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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金庸开博者给金庸先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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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函104号 请各方面媒体把这封信转交给金庸先生看)


尊敬的查老师:您好!


您看到的“函104号”的号码代表的是:这是我给您写的第104封信函。第一封信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应该是八九岁的时候,大约是二十年前,后来大部分都是发到了浙大去了。当时是很盲目的,可是后来就不同了。数年前我在中学辍了学,也就是说连一张中学的文凭都没有。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读金庸读的走火入魔了,当时真是太天真了,离开学校后唯一的理想就是写文章赚钱在十年之内(30岁之前,现在我的实际年龄是28岁)赚钱创立“金庸文学奖”。可是步入社会之后看到的世界完全跟想想的不一样,一直碰壁了数年,可是我依旧不肯放弃。“金庸文学奖”会有!!!
我要说明的是我跟前不久刘德华的追星族杨丽娟的情况是不同的,与去年的熊猫烧香也不同,与此二者相比是有些相似之处,不过是完全不同的。他们是盲目的,我是理性崇拜。从您的《声明》看,您是已经出离愤怒,在这里我要对《声明》解释一番。您可能认为是博客网的一些人串通好了的,因为在年初博客网就有了“金庸大批判”的专栏。以至于您的声明是在新浪而不是博客网出现的。这个金庸假专栏是我伪造的,跟其它人没有关系关系,法律责任由我来负责。而且那些“大批判”中的作者我都不认识,跟谈不上串通。可是就是因为这个大批判的原因,我怕“金庸”真的被他们批判毁了,我的那个“金庸文学奖”梦想也就毁了,数年的努力也没了。
您在《声明》中说的“我的学问和文字虽不好,却还不至于差到这样。如果他们有意见,尽可用自己名义发表。这样的文字水准,我决不会收他们做学生,而这样的人品,我更加要避而远之”。您的学问和文字的水平是大家都知道的,否则您就不会有我们这些金庸迷了。您批评我没有水平,我想一个中学就辍学的人能在一定的时间内以假乱真还是有点儿水平吧?还有就是我还是个不到三十岁的人,别的没有,至少我还有几十年的学习时间吧?一个人向学总不是罪吧?您查老师都已经八十五岁了还在学习,我才28岁,我也想学习。
您在《声明》中说的所谓的“学问”,《昆》、《越》前面的那些关于昆仑奴的种族、行气铭等资料都是我查阅来的,是郭沫若等人的观点,不是我的学问。我什么学问都没有。还有就是我的人品,是真的不好,有问题。这次冒充金庸是第二次,还有一次是曾经在北京找工作,到一个报社的广告部打工,我没有文凭,做了个假的大学文凭,那个主管是学历史的,面试的时候他说跑题了,我们两个谈论起李唐为什么排斥、淡化刘文静来,连简历都没递交莫明其妙的第二天就上班了。
有一个问题我不明白,在网络上有几十个“金庸博客”,只我自己就注册了四个,不知道为什么只有这个会是这样?
昨天(2007年4月17日)晚上我接到的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谭先生的信件,其中问我看到金庸先生的亲笔是不是很荣幸,其实我是真的感到很荣幸。像我这样的经常给金庸先生写信又收不到回信的人又有多少啊?像您这样的大学者我也接触过几个。去年成百上千的记者寻找而不得的《狼图腾》作者姜戎先生就独给我回了信。其原因是读者中只有我写出了《狼图腾》的理论后续《赤那说》假想(10万字的长信系列,推测的是中国英文名称china、狼、龙都与蒙古语“赤那”有着密切的联系——三位一体假想)。姑且算这个假想是错误的,至少它是许多人的心血,是我总结起来的;其中第一篇当时我的水平比现在还要差许多,竟然在第一篇用《射雕》后面附的成吉思汗家史做论据。那时候其实我已经“奋斗”多年了,可是依旧没有结果,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曾经想到过死,如果不是“赤那说”的这个不能够解开难题吸引了我,真的不知道会怎样。
现在我个人的情况并不乐观,快三十的人了,还在为一个别人认为不可达到的目的奋斗。我同龄的伙伴现在孩子都已经上学,我却还是这个样子,周围的人都很歧视我,我只是对自己不停的说:我不放弃,我不放弃……我的家在冀东的农村,是个大家庭,弟弟妹妹都成家了,我却还是这个样子,家里人知道我为“金庸文学奖”就有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奋斗个屁”的。家里只有我的爷爷奶奶很疼爱,我的祖父刚刚好跟您同龄,都是属猪,由于他当初十几岁就参加了土八路,那时候身体就搞垮了,上年纪之后又没有养老金,今年恐怕不会过得去。说这个的目的是您可否告知您的律师,诉讼延后一些,一是等我的祖父过世之后,其二是,现在博客网上的“金庸大批判”上依旧说您是台独的卫道士,也正是这个原因才有的这个假金庸专栏。如果这两件事情重叠在一起,估计您的声誉会有些损害。

最后一个来自我这个金庸迷的请求:假如必须动用法律的话,最终的结果最多是我入狱。能不能在此之前您帮我批改一下《昆仑奴》和《新越女剑》?难道它们就真的没有再完美的些的可能吗?

祝您一切顺利!
金庸迷田
2007年4月18日

 楼主| 发表于 2007-4-18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4-1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4-1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冒别人还能这么理直气壮,佩服佩服。

不过金老先生也真是的,把个事儿整这么大干什么啊

回家晕去

发表于 2007-4-19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人那是越来越多了,呼~~~

发表于 2007-4-21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佩服他啊,为了一个理想能够无所不用其极,换了我们谁做的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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