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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mm

就“杀手活动”,弹劾本BBS股东、超级版主冰剑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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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我想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这个活动中途流产,绝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当初拿到内宅来讨论,没有最后定稿,活动仓促开始,开始后,大家不能同心协力地继续下去,我想冰剑做出暂时停止的决定也是很无奈的,谁愿意自己一手策划的活动就这么完了?这件事情实在不是一件太大的事情,也不值得这样一再的讨论,我已经说过了,做为江湖管理层,要互相团结而不是相互指责.

有私人情绪再所难免,我也对一些人有意见,但不要拿到内宅来讲就好了,QQ是个随意的东西,不能代表什么.

至于冰剑有没有资格做超班,我没资格下结论.但我觉得,冰剑对江湖至少是一片热情,还有,她在江湖一向与人为善,也并没有做什么让江湖不能对会员交代的事情.

发表于 2006-12-1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再补充一点吧,这个活动我虽然参与了,但并没有尽心尽力地去做,一来是自己最近工作较忙,另外,觉得反正会有人(偶是指东野)去定制度,写杀贴,第三就是自己太懒了,这是我在这个活动中出现的不应该有的情绪.我向各位关注这个活动的人道歉.
发表于 2006-12-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看了帖,突然有个想法,就是大家在这事上似乎有“双重标准”,须知一个活动,既有策划者,又有参与者,一个活动由于参与者突然退出而暂停,却单单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而中途退出的参与者却像原告似的,似乎逻辑不通啊,东野你说的对,组织者确实没权利中途解散,那参与者就有权随时退出了吗,那活动还怎么搞?要大家都负起责任才对,责任不是单方面有组织者负的。
发表于 2006-12-11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玉君恕在2006-12-9 19:33:00的发言:
解散权是冰剑的无可厚非,但关键是解释我认为绝对必不可少,不管是谁组织的,不管是谁策划的,只要在江湖上开展了,任何人都没有无声无息让它消失的权利.这应该是对江湖网友最起码的尊重吧.这当然会对江湖有影响了,至少安就看到了虎头蛇尾,这个感觉不只是安一个人有的吧.

看清我的话再说啊.

发表于 2006-12-1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消超斑职务的弹劾,处理太重,不予接纳。

如对本处理意见不服,可以提请召开管理层会议,由大家投票表决。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什么时候回来当总管的?投票了没有?

[em09]
发表于 2006-12-1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1、我代表股东会做决策,这样可以了把。

2、我抓实际决策也有一年多了,你是知道的。

3、由管理层全体投票决定,这个应该是最公正的了,你还不同意,那你想怎么样?

就因为这个活动,你要“撤消人家超斑职务,取消人家股东资格,把人家还成普通会员”你这个要求,管理层有谁支持的,在此表个态。过半数的话,我立刻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个要求在哪里提出来的,你在哪个帖子看见的?

你这样做,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QQ对话,请贴出完整上下文。

鄙视。

[em07]
发表于 2006-12-1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Truegod'sAmm 22:32:27
她这种素质,必须清到管理层外面
不识张郎 22:33:07
什么素质,说来听听,想必我的素质应该比她差把。

Truegod'sAmm 22:33:16
我弹劾帖请仔细看。以及后面回复
不识张郎 22:33:48
最近很累,确实没仔细看

Truegod'sAmm 22:33:40
那就仔细看
不识张郎 22:34:13
你这样不行啊

不识张郎 22:34:33
要允许天女存在

Truegod'sAmm 22:34:21
没啥不行的。 说理麻
Truegod'sAmm 22:34:39
他可以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存在
Truegod'sAmm 22:34:47
没可能做超版

不识张郎 22:35:29
我告诉你把,贵勋组好几个不够格的,我看着他们的贵勋组别都碍眼,还不一样要让他们进。


Truegod'sAmm 22:35:48
贵勋就是一名号,我无所谓,我是要干实事的
不识张郎 22:36:17
天女已经是股东了,怎么可能是普通网友

Truegod'sAmm 22:36:40
那就去掉其股东好了,钱退给他
Truegod'sAmm 22:36:52
缺的我补上不就OK了
不识张郎 22:37:15
你说的这么轻松

Truegod'sAmm 22:37:09
当然,事情本来就没多大

不识张郎 22:37:37
这样的事情,我干不出来的

Truegod'sAmm 22:37:40
我可以发帖,我不在乎自己发
不识张郎 22:38:25
那样很不好,我肯定没有谁会接受你意见的啊

Truegod'sAmm 22:38:19
你还是重视面子多于重视事理啊
Truegod'sAmm 22:38:28
看看就知道
不识张郎 22:38:47
我不敢这样退集资款,其他人更不敢了

Truegod'sAmm 22:38:47
我策划的水平就是我的保证
不识张郎 22:39:05
应该说是我对天女的印象没有你那么差劲

Truegod'sAmm 22:39:14
那你还是先看看那个帖子吧
Truegod'sAmm 22:39:27
居功委过,
Truegod'sAmm 22:39:53
把责任现在都推到东野那去了
不识张郎 22:41:12
哦,呵呵

不识张郎 22:41:19
女生,可以理解啊

Truegod'sAmm 22:41:14
下午又在退隐帖后面,跟帖说自己重出江湖了。哈哈哈哈
Truegod'sAmm 22:41:35
不可以理解,她以超版的身份没有权利这么做
Truegod'sAmm 22:41:58
这要是一个一般的版主,我连理都懒得理
Truegod'sAmm 22:42:07
但是超版就不一样
Truegod'sAmm 22:42:16
别打太极拳,说理
不识张郎 22:42:52
请问一下江湖给过天女什么了?

Truegod'sAmm 22:43:18
不是一回事,那我也可以问给我什么了,我在这多长时间

不识张郎 22:44:10
你的弹劾,到底想让我们怎么做才满意啊


Truegod'sAmm 22:44:32
如果不能举出恰当的反对弹劾的理由,就宣布弹劾成功
Truegod'sAmm 22:44:57
你要觉得某人受了委屈,我做工作顶上不就完了
Truegod'sAmm 22:45:24
你要觉得自己难办,等你考完你接着回来当总管也成
不识张郎 22:45:42
那天女怎么办?

Truegod'sAmm 22:45:39
降为普通网友

不识张郎 22:46:01
我对总管不感兴趣

不识张郎 22:46:13
要做总管早就做了

Truegod'sAmm 22:46:10
我自己觉得我气量很不错,她要继续能好好搞活动,一样可以自己做回来
不识张郎 22:46:50
降为普通网友。
这样的处罚,不可能出现的啊。

不识张郎 22:47:07
谁服啊

Truegod'sAmm 22:47:00
为什么不可能,是不是我需要再出一个具体处罚的方案
Truegod'sAmm 22:47:06
有的是人服
不识张郎 22:47:28
你问问东野,他都会觉得过分了

Truegod'sAmm 22:47:22
你自己去问
不识张郎 22:47:53
要不你发个帖子,说一下,看看谁服

Truegod'sAmm 22:47:43
没必要
Truegod'sAmm 22:47:56
我理直气壮,没必要发这个帖子
不识张郎 22:49:14
把超斑、股东打为普通会员,这个好象没有必要把。谁有这个权限啊。

Truegod'sAmm 22:49:18
道理有



发表于 2006-12-1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撤消超斑职务,取消股东资格,还成普通会员”

这个要求从上面的聊天记录可以得出把

我时间不多,没精力继续耗。

希望管理层和气相处,没有上升到危害论坛的地步,不需要这样小题大做,把事情做绝。

天女的事情,该说的大家都说了,人也批了,至于撤职等处罚就没有必要了。

发表于 2006-12-1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不是什么君子,没有必要拿君子那套来要求别人,谈什么素质。

人在气愤的时候,什么话都有可能吐出来。

我本人的素质就不怎么高,在风云问题上,我对这个东西是恨之入骨,什么话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也实诚,果然贴出来了。不过仅仅是讨论的未公开的,你就贴出来,用你的话说,“我很难做呀!”对了,后面还有将近1小时的对话内容呢。你贴还是我贴?

批了么?有任何实效性结果么?人身攻击有处罚么?我要求公开道歉有回音么?

这不是小题大做,我早就说了,这要是一个普通版主,我理都懒得理。可这是超版做出来的事。

当初有也算老版友的那个剽窃几十帖,我主张是删ID还是封号吧?因为我觉得剽窃是最不可救药的。最终保留了那个ID。但是这件事的讨论,我说的处理形式是供讨论的,你后来不是也说把她转成白衣,明年一月一日宣布么?怎么,不记得了?对于你这个方案,我好象没有明确地再坚持——“撤消超斑职务,取消股东资格,还成普通会员”吧?这些,怎么都不贴了呢?!

我真的很难做啊!我不当老大好多年啦!

[em10]
发表于 2006-12-11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江湖老大有啥意思,毁誉都算到你头上,你还得装孙子。

我不当总管就是这个原因。

遇上个不明白我意思的,谈上个半天,什么结果都没有出来。

最近时间紧。

老安,到底想让决策者怎么做才满意,直接说把?

你说了后,如玉发个管理层全体投票帖,进行公决。

过半数就通过,这是最公正的了。

如果你对这个大家民主的决策程序都不服,那就没有什么办法可行了

1月1日转新股东入白衣组,是例行公事。你一直坚持要撤天女职务,我是反对的,反正天女1月和你一道要转白衣组,你还盯着这个撤消超斑职务不放,有意义吗?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1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删了吧!别删我两天内所有的帖子就成了!
发表于 2006-12-1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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