须忍受孤独和寂寞,并且绝不妥协。无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他的辞典中,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这样的俗语。按书中的安排,无花是反面角色,但当你看完全书,挥之不去的竟然只是无花的“孤洁”的形像,这可能是叙事学上人物有时不受作者控制的经典案例,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司汤达的于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那正是无花的风神。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只用了几天就放弃“无花”这个ID呢。除了我很不喜欢古龙在《大沙漠》中让无花复活变成“吴菊轩”这个狗尾续貂的安排外,我以为如今的江湖,如今讲汉语的地方已容不下无花这种人了。此外,无花的问题在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身世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他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无花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相比之下,另一个和尚,金庸《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到达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走过大地不留痕迹(1)
     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威廉?詹姆斯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的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象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走过大地不留痕迹(2)
     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   
     “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的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象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十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唯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活着(1)
     活着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旧作《厌倦十四行》   
     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彦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eattolive,notliveto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我认为我理解的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诘、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风》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像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风》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上黑吃黑,死定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象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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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传统与个人才能(2)
     传统与个人才能[下]   
     阿飞和荆无命在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谈论武功的时候,不约而同地以李寻欢为参照对象。阿飞在击断路小佳的剑后,对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说道:   
     “我知道你们这一辈的年轻人,非但聪明,也很用功,已经不在我们当年之下。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明白一件事,真正伟大的武功,并不是聪明和苦功就能练出来的。你一定先得有一颗伟大的心,才能练得真正伟大的武功。这当然不容易,据我所知,天下武林高手中,能达到这种境界的,也不过只有一个人而已。”   
     这个人,当然就是李寻欢——“大家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每个人的心忽然跳了起来。叶开的心跳得更快。”因为,叶开是李寻欢的传人。作为对比,阿飞在和丁灵琳的对答中谈到了荆无命:   
     丁灵琳道:“我早就听说你是天下出手最快的人,可是一直到今天,我才相信。”   
     陌生人[阿飞]道:“你错了,我从来就不是出手最快的人,一直都有人比我快。你知不知道是谁教路小佳用那柄剑的?这人有个很奇怪的名字,他叫做荆无命。据我所知,当今江湖已没有比他更快的剑。”   
     丁灵琳道:“小李飞刀呢?他的出手是不是比荆无命更快?”   
     陌生人的眼睛忽然也亮了起来,道:“他的出手已不是‘快’这个字能形容的。”   
     丁灵琳道:“我明白了,他出手快不快都一样,因为他的武功已达到你所说的那种伟大的境界,所以已没有人能击败他。”   
     陌生人道:“绝没有人。”   
     这是阿飞眼中荆无命和李寻欢的区别。那么,荆无命自己是怎么看的呢?   
     荆无命缓缓道:“我已有多年未曾见到李寻欢了,我一直都在找他。因为我还想找他比一比,究竟是他的刀快,还是我的剑快?但现在我却已改变了主意,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叶开当然不知道。   
     荆无命道:“是因为你。”   
     叶开又很意外:“因为我?”   
     荆无命道:“看见了你,我才知道我是比不上李寻欢的。”   
     他冷漠的声音竟似变得有些伤感,过了很久,才接着道:“路小佳只懂杀人,可是你……你刚才出手三次,却都是为了救人。”   
     在经过漫长的江湖恩怨后,前辈们终于可以心平气和地从纯武学的意义上来探寻事物的真谛,但就在这不经意中,后辈们的命运却也已被决定。不管武学和诗学在最高境界上是否能够相通,我都很难不想起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中的那段名言:“假如我们研究一个诗人,撇开了他的偏见,我们却常常看到:他的作品中,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前辈诗人最有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我并非指易接受影响的青年时期,乃指完全成熟的时期。”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江湖也是要花钱的(1)
江湖也是要花钱的   
     多年来把金庸古龙的书翻来覆去地读了又读,逐渐发现一个秘密:金庸的江湖是不用花钱的,那些江湖儿女们每天只惦记着武学秘籍、恩怨情仇、乃至国恨家仇,唯独钱的问题无需考虑。不知道是谁,但一定有人帮他们搞定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迎来送往、吃喝玩乐等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这有点像供给制时代的生活,人们只管革命就行。而古龙的江湖是要花钱的,很多人几乎每天都要为下一顿的饭钱而绞尽脑汁,比如《欢乐英雄》中的郭大路等快乐青年;还有些人——往往还是大人物——因为钱的问题栽了跟头,比如《陆小凤》中的金九龄。   
     金九龄何许人也?金九龄乃是天下第一名捕,陆小凤对他的评介是:“金九龄被公认为六扇门中,三百年来的第一位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他的师兄是少林寺的苦瓜和尚,他交游的是陆小凤、木道人、老实和尚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和他的名气相称的是他的生活方式: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江湖也是要花钱的(2)
     金九龄的衣服,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他手里的一柄折扇,也是价值千金的精品,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当作武器。金九龄认穴打穴的功夫,都是第一流的。事实上,他无论什么事都是第一流的。不是第一流的酒他喝不进嘴,不是第一流的女人,他看不上眼,不是第一流的车,他绝不去坐。   
     此外,他还喜欢收藏古董字画。不得不承认,金九龄是有品位的第一流人物。但是,问题在于,“他却并不是个第一流的有钱人。”公门中的薪金是有限的,至于外快,他虽然精于辩别古董字画和相马,能够从中赚些钱,但与他的开销比起来,却是入不敷出,特别是在女人身上要花很多钱,这有欧阳情的话为证:   
     欧阳情道:“别人都认为你在女人身上不必花钱,只有我知道,象我们这种女人,眼睛里一向只认得钱,就算你是潘安再世,宋玉复生,也一样要得有钱才能进得了门。”   
     欧阳情的话虽然无情和难听,不过确实是实话。金九龄为了维持那样的生活,只得扮成绣花大盗,盗走东南王府中的十八斗明珠,外加华玉轩珍藏的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和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金九龄执法犯法,做下了泼天大的事来,结果终于送了命。在金九龄的临死前,深受其害的东南王府总管江重威——原来也是金九龄的好朋友——感慨万千地对金九龄道:“其实我早已算到你会有这么一天,你太喜欢花钱,太喜欢享受。”这句话颇有些总结的味道,我的理解是,江湖上是要花钱的——关于这一点我赞成古龙。还有就是,谁又不喜欢花钱和享受呢?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金刚不坏(1)
     金刚不坏[上]   
     《鹿鼎记》是这些年来我重读最多的一部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金庸在这部书中,向我们展示了他对世事人情的洞见和包容。不断重读《鹿鼎记》,是我生活中不多的真正快乐之一。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可以像韦小宝一样,在江湖与庙堂之间如鱼得水、左右逢源。江湖风波恶、伴君如伴虎,世上最难的两件事,一等通吃伯韦小宝却可以举重若轻,来个通吃——这应该就是金刚不坏了吧。   
韦小宝小小年纪稀里糊涂地刚当上天地会青木堂香主,就碰到和沐王府的纠纷,众兄弟等着韦香主拿主意。这事干系重大,且看韦香主怎生决断:   
     他假装低头沉思,过了一会,说道:“众位兄长,小弟虽然当了香主,只不过碰巧杀了鳌拜,本事是一点也没有的,计策更加没有。我看还是请玄贞道人出个主意,一定比我高明得多。”他这一招叫“顺水推舟”,将一根烂木梢向玄贞道人肩头推去。   
     玄贞道长是何等的老江湖,立刻将这根烂木梢递给了樊纲,樊纲是直性子,说出了大家大心里话,那就是先礼后兵,要去跟人家理论。玄贞依然笑而不语,不想表态,韦小宝就来个集体决策、集体表态:   
     韦小宝道:“请大家商量个法子出来。各位哥哥见识多,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米还多,走过的桥比我走过的路还多,想的主意也一定比我好得多。”玄贞向他瞧了一眼,淡淡的道:“韦香主很了不起啊。”韦小宝笑道:“道长你也了不起。”   
     这件事最后的决定还是照樊纲的法子去和沐王府理论了,只是这做决定的过程和将来大家要负的责任,却是按规矩做的,都已清清楚楚。韦小宝知道其间的奥妙所在:   
     他跟天地会的人相处的时候虽短,却已摸到了他们的脾气。这些人嘴里尊称自己是香主,满口什么静候香主吩咐云云,其实各人肚里早就有了主意,只盼得到自己赞同,于是一切便推在韦香主头上,日后他们就不会担当重大干系。他对付的法子是反问一句:“你说怎么办?”   
     韦小宝这一套江湖经验屡试不爽。事隔不久,沐王府来请柬请天地会青木堂去赴宴。大家开会研究:   
     韦小宝道:“咱们去不去吃这顿饭?哼哼,宣威火腿、过桥米线、云南汽锅鸡,那是有得触祭的了。”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作声。过了一会,关安基道:“大伙儿要请韦香主示下。”   
     韦小宝笑道:“一顿好酒好饭,今晚大伙儿总是有得下肚的。要太太平平呢,就让我做东,咱们吃馆子去,吃过饭后,再来推牌九赌钱,叫花姑娘也可以,都是兄弟会钞。你们如想给我省钱呢,大伙儿就去扰那姓沐的。”这番话说得慷慨大方,其实十分滑头,去不去赴宴,自己不拿主意。   
     结果大家都说该去,于是韦香主总结道:“大伙儿都说去,咱们就去吃他的,喝他的。”就这样,韦小宝无师自通地演绎江湖规矩,稳稳地做他的香主,混的得法而愉快。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金刚不坏(2)
     金刚不坏[下]   
     比起江湖,在庙堂里混要更难些,毕竟在诸般文武艺中,政治的难度要大些。不过,凡是人与人之间的事,对韦小宝来说都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正好有朝中索额图这样的老政客指点迷津,韦小宝很快就将做官的窍门摸得一清二楚。话说这一日索额图和当时还叫桂公公的韦小宝去抄鳌拜的家,皇上明令要找到鳌拜家所藏的两本《四十二章经》。韦小宝在找到经书后,就想打开看看,此时,索额图提醒他道:   
     “桂公公,这两本经书,是皇太后和皇上指明要的,鳌拜又放在藏宝库中,可见非同寻常。到底为什么这样要紧,咱们可就不明白了。我也真想打开来瞧瞧,就只怕其中记着什么重大干系的文字,皇太后不喜欢咱们做奴才的见到,这个。。。这个。。。嘻嘻。。。”   
韦小宝经他一提,立时省悟,暗吃一惊,忙将经书放在桌上,说道:“是极,是极,索大人,多承你指点。我不懂这中间的道理,险些惹了大祸。”   
     这一节课,韦小宝学会了给皇上办事时,什么是不能做的。紧接着,索额图马上又给他上了一节课,教他什么是可以放心大胆去做的。抄完鳌拜家后就该报写清单了,这时:   
     索额图挥手命下属出去,对韦小宝道:“兄弟,他们汉人有句话说:‘千里为官只为财’。这次皇恩浩荡,皇上派了咱哥儿俩这个差使,原只挑咱们发一笔横财来着。这张清单吗,待会我得去修改修改。二百多万两银子,你说该报多少才是?”   
     韦小宝道:“那我可不懂了,一切凭大哥做主。”   
     索额图笑道:“单子上开列的,一共是二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个零头仍是照旧,咱们给抹去个‘一’字,戏法一变,变成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那个‘一’字呢,咱哥儿俩就二一添作五如何?。。。。。。兄弟,皇上吩咐了,苏克萨哈的家产,给鳌拜霸占去了的,要清查出来还给苏克萨哈的子孙。咱们就检六七万两银子,去赏给苏家。这是皇上的恩典,苏家只有感激涕零,又怎敢争多嫌少了?再说,要是给苏家银子太多,倒显得苏克萨哈生前是个赃官,他子孙面上也不光采,是不是?”   
     课刚上完,韦小宝就马上活学活用,在给康熙汇报时,韦小宝道:“索大人初步查点,他说一共一百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一十八两银子。”他将这数字说成是索额图点出来的,将来万一给皇帝查明真相,也好有个推诿抵赖的余地。   
     从此,韦大人虽然一字不识却平步青云,对当官的奥秘逐步地达到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境界。比如后来他真的要用人办事之际,就想起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那几个平时不会拍马溜须的中下层干部,保荐给皇上,委以重任,因为他知道不会拍马溜须的中下层干部是全体干部队伍中有真本事的。比如后来他躲在通吃岛时,就能判断施琅不会将他的情况禀报皇上,因为“他如禀报了,皇上自然就问:为什么不将我们抓去?他只好承认打了败仗,岂不是自讨苦吃?”当时他老婆苏荃[就是洪夫人]就夸道:“很是,很是。小宝做官的本事很高明。瞒上不瞒下,是做官的要紧诀窍。”   
     有的人能在江湖如鱼得水,有的人能在官场金枪不倒,但能够同时游刃有余地行走在江湖和庙堂之间的,依我看,古往今来可能只有韦小宝一人。由此,我猜想,真正练成金刚不坏神功的,不是那些少林高僧,而是鹿鼎公韦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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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尘土荣华昔晦今明(2)
     所以长发遮面之贞子偈曰:   
     噫!   
     万卷经书皆无物,   
     不需文字大道宏。   
     青灯空笑修行苦,   
     何若潇洒鹿鼎公?   
     我一贯的看法是,金庸写得最好的,就是《鹿鼎记》。《鹿鼎记》以下,依次是《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所以,金庸写完《鹿鼎记》就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因为不可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了。所以,智珠在握如金庸者,自然和他所推崇的范蠡一样,选择激流勇退。   
     《鹿鼎记》这部书,好就好在写了韦小宝这么个人物。当年租书看时,《鹿鼎记》是最后看的一部。这之前看的是《天龙八部》,看得热血沸腾,所以对《鹿鼎记》也寄予类似于《天龙八部》的热望。特别是第一回就出现了“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更吊起了我的胃口,以为小白龙韦小宝也会像段誉一样因缘际会而后终成一代高手。随着情节的进展,因缘倒是际会了,不算那个教他假武功的海大富,陈近南、九难、洪教主等顶尖高手都成了他的师傅,但是,韦爵爷他无心向学。他喜的是做老千,想的是开丽春院,他傍的是皇帝这个天下最大的款和腕,所有这一切,都只为那白花花的银子,轻飘飘的银票。不错,他爱的是个钱字。而此前金庸笔底的人物不管好人坏人,一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从不考虑钱的问题。说实话,当年初读《鹿鼎记》,我确实有些失望。呵呵,那时我涉世不深啊。后来,我逐渐的越来越喜欢《鹿鼎记》了。《鹿鼎记》和《倚天屠龙记》成了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读《倚天》是因为爱赵敏;读《鹿鼎》则是一种难言的快乐和辛酸。我逐渐明白,没有阅历的人是不会读得通《鹿鼎记》的。而读通了《鹿鼎记》,则世上无难事矣。   
     金庸在《鹿鼎记》的后记中说道,很多人因为韦小宝的德性而不喜欢《鹿鼎记》,甚至于认为这书不是金庸写的。“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然后他又为韦小宝也为他自己做了一些辩解。其中比较有趣的一句是:“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诸公,这句有点别扭,不太通,是个病句),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讯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比较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是:“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学。”金庸的这些话,有些含含糊糊,欲言又止,迫于时评,好歹得说几句,但又不想说破微言大义,也不想把话挑的太明。这是很符合金庸的中庸之道的。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尘土荣华昔晦今明(3)
     但不把话挑明就会说不清一些道道,不得已,在下只好在这里替金庸把话挑明。韦小宝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是一个首要的问题。韦小宝,他是一个靠本能生存的人,靠本能生存是最基本也最有效的生存之道,他的本能非常好,总能左右逢源,逢凶化吉;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他的生活没有原则,但也可以理解为他能像水一样随物赋形;他是一个不识字、没有灵魂和思想的人,所以他没有痛苦,也没有读书人特有的不安、软弱、犹豫、彷徨和自我的搏斗,更也没有读书人那种特有的无耻、阴暗和无聊;他是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当然这是指理想主义的那种理想,陈近南或者切格瓦拉那种理想,其实他有一个理想——开丽春院连锁店;他还是一个没有感情生活的人,当然阿珂可能曾让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爱上一个人的意味……最令人诧异的是:韦小宝是一个天然谙熟吴思先生总结出来的“潜规则”的人——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官。所以他做人很成功,做官也很成功,所以他在妓院,皇宫和江湖都能如鱼得水。他还留给我们一条宝贵的经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都可以讨价还价,只要你愿意。  
古龙和金庸,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难忘的人物形像。但若论人性的真实,韦小宝当是古金第一人。他的贪婪,狡诈,自私,无耻,是我们生而为人所固有的;他所做的那些奴颜婢膝,曲意逢迎,见风使舵,欺软怕硬的事,是我们常常要做的;而他的强颜欢笑和身不由己,更是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境遇。我猜想,金庸以韦小宝来金盆洗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想说的是,虽然他知道理想人格应该是什么样的,但因为已洞悉人性和历史的奥秘,因此决定向这奥秘低头——但这不是失败的低头,而是那种如流水般随物赋形的低头。所以,在《鹿鼎记》中,气宇轩昂出类拔萃如陈近南,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如康熙,都不如萎琐又无知的韦小宝那样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这不是金庸写郭靖和石破天时那种简单的反智倾向,而是读通历史和人生后的庖丁解牛。最后,当韦小宝身处不可调和的两难境地时,他想通了一个惟一的破解之道:“老子不干了。”   
     不瞒诸位,这些年兄弟混迹江湖,每当碰上种种难题,就会想起韦小宝,并且学着用韦小宝的方式和态度来对付,结果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该低头时就低头,没有什么屈辱、压抑和郁闷,最多老子不干了。   
     活到如今,说实话,我已想得很明白:倘若做不成《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那样的人,我宁愿自己是《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呵呵,尘土荣华,昔晦今明啊。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1)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   
     春天的早些时候,在厦门海边的夜宴上,江湖上——特别是在金融界——鼎鼎大名的巴曙松博士在席间说起一个银行业界人士,用“才高于志土木形骸”这八个字来形容。其时我的《古金兵器谱》正在当当、卓越、旌旗以及各地的书店热卖中——那是一本谈论古龙和金庸书中人物的道路问题的书。听到巴博士此言,我猛然想到,这八个字正好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笑傲江湖》中的莫大先生。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在《笑傲江湖》中出场很少,总共不过寥寥几次,却次次如神龙见首不见尾,乃是一等一的人物。第一次出场是在衡山城的一家茶馆里,“只见一张板桌旁坐了一个身材瘦长的老者,脸色枯槁,披一件青布长衫,洗得青中泛白,形状甚是落拓,显是个唱戏讨钱的。”直到他一剑削断七只茶杯后走出茶馆,众人才知这拉胡琴的落拓老头乃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衡山派掌门人。第二次出场一剑杀了嵩山派的高手费彬转身便走,这一剑救了他的师弟刘正风和其时尚未学会“独孤九剑”的令狐冲等,平时有点看他不起的师弟刘正风这时感慨道:“说到剑法武功,我却万万不及了。平日我对他颇失恭敬,实在好生惭愧。”第三次出场是和令狐冲在一个小酒馆中对饮。“令狐冲见莫大先生形貌落拓,衣饰寒酸,哪里像是一位威震江湖的一派掌门?偶尔眼光一扫,锋锐如刀,但这霸悍之色一露即隐,又成为一个久困风尘的潦倒汉子。”令狐冲其时正身陷所谓名门正派与魔教邪派之争,并因此对任盈盈不能痛下决心,莫大对令狐冲说道:“令狐兄弟,你现下已不在华山派门下,闲云野鹤,无拘无束,也不必管他甚么正教魔教。我劝你和尚倒也不必做,也不用为此伤心,尽管去将那位任大小姐救了出来,娶她为妻便是。别人不来喝你的酒,我莫大偏来喝你三杯。他妈的,怕他个鸟?”在令狐冲看来,“他有时出言甚是文雅,有时却又夹几句粗俗俚语,说他是一派掌门,也真有些不像。”“他妈的,怕他个鸟?”这雅语中的粗骂,正体现莫大的为人处世之道,就像他的胡琴一样,一味凄凉,往而不复,不求中正平和,但求率性而已。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2)
     对于个人来说,对幸福的理解是各不相同的,不过,一个人志向太大了,对他自己来说多半是一个不幸。不说那志大才疏的,也不说那怀才不遇的,单说那功成身就的,一般是少不了要勉强别人也勉强自己的。所以,一个人能才高于志,便已脱了苦海;还能做到土木形骸,那他是有福了。“土木形骸”这四个字,最早是用来形容刘伶的。《名士传》说刘伶“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锄随之,曰:‘死便掘地以埋’。土木形骸,遨游一世。”关于刘伶的记载,都是很有趣的。《竹林七贤论》说到有一次别人跟他吵架急了要揍他时,“伶和其色曰:‘鸡肋岂足以当尊拳?’其人不觉废然而返。”最有名的要算《世说新语》里说的故事:刘伶的老婆劝他戒酒,刘伶说好呀,你弄点酒肉来,我对神发誓戒酒,结果,刘伶对着祭神用的酒肉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妇人之言,慎不可听。”然后,“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不过,刘伶最高妙的地方是他虽然才高八斗,却“未尝措意文章,终其世,凡著《酒德颂》一篇而已。”这是他胜过“竹林七贤”中另外几位的地方。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已经窥见“唯有文章才能不朽”这一奥秘,以他之才,却“未尝措意文章”,一辈子只写了一篇《酒德颂》,呵呵,那是不求不朽的智慧和境界了。   
     在真实的刘伶或者虚构的莫大这样的人物身上,我印证了我对生活的一个朴素的见解——幸福就是做一个不求进取的天才,胡乱快活一世。这和巴博士所说的“才高于志,土木形骸”应该是一个意思。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引而不发的爱情生活(1)
     引而不发的爱情生活   
     郭襄的一生跨越《神雕侠侣》和《倚天屠龙记》两本书,她的一生,主要和爱情有关;她的爱情,主要和杨过有关。只是,她的爱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不管是她对别人的爱还是别人对她的爱。她对杨过的爱情其实是爱慕,而何足道和张君宝对她也是爱慕。爱慕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爱。一切都不说出来,只靠微妙的意会,有时也会托物抒怀,但一定是点到为止。这种感情最主要的内容是思念,而这种思念对方是不知道的,因此,这样的思念带着点自我砥砺的味道。如果再想想不论是郭襄对杨过的爱慕,还是何足道和张君宝对郭襄的爱慕,都是无望的爱,那么,这样的感情和思念还带着自我放逐的味道。   
     郭襄对杨过的爱慕杨过是能感受到的,但一切又都只是意会,根本就没有明言,因此杨过的策略也只能是下意识的逃避。郭襄知道杨过对小龙女的感情,因此她深知她对杨过的感情是不可能有结果的,只是她心不由己,无法自控。在少室山的少林石碑前,郭襄也曾自问:“便是刻凿在石碑上的字,年深月久之后也须磨灭,如何刻在我心上的,却是时日越久反而越加清晰?”呵呵,这是一个无解之问,也许直到郭襄最后削发为尼创立峨眉派才一了百了。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引而不发的爱情生活(2)
     世事的奇妙在于,情债是一个链条,很少有人能逃得过情债之链。如果将爱的一方设为上家,被爱的一方设为下家,那么,杨过是郭襄的下家,而郭襄则是何足道和张君宝的下家。上家的命运是不幸的,昆仑三圣何足道,集琴圣、剑圣、棋圣于一身,那是何等出类拔萃的人物,于少室山上,少林寺前,对郭襄一见钟情。按说他本是郭襄的良配,怎奈郭襄的情感世界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何足道表达爱慕的方式是将《考盘》和《蒹葭》编为一曲,这是一曲狂生和伊人的情谱。如此隐晦雅致的情诉,郭襄也大致听了出来:“他琴中说的‘伊人’,难道是我?这琴韵何以如此缠绵,充满了思慕之情?”郭襄“想到此处,不由得脸上微微一红”——呵,这一瞬间是如此动人——然而,也仅此而已,何君这一曲甚至都未曾奏完,就因在少林寺前不敌觉远大师和他的小徒弟张君宝而匆匆西回。后来他创立了昆仑派,而郭襄的形像想必也永远刻在了他的心上了。   
郭襄的另一个爱慕者,是比她年纪还小的张君宝。张君宝对郭襄的感情含有一种对关心自己的姐姐的依恋之情,这是男人在成长过程常会有的阶段性现象。张君宝的感情甚至都来不及有任何的表达,就要和郭襄分手了,张君宝临别的一问是令人心酸的:“郭姑娘,你到哪里去?我又到哪里去?”后来,张君宝创立武当派,改名张三丰,终生未娶。   
     郭襄、何足道、张君宝,这三个情操高尚的人,虽然在书中都不是作者浓墨重彩的主要人物,但却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就像我在《古金兵器谱》中写的那样: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   
     是的,也许只有李商隐才配解这样的不了情。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用减法生活的人(1)
     用减法生活的人   
     几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和我的朋友唐明修——明修可能是目前国内最好的漆画家之一——开着他的北京吉普在郊外的山上狂奔。那是一辆老式的北京吉普,很旧了,明修索性把顶篷也拆了,当敞篷车开了。由于都喜欢车,坐在车上难免谈起车来,说着说着,明修突然说出了一句很不一般的话来,他说:“一般的车都是做加法,设计师今天这儿加一个东西,明天那儿加一个什么,车里越来越复杂。而真正的吉普车是做减法,把能不要的东西都不要了,只要能开就行,车越来越简单。”他一说完,我马上就想起了一个人:古龙《欢乐英雄》中的王动,一个用减法生活的人。可惜明修不读武侠,不知王动何许人也,因此当时没法和他说这个,颇为郁闷。   
     后来,在越来越纷繁复杂的琐碎生活中,我时常会猛然想起明修的这句话,然后马上就会想起王动。这几天有空重新翻了翻《欢乐英雄》,更加心有所感。在书的开篇第一章,郭大路穷得不行了想去做一回侠盗,摸进了一座大房子:   
     他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是张床。   
     一张很大很大、很舒服很舒服的床。   
     床上躺着个人。   
     除此外,他再也没看到别的。   
     这房子很大,建筑很堂皇,前前后后,至少也有三十间房,最大的一间房大得可以同时摆下十几桌酒。   
     但前前后后几十间房子,除了这张床,这个人之外,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桌子和凳子都没有。   
     前前后后几十间屋子全是空的,连厨房都是空的。   
     郭大路怔住了。   
     躺在床上的那个人并没有睡着,眼睛一直睁得大大的,可是尽管他前前后后的跑,前前后后的找,这个人始终没有理他。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用减法生活的人(2)
     到后来郭大路忍不住冲到这人床前,想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人却反而先问:“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没有?”   
     郭大路只好摇摇头。   
这人叹了一口气,道:“我早就知道你找不到的,我已经找了三天,连最后一个破铁锅都被我拿去换烧饼了。你若还能找到别的,那本事真不小。”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王动,这个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的大房子就是王动的家,原来名叫富贵山庄。一般人持家做的是加法,一辈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给家里添置东西。王动做的是减法,家里只留下了一张床,一张“很大很大、很舒服很舒服的床”。算一下,假设一天睡八个小时吧,人一生得有三分之一时间在床上度过,因此王动的选择,就像一辆吉普车,别的都不要了,但动力很好。   
     如果我们想到做加法是人的天性,是人与生俱来的占有欲的象征,那么,我们就多少能体会到做减法是很难很难的,得有大智大勇吧,才有可能做到。以我的阅读范围,在我读过的文本中,只有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中的男主人公做到了减法,这个灵魂倍受煎熬的中年男人逐步把家里的东西弄得越来越少;以我的人生阅历,我要说我从没见过在生活中做减法的人。相反的例子倒是很多,随手举一例吧:金庸的《笑傲江湖》中有一段写任我行刚从西湖底的地牢中逃出,就开始着手收拾旧日河山,这本也是人之常情,发人深省的是任老先生自己的一段话,他说:“湖底一居,一十二年,甚么名利权位,本该瞧得淡了。嘿嘿,偏偏年纪越老,越是心热。”当然了,要是等咱到了那个想做加法就做加法,想做减法就做减法的时候,那才叫自在。就连王动也跟郭大路说过这样的话:   
     王动忽然说:“有钱也并不是坏事。”   
     郭大路道:“穷呢?”   
     王动道:“穷也不坏。”   
     郭大路道:“什么才坏?”   
     王动道:“什么都不坏,坏不坏只看你这个人懂不懂得享受人生。”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双重生活(1)
     双重生活   
     “秋水为神玉为骨”,配得上这句话的女人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特别是,这是一个女人用来形容另一个女人的,凭着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猜想这个被形容的女人有着怎样的容颜风姿:   
     朱七七猛抬头,便瞧见一张秋水为神玉为骨,花一般娇艳,云一般温柔的面容,她失声道:“原来是你。”   
     白飞飞嫣然一笑,道:“是我。”   
     古龙写作的毛病之一是不太会节制,这毛病在《武林外史》中随处可见,加在“秋水为神玉为骨”后边的这两个比喻——“花一般娇艳,云一般温柔”——纯属画蛇添足。这样一个白飞飞,在男人眼中又是什么样的呢?   
     忽然之间,白飞飞那莹白如玉,柔软如天鹅,玲珑如鸽子的娇躯,已展露在沈浪面前。她的胴体并无那种引人疯狂的热力,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惹人怜爱的娇弱,那是一种纯情少女所独有的风韵,动人之处,难描难叙。沈浪要不瞧已来不及,这一瞧之下,便再也忍不住有些痴迷,一时之间,目光竟忘了移开。   
     这一瞧之下,令沈浪的后半生都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和他一起生活的是朱七七,但占据他内心隐密深处的是白飞飞。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双重生活(2)
不过,这个如羊羔一样温柔恭顺、如鸽子一样善良纯洁的白飞飞只是一个女人的一半面孔,她还有另一半面孔,那一半叫“幽灵宫主”——心狠手辣的幽灵派掌门人。为了替生母报仇,她过着侍女和宫主的双重生活。她报复的对象是抛弃她生母的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方式是一个女人所能想出来的最可怕的方式——把自己嫁给生爹“快活王”;她报复的手段,当然也是不寻常的:   
     她从头到脚,看来似乎天生就是要被人欺负的,教人见她,虽然怜惜,却又忍不住要生出一种残酷的征服之意,她这双手似乎在求人怜惜,但却又仿佛在邀请别人,求别人摧残似的。   
     很少有男人能抗拒这样的手段,因此,像快活王这样的一世枭雄最终也着了她的道。不过,报复“快活王”成功并不是她人生的巅峰,她一生的真正的杰作是:在戏要落幕的时候,她改变了主意,不再想杀沈浪,而是怀上了沈浪的种子,然后离开了他。这样,沈浪的后半生,将是一边和朱七七生儿育女,一边想着她和他们的孩子。她留给沈浪的,是另一种双重生活。   
     我要说的是,不管是白飞飞还是沈浪,他们的生活都是在苦熬——是的,“他们在苦熬”。相比之下,反倒是头脑简单的朱七七过得最幸福。我把这理解为命运。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春天在她的眼睛里(1)
     春天在她的眼睛里   
     你若问我谁是古龙的江湖上最可爱的女人,我的答案是:燕七。因为古龙写道:“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燕七一直女扮男妆,不过,这只骗过了一个人——郭大路,而她爱上的偏偏就是这个人。他们初次见面时的台词颇为有趣:   
     郭大路道:“你叫什么名字?”   
     燕七道:“燕七。”   
     郭大路道:“你还有六个哥哥姐姐?”   
     燕七道:“没有。”   
     郭大路道:“你既然不是排行第七,为什么要叫燕七?”   
     燕七道:“因为我已死过七次。”   
     郭大路道:“若是再死一次,你岂非就要叫燕八了?”   
     燕七苦笑了笑,道:“燕七这名字挺好的,我不想再改了。”   
     从这一刻开始,燕七和郭大路、王动、林太平一起,演绎了一出名叫《欢乐英雄》的江湖故事。在这四个人中,燕七、王动、林太平都是身份隐秘、家世大有来历的人物,只有郭大路是一个没有任何秘密的赤子。在四个人奇特的共同生活中,燕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郭大路。燕七选择和郭大路斗嘴和抬杆的方式来表达关心和牵挂。在日复一日的斗嘴和抬杆中,两人的感情与日俱增,但是,令燕七着急的是,郭大路总是看不出来她是女扮男妆。最后,燕七用出走和美人计来提醒和考验郭大路,并最终得到了幸福。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春天在她的眼睛里(2)
     《欢乐英雄》是古龙最明亮、最快乐、最春天的一部作品,书中多次写到了春天,都和燕七和郭大路有关:   
燕七道:“你想听什么?”   
     郭大路看着王动和红娘子,目中渐渐露出一种柔和的光辉,缓缓道:“现在我只想听一听可以令人心里快乐的事,令人快乐的消息,譬如说。。。。。。”   
     燕七看着他,目光也渐渐温柔,柔声道:“譬如说什么?”   
     郭大路道:“譬如说,春天的消息。”   
     燕七的声音更温柔,道:“你已用不着再问春天的消息。”   
     郭大路道:“为什么?”   
     燕七道:“因为春天已经来了。”   
     郭大路眨了眨眼,笑道:“已经来了么?在哪里?我怎么看不见?”   
     燕七转头去看王动和红娘子,柔声道:“你应该看见的,因为它就在这里。”   
     郭大路的声音也很温柔,轻轻道:“不错,它的确就在这里。”   
     他看着的却是燕七。   
     燕七的眼睛。   
     他忽然发现,春天就在燕七的眼睛里。   
     这是古龙写的最美的段落,这美是纯粹的、圣洁的、温暖人心的,所有这些,都在燕七的眼睛里。   
   
    《逗你玩》   才高于志土木形骸《江湖外史》 传统与个人才能(1)
     传统与个人才能[上]   
     在叶开、傅红雪、路小佳纵横江湖的《边城浪子》时代,李寻欢、阿飞和荆无命已经退隐江湖,成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前辈高人。在《边城浪子》中,阿飞和荆无命作为前辈高人,因机缘巧合,两人都有过短暂的出场。这个时候,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不论是形像还是心境,都和《多情剑客无情剑》时代有了很大的变化,差不多快要到返璞归真的境界了。但是,他们本性中的一些东西却永远也不会改变,这些东西通过他们的眼睛流露出来。   
     这个人是一个陌生人。   
     他身上穿的是件很普通的粗布衣服,洗得很干净,和衣服同色的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根短棍。   
     短棍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他的眼睛。   
     他的眼镜很亮,有很多人的眼睛都很亮,但他的眼睛却亮得特别,亮得就好像一直能照到你内心最黑暗的地方。   
     ……   
     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居然也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恐惧。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就好像在黑夜中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发现有条狼在等着你一样。   
     这个“陌生人”就是阿飞。他穿洗得很干净的粗布衣服,以短木棍为武器而不再用剑,这是说他的做人和武功的境界都已今非昔比。只是他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东西还是让傅红雪这样的人都觉得恐惧——这是他的本性,是他没有改变也永远改变不了的。那么,荆无命呢?   
     她脸上又露出种恐惧之色,接着道:“我从来也没见过武功那么高的人,只轻轻挥了挥手,我们就近不了他的身。”   
     叶开动容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丁灵琳道:“是个独臂人,穿着件很奇怪的黄麻长衫,一双眼睛好像是死灰色的,我也从来没见过任何人有那种眼睛。”   
     丁乘风也已耸然动容,失声道:“荆无命。”   
     然后叶开就看到了荆无命——“他转过身,就看到一个黄衫人标枪般站在池畔的枯柳下。他看不见这人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一双奇特的眼睛,像野兽般闪闪发光。”   
     阿飞和荆无命在本性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有很不同的地方:年轻时,阿飞会爱上女人,荆无命不会;现在,阿飞会笑,荆无命不会。“陌生人又笑了。他的笑神秘而奇特,就像是在严寒中忽然吹来一阵神秘的春风,溶化了冰雪。”这样的差异是非常重要的,再算上他们和李寻欢的差异,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差异,不仅影响他们自身,同时也神秘地影响着他们的下一辈——叶开、傅红雪和路小佳;我们就会看到,在李寻欢和叶开之间、阿飞和傅红雪之间、荆无命和路小佳之间,传统和个人才能是如何的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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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远方一无所有(1)
     远方一无所有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   
     “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讯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远方一无所有(2)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份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石秀云垂着头,忽然问:“我们以后再见面时,你还认不认得我?”   
     花满楼道:“我当然能听得出你的声音。”   
     石秀云道:“可是……假如我那时变成哑吧呢?”   
     花满楼也怔住了……   
     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发觉她已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柔声道:“你摸摸我的脸,以后我就算不能说话了,你只要摸摸我的脸,也会认出我来的,是不是?”   
     花满楼无言地点点头,只觉自己的指尖,已触及了她光滑如丝缎的面颊。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情。   
     这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爱情书写之一,其中有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有时我会想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的样子,他们的日常姿态。一定是看上去很美。不过,这时我就会想,幸好,我不必像他们那样生活。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江山如此多娇(1)
     江山如此多娇   
     夜里我头枕卷册和神州   
     ——海子   
     在徐克版的《东方不败》中,诗诗问东方不败(林青霞)一个问题,大意是您已经富有一切,为什么还要如此苦苦相争?林青霞(东方不败)以一种英雄寂寞的表情回答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以毛润之的名句作答,如此一语惊醒我梦中人,堪称绝答。这个改编的编剧不得了,是高手中的高手。当我看到这个对白时,我首先想起的是叶孤城。   
     在古龙的作品中,皇帝的形像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我没记错,可能只在《陆小风传奇》中出现过一次。其时,叶孤城协助南王世子搞政变,情节设计有点像法兰西帝国的铁面人的故事。以下是白云城主和年轻皇帝相见情景:   
     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   
     可是这个人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   
     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   
     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   
     皇帝道:“贼就是贼。”   
     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   
     皇帝问:“为什么?”   
     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   
     皇帝默然。   
     叶孤城到:“我也说过,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必伤自己。”   
     他手中的剑已挥起。   
说时迟,那时快,陆小凤从窗外飞进来,阻止了叶孤城这一剑,救了皇帝,而叶孤城也就变成“贼”了。之后大内保安头子魏子云与叶孤城也有一番对答:   
     魏子云道:“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何苦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   
     叶孤城道:“你不懂?”   
     魏子云道:“不懂。”   
     叶孤城冷冷道:“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江山如此多娇(2)
     这里的关键词是:“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和“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前一句是价值观,源自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草莽英雄用来对付“朕受命于天”这种君权天授论的理论武器。(说来有趣,汉语中有许多完全相反相悖的口号和道理,上学时听黄子平老师讲过“朋友值千金”和“千金如粪土”的绝妙演绎,所以对这一特点有深刻印象)。陈胜、吴广之后,刘邦、项羽也讲过类似的豪言:“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也”。另一句俗话说人往高出走,水往低处流,叶孤城在武林中已是高处不胜寒,他要再往上走只能打江山的主意了,这种心境像魏子云这样做稳了奴隶的人确是“你本就不会懂”。魏子云是没资格跟白云城主说“不智”之类的话的。圣人说勇者不惧,智者不惑,叶孤城具备了这些品质,他当然是英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单是英雄是当不了帝王的,能当中国的帝王的人一定得是英雄加流氓,就像刘邦能当皇帝但项羽不行;朱元璋能当皇帝但张无忌不行(《倚天屠龙记》结尾处朱元璋所设之计何等阴险歹毒,读来真是让人惊惧)。叶孤城不是流氓,本质上他和无花是一类人,所以,就像无花最终选择自裁一样,白云城主选择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因为他一定要选择尊严。这也是魏子云这样的人“本就不会懂的”。   
     金庸的书中出现过好几个皇帝以及很多想当皇帝的人。和古龙不一样,金庸是有政治热情和政治抱负的人。从《书剑》开始,金庸就显示了很强的政治情结和政治洞察力,陈家洛被乾龙玩于股掌之上,竟会做出送香香公主给乾龙这样的政治交换,结果除了白白断送香香公主的性命外,得到的只是侮辱和血泪。到后期的《笑傲》、《天龙》和《鹿鼎》,金庸乱世于心,写了任我行、东方不败、左冷禅、岳不群、慕容父子、丁春秋、洪教主等一系列企图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一统江山的人物,其手段种种,读之令人不寒而栗。而慕容复最后成了疯子,足见金庸之良苦用心,我以为那是晨钟暮鼓。   
     就像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一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叶孤城走了那一步,那并无可厚非,因为那种事就像他说得:成就是王,败就是贼。他对世事是看得很深很透的,他的“不智”在于他没有看清自己,没有看清他本质上不是那种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而江山如画,一代又一代的精英总在演绎着同一个故事,重复着同一种命运,正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之人复哀后人”。不过,当然了,这就是中国生活,这就是中国故事。我想起了国民党元老吴稚晖的一句赃话:“政治就像女人的阴道,再脏也有人搞。”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远方一无所有(1)
     远方一无所有   
     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海子   
“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讯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远方一无所有(2)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份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琴棋书画,这本是中国文人的美好装饰,然而在尚武的江湖,人们也喜欢附庸风雅。名振天下的《笑傲江湖》,原来只是一纸琴谱,可笑那洛阳王家,以为内藏武功秘籍,不免眙笑大方。早先汉人精英的最高理想是内圣外王,个人修养是一生的重中之重。养吾浩然之气,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这是最重要的,如能文武双修,进而文武双全,那更是最好不过了。出将入相,是多少精英梦寐以求的荣耀。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王阳明王大师修有精湛的内功,某夜在中军帐里发声长啸,敌军闻声丧胆,估计谢逊在王盘山岛那一啸也要稍逊一筹。在琴棋书画中,唯有棋(围棋)是智力竞技,最终一定要分出胜负(除了三劫循环外),因此在文本中棋逐渐成为争霸的象征物,而江湖上的棋局也就成为喻意深远的传奇了。金庸书中多次写到棋局,古龙则没有多少具体的描写,那大概是因为金庸棋力不错,并且深谙棋局中的江湖烽火吧。   
     在《倚天屠龙记》中,何足道是一个未及展开的人物,也是一个合乎标准的理想人物,因琴剑棋三绝而圣,江湖人称昆仑三圣,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性情中人。他的一生,因两个棋局而改变。第一个棋局是他画地自弈,因寂寞而自己和自己左右手互搏。其时情景如下:   
     白子不肯罢休,当下与黑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郭襄看得出神,渐渐走近,但见白子布局时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三着上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势已岌岌可危,但他仍勉力相争……郭襄棋力虽然平平,却也看出白棋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而出:“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世事如棋(2)
     那人一凛,见棋盘西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这是何足道和郭二小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时郭二正因暗恋大哥哥杨过而愁肠千结,而何君对郭二则是一见之下,情愫暗生。然而天意如刀,郭二一句“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竟然一语成谶,何君的后半生只得偏安昆仑山一隅。不过当时何君尚未参透玄机,几天后他和郭二来到少林寺前,他随手以一块尖角石块划青石为棋局,正当少林众高僧叹服于他这手惊天绝技正要认输时,觉远禅师用双脚抹去了何君划下的棋局。这个时侯何君终于明白了命运的安排:中原虽大,却已没有他的立锥之地了。少年张君宝那一套自学的罗汉拳更令何君心灰意冷,从此他绝迹中原,虽创昆仑一派,不免终生郁郁。而少年张君宝也暗恋上了郭二小姐,那同样是一段不了情。何君和张君对郭二的感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后来张君宝成了张三丰,创办武当派,终生未娶;郭二小姐削发为尼,创办峨眉派,终生未嫁。只因这一段夙缘,又演绎出四十回的倚天屠龙记,真是世事如棋啊。   
     何足道这两局,金庸讲的是一个“弃”字。名缰利绳,当弃则弃,儿女情长,当断则断。道理是不错,但此类事从来是当局者迷,尤其男女情事,明知情深不寿,而像李莫愁这样的人还是要发出“情是何物”的天问。作为东方智慧的象征,围棋确是一项意味深长的游戏,西方的游戏中可能只有桥牌可比。这个观点我想我的师兄邱小刚和同学范山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兼通围棋和桥牌的高手。不过,一个阿根廷的智者通过观察国际象棋得出了令人震惊的诗句:   
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   
     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   
     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   
     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   
     黑夜与组成另一张棋盘   
     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   
     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   
     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博尔赫斯《棋》   
     我没读过比这更透彻的关于世事如棋的文字。然而,金庸通过逍遥子的玲珑局却也喻示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其实,我以为那已不是道理,而是直面生活的勇气了。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尘土荣华昔晦今明(1)
     尘土荣华昔晦今明   
     有何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   
     -——里尔克   
     兵器谱的前三篇,写的都是和尚:无花,无名老僧,老实和尚,虚竹和不可不戒,在这一章,我要写的,是一个曾经当过和尚的人——当然,做和尚只是他不可思议的传奇生涯中短暂的一页,在他当和尚时,他的法号叫晦明。他在少林寺出家时,大约十三岁左右,是由他师兄晦聪禅师剃度的,偈曰:“少林素壁,不以为碍。代帝出家,不以为泰。尘土荣华,昔晦今明。不去不来,何损何增。”当时,晦聪和他两人是少林寺辈份最高的和尚,因此也可能是当时江湖上辈份最高的和尚之一。   
     当和尚之前,他是:扬州丽春院一个妓女的儿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汉,满,蒙,回和藏人中的一个;一个酷爱和精通赌术的小混混小老千,初出江湖时有个外号叫小白龙;康熙朝[乃至历朝]唯一未被阉割的小太监小桂子,尚膳司副总管太监;天地会青木堂香主,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关门弟子;御前侍卫副总管;神龙教白龙使,并由洪教主和洪夫人亲授英雄三招和美人三招;骁骑营正黄旗副都统。当和尚之后,他还是:九难尼姑也就是大明长公主的徒弟;大清国一等子爵;大清国建宁公主的奸夫和老公;俄罗斯女皇的中国情人;《尼布楚条约》的缔结者;李自成和陈圆圆的女婿;大清国扶远大将军;大清国鹿鼎公。他当着大清的大官大肆敲诈勒索,干着反清复明的副业也算人在江湖,想着开丽春院连锁店做行业领袖扬眉吐气,抱着七个美女老婆踌躇满志意犹未尽。   
     他当和尚的时间大约只有半年不到,但这是他一生的诸多可能性中不可或缺的一段。本质上,他是一个罕见的禅宗高手。关于这一点,已有江湖高手长发遮面之贞子的帖子论述在先,兹引如下:   
     世尊拈花,迦叶微笑,禅宗一门就是这么创立的。佛教有很多门派,唯有禅宗讲究不立文字。但真正悟到其中妙处的并不多,中华禅宗最早的发祥地少林寺,也要盖什么藏经楼,可见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悟不到禅家要诀的。   
     三江对禅的一个归纳特别有道理,那就是禅宗是佛门中懒人的乐园,佛界讲的是极乐世界,天天勤修苦思,怎么去品味佛学的乐趣?怎么会极乐?所以做苦行僧,劳心劳力,是跟佛陀的宏愿南辕北辙的。   
     自达摩圆寂,慧能出走之后,少林寺的禅法没有太大的进步,关键是缺少一个既要慧根,又有缘法之人,不过很幸运,曾经来过一个韦小宝,为禅宗宝刹增光添彩。   
     韦小宝生来就是与禅有缘的人,他的有利条件是:一,不认识字,不会迷乱在文字写就的经书里,正符合禅宗不立文字的宝训;二,聪明伶俐,脑筋常能急转弯,也就是有所谓的慧根;三,机遇好,恰好进了少林寺做和尚;四,率性而行,不拘一格,只有不拘泥小事的人,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领悟真理。   
     其实还应加上一条:不会武功,因此碰上强敌只有束手待毙一种选择。而这在晦聪这样的高僧看来,却是:“师弟,你定力当真高强,外逆横来,不见不理。《大宝积经》云:‘如人在荆棘,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故经云:‘有心皆苦,无心即乐。’师弟年纪轻轻,禅定修为,竟已达此‘时时无心,刻刻不动’的极高境界,实是宿根深厚,大智大慧。”他们的老师侄,武功高强的澄观于此更是赞叹不已。金庸写道:   
     澄观更加佩服的五体投地,赞道:“《金刚经》有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晦明师叔竟已修到了这境界,他日自必得证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   
     勤修苦练而始终不得禅悟的澄观是韦小宝的绝妙的陪衬人。“他横由他横,清风抚山岗;他狠由他狠,明月照大江。”这等境界对澄观来说可谓孜孜以求,却又只能是高山仰止;而对于韦小宝来说,却是手到擒来全不费功夫。造化的安排是如此的奇妙,世事又岂能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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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活着(2)
     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珊珊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象,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做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唯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艺术家生涯(1)
     艺术家生涯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   
     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西川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一样。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风,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像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资多彩,就象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象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正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判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逗你玩》   我的江湖《江湖外史》 艺术家生涯(2)
     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像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任你做不到他那样。不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情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   
     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龙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像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搒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江湖**(1)
     江湖**   
     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西川   
     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做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小说”、“**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课。   
“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的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   
     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的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枝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却也不由自主的红了。   
     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所言不虚。金庸书中少有此类尤物,能与之匹敌的,只有《鹿鼎记》中的洪教主夫人。接下来的调情颇为**。   
     马夫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嗯,你不过是又来哄我空欢喜一场。”段正淳笑道:“怎么是空欢喜?我立时便要叫你真正的欢喜。”   
     然而这一回叙事的主动权在马夫人手里。她知道得不到她的段郎,便早早下了毒,又绑了段郎,然后一口一口咬段郎的肉,重新体验一次小时用剪刀剪那得不到的花衣裳的快感。绑和咬的真谛,后来看多了西片才明白。恐怖的是,马夫人做这些事时,却是“口中呜呜呜的腻声轻哼,说不尽的轻怜密爱。”这等情景,没有亲历是很难体会的。   
     之后白世镜出场,我们又知道了马夫人喜欢被叫“贱人”,喜欢被打巴掌,象《鹿鼎记》中的建宁公主。之后在她和萧峰的对答中,我们除了知道大骂脏话也能给她快感外,还知道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只因萧峰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洛阳百花会中没看她一眼而心生怨恨,   
     “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的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江湖**(2)
     别忘了此时马夫人已被阿紫整成废人,她竟还以说出“带头大哥”的名字为诱饵,要萧峰抱她吻她。   
     这就是马夫人,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人物。古龙书中虽多**描写,但也只有林仙儿可以匹敌。马夫人,她的段郎叫她“小康”,“老色鬼”白世镜叫她“贱人”,萧峰叫她嫂夫人,而她是有名有姓的,她叫康敏。   
     1984年金庸的马夫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1989年当我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后,我想马夫人终于找到了对手:林仙儿。说起来金庸书中的**女子真是绝无仅有(可能只有马夫人和洪夫人),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毒者,比如阿朱,阿紫,小昭,赵敏,程灵素,郭襄,仪琳。。。。。比比皆是。古龙书中的**女子是很多的,不过写得好的,能与马夫人匹敌的,大概唯有林仙儿一人。   
     有一句俗不可耐的格言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林仙儿是这句格言的信奉者和实施者。百晓生兵器谱上前十名的人物,林仙儿试过大半,除了如意棒太老,小李飞刀没搞定外。以美色和另类功夫搞定男人尤其是有名的男人,这件事本身让林仙儿兴奋。而对付不同的男人,林仙儿的手法也是不同的。   
     依书中的出场次序,林仙儿勾引的第一个男人是李寻欢。她用的是脱衣秀加言语挑逗的方法。在那小酒店中,当她除了面具外慢慢脱光在李寻欢面前时,她说:   
     “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样子,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接下来,她除下面具:   
     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她在等待,也在邀请。(此句绝妙)   
     可惜这次她碰上的是李寻欢,没有得逞。因此第二次见李寻欢时,她改用另一招,说从小暗恋小李,正好又住在小李的旧居,“当我知道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我兴奋得简直没法子睡觉……这屋里的所有东西……我都没动过……那床上,枕头上,还留着你的气息……”看官,这一招的威力,实不逊那脱衣秀,无奈小李还是不吃招。从此能让她兴奋的就变为陷害小李了。   
     林仙儿对付兵器谱上排第七的青魔手伊哭,用的是受谑的把戏(马夫人对段郎用的是谑待)。古龙写道:   
     伊哭将她的头发抓在手上,越抓越紧,仿佛要将她头发全部拔下来,林仙儿虽已疼出了眼泪,但水汪汪的眼睛里却露出了一种兴奋的渴求之色,眯着眼瞧着伊哭,呻吟着喘息道:“你为什么只敢抓我的头发?难道我身上有刺?”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话,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伊哭突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接着,就紧紧抓住她的肩头,用力拧她的身子。林仙儿身子突然颤抖起来,却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她的脸又变得滚烫。伊哭一拳打在她的小肚上,嘎声道:“贱货,原来你喜欢挨打。”林仙儿被打得全身都缩成一团,呻吟着:“你打,你再打,你大死我吧。。。”她的声音里竟也没有痛苦之意,却充满了渴望。   
     到此伊哭没有理由不被搞定。之后林仙儿又让伊哭去和阿飞火拼。因为,“比征服一个男人更愉快的事,就是在同一个晚上征服两个男人,再让他们去互相残杀。”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江湖**(3)
     林仙儿对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吕风先,都有各自的一套。然而她最高妙的手段,是对阿飞的。他每次都要挑起阿飞的情欲,然后又不给他,用的借口是:“我要等结婚时才给你。”实际上是;“每个人都可以,就是阿飞不可以。”最厉害的是,有时她会用“手”(只用手)帮阿飞“解决”。这是只有古龙能写得出来的文字。金庸是不会也不敢这样写的。最终古龙安排林仙儿做了妓女,这是一个有想象力的命运安排,就好像命运要让她一辈子都以极端的方式用身体和男人打交道。   
     古龙书中的**文字颇多,其中最经典的当推《护花铃》中郭玉霞与石沉偷情那一段:   
     罗帐再次坠下,但却有一只莹白如玉的修长玉腿,似乎耐不住帐内的春暖,缓缓落到床边……小腿曲起,一只纤掌,轻轻伸出罗帐,抚摸那纤柔娇美的玉足,直到帐中嘤咛一声,小腿突然伸得笔直,纤秀的足尖,也笔直地伸挺着,还带着一丝轻微颤抖,就像春风中的柳枝。   
     这一段真是江湖**之绝学,不难从中看出郭玉霞充分享受了性的欢乐,相比之下,我要说,林仙儿其实是很不幸的,因为性事于她已不是目的,也不是享乐,而只是征服男人的手段。我很难猜测在她不计其次的性事中,是否有一次无功利的(康德意义上的)、审美的高潮。因此,林仙儿是个不幸的人。她很聪明,但缺少智慧,终于暴殄天物(天物就是她本人)。有一条修行的路是通过放荡而阅人历事,终成正果,如未央生。但林仙儿没有这样的大智大勇。林仙儿的一生阅人无数,有点以身度人的感觉,结果度人不成,自度更难。说到女性以身度人,必要达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境界,才能真正做到“何处惹尘埃”,说来可能只有群佛中的欢喜菩萨有这样的修行和正果。写到这里,我猛然想起王朔在《玩的就是心跳》中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那是我很难忘怀的人物,也是王朔写的最好的人物。她的名字在书中曾经叫刘炎,其实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她并未真正场,只出现在别人的叙述中,是主角方言所要寻找的重要证人。当方言找到她的前同居者李奎东时,李开始了一段了不起的描述:   
     “她是那种饱经风霜的人,对一切变故都采取泰然自若的态度。一切都不需要明说,一个眼色一个面部的微小变化都会使她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对方的意图。她从不执拗他人,也不使他人为难,很温顺很平和,和她想处我很松弛。请别因此得出错误的印象认为她是凄恻寡言的活动木偶。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在人多的场合从不怯场总能落落大方应付自如。她没有小家子自怜自爱的忸怩作态,同天真未琢的少女不同的是,她欢快并不恣肆,雍容并不轻浮。任何调笑挑逗一旦变得狎斜变得不尊重,她就立刻感觉出来。我不是说她立刻就形于色,她感觉得出来但含而不露。所以我说她饱经风霜,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与从容,皮囊已锈但污无妨。当她垂下眼皮时你哪怕将她拥入怀中甚至侵入身体你也会感到她神飘天外与你距离遥远……就在我和她最熟悉的阶段我也觉得她是个陌生人,一个隐姓埋名的女子。你知道吗,她给我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太强烈了……有一天她出门后就没再回来。我等了很长时间,有段时间,每当门响我就以为是她回来,可每次都不是她……她样样出色,舞跳得好冰也滑得好。如果滑冰有业余段,她绝对是高段。每次一下冰场绝对醒目高出他人一筹,提刀旋转玩儿似的,像是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女人。”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段时,我有触电的感觉。我突然觉得那种“皮囊已锈但污无妨”的生活态度正是光阴和光明的大道。当时我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顿悟感。即便你侵入她的身体也无损于她的自我,这是大智大勇。读这本书是1988年,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时常想起这个女人,她正是那种既能度人又能自度的女人。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献给小昭的诗(1)
     献给小昭的诗   
     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旧作《赠别的歌谣》   
     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小昭[金庸人物之一]   
     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   
     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   
     小昭,小昭   
     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   
     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   
     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   
     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   
     小昭,小昭   
     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   
     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   
     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   
     不是你的公子,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   
     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   
     小昭,小昭   
     那首小曲,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逗你玩》   江湖**《江湖外史》 献给小昭的诗(2)
     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   
     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的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宛哀绝,唯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   
     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   
     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   
     天蓝的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   
     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   
     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   
     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   
     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   
     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   
     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   
     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   
     她说:青丝,青丝啊。   
   
    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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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好著作,但有些词语极为不堪,我删去了,谁发现还有类似词语,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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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0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12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好长!近期没时间看这种长篇大论,先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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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7-1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虹剑 于 2015-9-10 22:19 编辑

王怜花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武五陵就是受他启发写的金庸十二钗,刘国重大哥不及王怜花对古龙认识的那么公正——也许不对啊,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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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你是我的心。
古龙——我无心。
金庸——那我说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读来,点点是离人泪——改一下,如今读来,觉稍显稚嫩。不知王怜花现在重写,会是什么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9-6-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古龙之才情,欠金庸之学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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