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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mm

就“杀手活动”,弹劾本BBS股东、超级版主冰剑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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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安不要给总管添乱了

你发这样的帖子,让我们很难做

发表于 2006-12-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跃一下气氛``同志们`` 大清早起来做早操``身体健康好杀人[em01]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0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遗憾,又多了不少帖子,依然没有看见够多的面对事实和站在普通网友的角度处理问题的回应。似乎某人的面子,某种办事方式的维护,比事实更重要。

以下一一回复:

我是说事,楼上的是说我。以此看来,冰剑天女确实无资格再担任本BBS的管理职务。

对于寒雪发的几个帖子,我提醒你“功过相抵”一个词和寇准一个人,这就够了。如果非要讨论清楚,另开帖。而且,你要帮大家确认一点,是不是现在本BBS有两个总管?

别人,有提到不作为的,很好很好!哈哈哈哈!我一直等着有人公开来说这个事。请仔细说说内容。什么时间,在哪里,是谁,怎样不作为了?(呵呵!要不然会有一些不了解事实的网友觉得你是在专门说我罢)

提到有恶意,办恶事的,也做如上处理。

顺便拜托问一下各位网友,谁有要我帮忙策划活动的,结果我帮得不够好(还别说帮没帮),请举出来。各位帮到什么程度,也请一并例举。

如果考察的结果能够刺激一些不作为的,就不在本主题讨论之内了!哈哈哈哈。

[em07]
发表于 2006-12-1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一上来,怎么这里吵成这样...

一直没有参与前一阵的杀手活动,也没有认真关注过活动进程,现在跳出来说话,似乎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不过想了想,还是要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

策划许久的活动举行了,似乎局面混乱且反响不佳,这时候最要紧的是回过头来仔细看看整个经过,认真的,公允的想一想,有什么缺陷不足,该如何改进...这些话,不用我说大家也都明白。对于整个活动的事后讨论,应该着眼在什么地方,想必也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很抱歉我在这个长达两页的帖子里没有或少有看到认真的反思,我只看到一些恶劣的态度,一些仓皇的推诿,一些莫名其妙不着边际的怨气漫天飞舞,好不漂亮。什么事情都可以且应该拿出来说个明白,然而七嘴八舌连嚷带说,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仍是矛盾百出,似乎连当事人自己们也没有弄明白。

新活动的举办,有问题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问题是,活动的问题之外,居然仍有不小的问题。

有办活动的热情和精力当然值得肯定,不过我想,认真负责的态度也是不可或缺的吧。

至于那些明显带有攻击倾向的用语和饱含个人怨怒的措辞,过分了。

都是为江湖好,否则的话也都不会站在这里一个个做乌眼鸡状。不过在为江湖好之前,是不是应该确定了自己已经想清楚弄明白敢担当?

另外,讨论的时候对事不对人是很好的。如果不这样,是很...的。

就说这么多,这个帖子让我看的很难受。不过能难受也是件好事情。

[em05]
发表于 2006-12-10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新的游戏,对于任何一个新的东西来讲都有一个试验过程,不一定都能做得好,只要试过就知道,如果这个里面有什么错的话,只是事先考虑不周,要做调整的是确定的,不是弹核的问题。

(PS:我没真正注意过这个游戏,根本不了解,你们宣传力度还差点,很多人都莫名其妙的,如果要办,就得吵热闹点,参加的人多了,自然就无无处投起的事情了。)

再加一条,这个游戏好像是一个帮派当杀手,这就形成了局限性,一个帮派的人数有限,不一定都是写杀帖的好苗子,如果真要玩起来的话,我看组合比较好,现在三个门派关联很深,有时候分不清就不好派人出手,估计让他们自成一体,全部当成杀手部下,自愿出手的都行,局限性的东东要视具体情况才能用的。)

不知道我说了什么,我在听歌```嘿嘿``

[em01]
发表于 2006-12-1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活动是第一次举行,不管前期的策划工作做的多好,总是会存在漏洞的,而且实行时也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突发状况,例如杀手退出等,这时候暂时停下脚步,做下反思,再作些修改,再继续前进,不是很好吗,我看不出有何不妥啊,至于教主的归隐帖,可能部分表达意思有误,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搞文字游戏。更反对有人上纲上线,将问题无限扩大化。
发表于 2006-12-9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安啊老安,居然给我移出来了。我倒
发表于 2006-12-9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师父啊师父,居然是你移进去了,我晕[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2-9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mm在2006-12-8 9:12:50的发言:

以冰剑天女的职位,在活动方案很不周到的情况下拿出来在内宅讨论;在活动推进中不能好好把握;在实施中也没有实施任何改正意见和活动帖子;退一步说,这些还可以因为经验不足,时间不多等借口说得过去的话,那么,在大量网友、版主参与讨论,正副主管均发表意见,实施两轮(杀主管和杀杀手各一次往返回合)影响巨大而又不经任何讨论在内宅以外的版面突然发布公告,说活动结束,自己还要退隐一个月,就无论如何说不过去了。

首先,我认为活动方案还是比较周到的,对于我们几个新人来说,这已经算是不错了.

其次: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并不是放任自流,如果安认为没有能好好把握,这是我们个人能力问题.

第三,在实施中并非没有实施任何改正意见,事实上我一直在改正.

第四,杀手组织的最终公告是以我东野身份的公告的,而且是在第一张杀贴之后,听取了李幕白青虹剑等网友斑竹的意见完成的,虽然错误在所难免.

第五,这次活动是经过总管等最高层的首肯的,所以之活动始终我认为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

最后,至于后来,由于本人的马甲退出杀手组织,组织突然宣告解散均非我所料到的.做为超斑和组织负责人,他应该有权解散,但必须给出合理解释,我在等.

至于老安说的弹劾冰剑,本人尊重股东总管的集体讨论.我只希望冰剑能尽快解释突然宣告解散的原因.

发表于 2006-12-9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mm在2006-12-8 9:12:50的发言:

所以本人——(准)股东、超级版主AMM,在此弹劾本BBS股东、超级版主冰剑天女。此人无能力履行本BBS管理层授予的工作职务。思虑不周,态度轻率,无能力分析、处理网友意见。在策划、实施活动中存在重大过失。

AMM

本人认为罪名不成立,思虑不周,态度轻率或许有点,但对于新人来说属正常行为.如果有错,则错在管理高层.无能力分析处理网友意见则更为不妥,至于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则要待其解释之后.再论.可以要求冰剑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
发表于 2006-12-9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amm在2006-12-8 9:12:50的发言:

网友们可以缄默,内宅外的看不到这里的帖子,或是为了保留面子,可以不说。但是,如果管理层普遍不作为,任由这种工作态度,那么,以后谁也别说这个BBS还可以得到网友的喜爱以及发展云云。别忘了民间有话说:老百姓心里有杆秤。

本BBS不是商业运作,也没有外部投资。经过了3年左右,我不回避,BBS确实有一个衰退期的过程。挺过来了,也许就好,没挺过来,就当交了几个朋友。这期间,无论是灌水还是发精华帖,都是BBS必要的内容,我觉得灌水是必须的,只要对网友负责任,不上纯水,也没什么。认真积极,一样可以参与BBS的管理工作。

但是,并不意味着身为股东、超级版主、帮派领导就可以在策划、实施活动中不负责任。也并不意味着管理层就会视而不见,默许任由。

建议撤消其超级版主职务。是否保留股东称号由管理层决定。其人所任帮派职务不属本弹劾帖论及范围,由该帮派前领导和帮内成员自主决定其去留。

AMM

我觉得这件事,真正有责任的,不是一两个超斑,也不是一两个总管,而是江湖缺少一个最高决策层,在事情发生了而放任不管,弹劾一个超斑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希望江湖能尽快组成一个实际决策体,不要只靠一两个人,那样会累死总管而且多有疏忽.
发表于 2006-12-9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玉君恕在2006-12-9 18:28:27的发言:
我觉得这件事,真正有责任的,不是一两个超斑,也不是一两个总管,而是江湖缺少一个最高决策层,在事情发生了而放任不管,弹劾一个超斑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希望江湖能尽快组成一个实际决策体,不要只靠一两个人,那样会累死总管而且多有疏忽.


江湖自去年10月底至今,最高决策基本上是我在抓。我觉得天女没犯什么错,我也是像她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豆子能够给我机会,我也要给后来的人机会。老安的治坛理论,有点脱离实际了。如果按老安这样的弹劾标准,我的弹劾书可以上万字了。

发表于 2006-12-9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寒雪牵魂箫在2006-12-9 18:37:12的发言:


江湖自去年10月底至今,最高决策基本上是我在抓。我觉得天女没犯什么错,我也是像她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豆子能够给我机会,我也要给后来的人机会。老安的治坛理论,有点脱离实际了。如果按老安这样的弹劾标准,我的弹劾书可以上万字了。


那雪认为这个活动随便一声解散就可以放任不管?我不认为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我只是认为一个活动就算只是门派内的只要牵涉到了江湖网友,就不能这样说散就散.至于弹劾的标准,这个我也不懂,懂得人出来说话啊.

发表于 2006-12-9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说我对新斑竹们搞活动的态度把:

新斑竹的论坛管理经验在我看来是不足的。大家也看到了,我在天女的规则策划帖子里提了一些修改意见,用总管号提了,用自己的大号也提了。其他的斑竹也提了一些意见。但是天女并没有接受大家提的修改意见,最后实施活动时的规则仍是那个初稿。如果说这个活动涉及重大,我看到这个情况,肯定会插手规则的敲定,要求天女按大家提的意见完善规则后再举行。而我之所以这次不干涉天女的活动进程,对这个存在诸多漏洞的活动规则不插手。我就是有意放任的。

凡是不影响论坛太大的活动,规则漏洞多也可以实践。我是有意放任天女去实践有漏洞规则的,吃一寸才能够长一智,要培养人才,就要有意放任他们去吃点亏或者故意制造吃亏圈子让他们往里面钻。盯着点,提着点,不出大乱就可以了。如果为了让新斑竹搞活动少走弯路,我可以直接对活动灌输一些成熟的经验进去,但这对于他们的活动热情和以后的自主管理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和当初豆子在小京热情高的时候打击小京热情一样,都是管理策略。

发表于 2006-12-9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个活动应该达到哪些事由才能够解散呢?

恐怕大家也说不出一个让人信服的活动终结标准把。

活动是天女策划的,由天女解散,这个也没有影响江湖什么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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