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重 发表于 2008-4-29 08:09

芦笛、王怡谈金庸

金庸小说的艺术价值

在这个问题上似乎有两种极端论调,一种认为金庸小说真是什么文学杰作,曾经闹出去为金庸申请诺贝尔奖的国际笑话来。这其间林先生尤为可笑,高行健获奖后,他和我公开论战,暴露了本人彻底缺乏文学修养,可能连一本西洋小说都没看过,连最起码的文学常识都没有,就敢大无畏地实行“外行领导内行”,令人啼笑皆非。

另一种论调则认为金庸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个写通俗文学的低级文人而已,为他小题大作太不值得,虽然在国人中还不算大多数。

本人当然只是个文学票友,不过自问文学修养还是比较全面的,古今中外多所涉猎,唯一看不懂的东西乃是大陆作家残雪的玩意。不过芦娘子的文学鉴赏力不错,人家既然肯定,我当然只有随声附和表忠心。此外别人也作过点指点,等我带着问题去活学活用,或许终于能明白那玩意高明在何处也未可知。

在我这票友看来,金庸小说的艺术价值当在两极之间。他当然算不得伟大的文学家,但也不能算平庸的文学家。他写的当然是通俗文学,不过他好歹到达了通俗文学的最高峰。使得本来不能登堂入室的下九流玩意入侵了高知们的书房,其文风影响了整整几代人,无论从哪方面看,他都当之无愧是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文学家之一。

所以那天我说,是否读过金庸,从作者的文风中一眼就能看出来。例如易大旗、陈奎德等人绝对看过而且熟悉金庸的作品,老郑(义)则不然,很可能没看过,就是看过也不感兴趣。我作此判断,并不是因为他们是否提到或引用过金著中那些大众耳熟能详的角色,而是根据他们的文风。就连老芦写文章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金庸的影响,可见那流毒之深之广。在中国历史上如此影响全民文风的似乎只有三人:鲁迅、毛泽东和金庸。因此,对金庸作品的全面中肯的评价,似乎是知识分子们不能回避的一个重大问题。

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金庸本人的艺术成就和他为人的人品如何完全是两回事。我历来强调,必须把作品和作者本人人格分开,实行“油水分流”的二元论。可惜在这上头搞“合二而一”从来是中国传统。所以至今我没看过蔡京的字、秦桧的诗文、严嵩的文章,连芦娘子都不如——她还看过阮大铖的《燕子笺》。《哀哉》文主要是批判作为政治家的金庸的言行,与他本人的艺术成就毫不相干。

从艺术价值来说,我认为,金庸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大致相当于法国的大仲马。网友们总该看过他的《三个火枪手》以及《基度山伯爵》(原译《基度山恩仇记》)吧?这其实是我剽窃家兄芦箫的评论,是他首先说出“金庸是中国的大仲马”来的,而我深为赞同。

金庸与大仲马特别相似之处,乃是两人都是说故事的高手,能虚构出惊险万状的情节来,让你一拿起来就无法放下,非得熬夜读完,把层出不穷的悬念一一打破,看个水落石出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这种效果还不只发生在“初夜”,隔久了重读也照样有此奇效。在这上头,金庸和大仲马毫无区别,可能还更胜一筹。

两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基本情节根本经不起推敲。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过金庸根本不懂物理学闹出来的笑话,那什么“四两拨千斤”、“将对方的力道反转过去,悉数加在对方身上”就是最常见的科盲笑话。不仅如此,他有时连生活常识都没有,这才会把积雪当成流体,允许血刀老祖在雪下如同游泳一般任意游动。逻辑上的破绽更是惨不忍睹,例如周芷若盗窃了倚天剑、屠龙刀内藏的秘笈之后,制造冤案,赖赵敏为祸首,而金毛狮王谢逊明明知道那是周干的,在张无忌神功复原后就完全可以公布真相,却要一口咬死是鞑子公主小妖女干的事,还格外义愤填膺,直到后来才把真相说出来。这里面的破绽,根本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就连市井文盲也能看得出来,而金大侠就是有本事毫不犹豫地把那作品推出来。

大仲马也有这个问题。四人帮垮台后,党刊曾经批判过《基度山伯爵》,原因非常可笑——江阿姨据说很喜欢那电影。有篇文章倒是招招正中死穴,指出爱德蒙(或爱德华,记不得了)在监牢里挖地道,肯定要挖出大量的土来,这刨松了的土一定占有几倍的地道的体积,根本就无法隐藏,然而这秘密工作也就竟然未被发现;又如小爱去冒充隔壁的死人,躲在装尸体的袋子里,被人家扎好袋口,从悬崖上扔进大海,居然也就不会震昏过去,更有本事在水里打开袋子钻出来。更玄的是作者怕他摔在岸边砸死了,竟然让那俩狱卒互相提醒千万要把尸体扔进大海去!不过,和金庸比起来,大仲马毕竟还不是那么破绽百出,编造出来的神话可信度比金作高到无法比拟。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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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芦笛谈金庸

除了科学上、常识上和逻辑上的破绽外,金作的一大显眼毛病是常常忘记前文已经交代过的细节。这点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并举了大量例子。如果前一类错误可以原谅,这类毛病则不可宽恕了,但愿金大侠在修改旧作中把这些破绽统统弥补过来。

统而观之,以曲折紧张离奇扣人心弦的情节取胜乃是金庸最大的特点,就是这特点赋予了他的小说以极大的娱乐性与极高的可卖性,这与好莱坞为代表的世界浅薄文化的大潮倒相当合拍。自从中产阶级取代了贵族阶级作为社会中坚后,全世界文化都呈现了从高雅细腻走向浅薄通俗的大趋势,好莱坞的惊险片就是其代表。现代人和19世纪的贵族们不同,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细细审视内心,探索人性奥秘,需要的乃是紧张热辣刺激火爆的即时消费品,而这些人取代当年的贵族,代表了现代消费主力。所以,金庸小说的成功,似乎符合世界文明发展的大趋势。

金庸小说的成功的另一秘诀,是它符合中国传奇演义奠定的传统。我曾在旧作中指出,中国古典小说和西方经典小说不一样,更强调的是引人入胜的紧张情节而忽略了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探索。这和它起源于“说话人艺术”分不开——从一开始,中国小说就是迎合市民消费心理的定向明确的通俗文学,自然要与针对贵族和专业人士的西方小说有雅俗之分。而金庸很自然地继承了这一趋势,当然要在中产阶级勃兴之时独领风骚。

金庸小说的第二大优点,乃是塑造人物特别栩栩如生,而这也是直接继承中国经典小说特别是《水浒传》的优秀传统,因而特别符合中国读者的欣赏习惯。它和经典小说的共同之处,乃是塑造的形像特别生动,但也特别简单极端:好人就是好到毫无瑕疵的大侠诸如萧峰、郭靖等人,坏人就是坏到匪夷所思、十恶不赦的欧阳锋一类。这类简单角色使国人看起来特别过瘾,江阿姨的样板戏其实也是秉承同一传统。

和先贤不同,受过西方文学艺术熏陶的金庸的视野当然要开阔得多,所以他也尽量试图突破那套路,可惜他做到的只是捏造出左冷禅、岳不群那种伪君子来,本质上仍然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只不过是装成好人罢了,具有的并非复杂到难以简单判断黑白的人性,而是善于巧妙伪装的邪恶。这和西方经典小说塑造的那些复杂人物形像完全是两回事。

金庸塑造的另一类生动人物,类似我儿时看的马戏中出来插科打诨的小丑(请看卓别林主演的《马戏团》),大众都知道生活中毫无这种小丑的原型,但一样能被逗得前仰后合。金庸在许多作品中都塑造了这种虚假人物,诸如桃谷六仙、赵钱孙、谭公、谭婆等。他们出场并不是由情节自然发展的逻辑决定的必然结果,而是完全出自作者故意搞笑娱乐读者的主观需要,因而也就毫无生命力。

金庸塑造的第四类人物乃是变态分子,同样也绝对不会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除了金蛇郎君那种复仇变态狂外,最常见的就是爱情变态分子,正面者诸如仪琳小师父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情圣,负面者则是逼迫金蛇郎君爱她的五毒教老情人和《神雕侠侣》上那李什么(大脑断路,一时想不起名字来了,即唱“问世间,情是何物”的同志)。介乎正反之间的类型则是周伯通的老情人瑛姑。这些人也完全是为了读者消费需要刻意制造出来的,各有各的用处:正面变态分子(亦即情圣如仪琳辈)骗取了怀春MM们的无数眼泪;反面教员使人惊心动魄,增加了作品的张力,而瑛姑之类的疯子则使大众为周伯通的狼狈开怀一笑。

总而言之,金庸确实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像,然而吊诡的是,他们之所以生动,正因为是一堆简单角色,在这点上它深符由《水浒传》开创的悠久传统审美习惯。更吊诡的是,正如我在《从金庸小说谈到国人的内心世界》一文中指出的,由于许多国人内心世界惊人的苍白和简单,金庸塑造的简单人物类型本来只给人一种虚假的感觉,但在现实生活中竟然能找到基本符合的例子,例如因细故对某人怀恨在心便立志搞垮网站并使得之破产,竟然几年如一日孜孜不倦于复仇活动,像煞了《倚天屠龙记》上的成昆……,当然,网路世界是一个极度夸张了的哈哈镜世界,或许不是客观的取样处吧。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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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芦笛谈金庸

除了这些优点,金大侠的文学作品似乎就再也找不到优点了。文学是人学,最重要的是对人类内心世界的深入开拓,对人性的深入探索,然而金大侠在这方面乏善足陈。如上所述,他塑造的人物形像毫无真实性,基本都是一群极度夸张的漫画像。他唯一突破传统的乃是指出了“正邪之际原难分明”,而且所谓邪派有时比正派人物还要善良得多,说明江湖上正邪两大派对立之无稽,尤其是塑造了灭绝师太那种大义凛然到可憎的“清流”人物,这从传统文学观来看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突破。

但不幸的是,这只是他试图用小说“载”的“道”(亏他还好意思说他不同意“文以载道”的传统主张,其实他的蚱蜢舟载的道比谁都沉),并没有通过成功的艺术手段表现出来。上面已经说过了,他的“恶清流”其实是伪装了的坏人,而“好邪派”其实是被误会的好人(如明教群雄)。他从未塑造过西方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正邪交错在同一人身上的复杂形像。相反,他的“正邪分际难明”的立意,其实是游离在作品之外、靠作者本人强行灌输给读者的生硬理念。

总而言之,金庸当之无愧是现代中国最成功的通俗小说作家,无论从金钱还是艺术的角度来说都如此,但他恐怕不能排入中国现代文学家中排入前十名,其艺术造诣似乎连贾平凹都不如。

当然,因为作品符合中国传统审美观,他大概可以作为唯一能进入中国文学史的通俗文学家。如《水浒传》至今脍炙人口一般,金著或许也能在未来中国人中代代流传。但他不可能如同法国的大仲马那样进入世界文学史。这原因已经说过了,鬼子们不懂什么12经络,奇经八脉,根本就无法理解“六脉神剑”那些鬼话。

金庸本人虽然貌似谦虚,但其实很自负,看他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谈话便不难洞见这点,据他本人说,他反对“文以载道”的传统文学观,和倪匡那超级下等写匠一样,认为好的作品首先要“好看”,特别强调文学作品的娱乐性。

我也反对“文以载道”,但如上文所述以及下文将要讲到的,金庸根本就没能避免这种作法而是大载而特载。这且不论。我也承认金庸小说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富于娱乐性的文化商品,读金著甚至比看施瓦辛格驾垂直起降飞机去营救他被绑架的女儿的惊险片还过瘾。但好看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美的,论姿色,《花花公子》、《Penthouse》上随便挑一个性感肉弹出来都要强过蒙娜丽莎万倍,然而似乎没有哪个名模的照片给挂进了卢孚宫。

金庸的作品确实很好看,但遗憾的是往往并不够美,而这在我看来则是他塑造的角色远离了现实生活,而其内心世界又没能得到深入开拓的结果。用纯文学的眼光来看,他只是二流作家中最拔尖的人物罢了。他当然强过巴金何止百倍,但遗憾的是,那只不过是因为巴金那些一钱不值的政治宣传品被时代潮流阴错阳差地带到了不该去的高处而已,并不是因为金庸本人的艺术成就如何如何了不D。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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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回复:芦笛谈金庸
门外闲说金庸小说

第一次读到金庸的小说完全是偶然。少年时代和一般男孩一样,喜欢看旧武侠小说。待得年齿稍长,略有了点文学趣味,对那种东西就彻底丧失了胃口。记得那次是长途出差,火车上实在无聊,把邻座的书抓过来看,是一册“海峡出版社”盗印的半本《碧血剑》,书名给改成了《碧血丹心》。我见是武侠,心里就有些不乐意,然而长夜难消,有本书总算是慰情聊胜无吧。孰料一开篇便紧扣心弦,那种唐宋传奇式的笔法,令人如对故人,说不出的亲切。等到金蛇郎君的爱情故事出场,其张力之高,令人目眩神夺,血脉贲张。读到:“血债血偿,杀我家一人,我必杀你家十人;淫我家一人,我必淫你家十人……”(大意)时,只觉得那让曹操头风病霍然而愈、让武则天肃容责宰相失职的著名檄文都顿时黯然失色。这之后爱、恨、武功、阴谋、正义、邪恶交织在一起形成重压,让人简直透不过气来。而单枪匹马的袁承志最终想出用暗器破温家的阵法时,仿佛让人看到潘天寿“造险”、“破险”的山水画,山重水复之际豁然开朗,一切是那么不可思议,一切又是那么合理。目迷书中,神驰天外,不知东方之既白。可惜只有半本书,不知后事如何,难听下回分解。到了出差目的地后,居则忽忽如有所失,出则茫茫不知其所往,成天虚拟悬想后来的事,足足害了半个月的相思病。

从此便成了金庸迷,逢人便向人推荐金庸。带得全家都成了“金学家”。当年在红卫兵大字报上看到,贺龙土匪出身,没什么文化,生平的爱好就是坐在马桶上看小人书,还随时考问孩子:“浪里白条是谁?”“没面目是谁?”如今咱也效法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榜样,时时在饭桌上考问孩子:“李延宗是谁?”“针神叫什么?”专门挑些冷僻的、连作者也未见得记得住的人名去问,可却一次也没难倒孩子,倒时时败下阵来,让孩子的“黄蓉给洪七公做的是哪几道菜?”“‘八仙过海’和‘八宝妆’茶花的区别是什么?”给难倒。

“金庸癖”不是我一个人的毛病,和千千万万金庸迷比起来,金庸本人可能是最不熟悉他自己的作品的人。前段时间国内将文学大家排名次,写不入流的武侠小说的金庸竟压倒了“文豪”巴金,真是大快我心。平生死活弄不明白的两件事,就是孙中山和巴金何以会在中国浪得虚名。巴金那点功夫,似乎连文学青年的水平都没有,从头到尾就是在无病呻吟、滥洒狗血,通篇是:“啊呀呀,我痛苦得要死!”我是念着“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才好不容易看完他的《家》、《春》、《秋》的。

比这更推崇金庸的还大有人在。《新语丝》上便有人提出金庸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这近于开玩笑。金庸小说整个是中国气派的东西,不可能走向华夏文明圈外的世界。不说法治国家的人无法欣赏“侠以武犯禁”那种“把法律抓到自己手上”的英雄,光是那些“运气”、“点穴”等“特异功能”人家就无法理解,更别提“奇经八脉”了。再说,金庸的小说再美,毕竟还是通俗文学。“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通俗文学的最高处,毕竟还是在通俗文学这座矮山上。

另一方面,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金庸。前些日子王朔丑诋金庸,谓之为“一大俗”。金庸当然俗,武侠小说本来就是通俗文学。然而王朔的东西又何尝不俗?只是金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那样通俗,而王朔是《金瓶梅》式的恶俗。如同《金瓶梅》只能产于一个荒淫无耻的朝代一样,王朔那种蔑视崇高、嘲笑道德、侮弄良知的病态文学也只能在一个全民道德崩溃的病态社会应运而生,欣欣向荣。

金庸小说之所以能发源于传统的传奇与演义而高出这些东西,最主要的原因,在我看来,是“西学东渐”的结果。客观地说,中国的旧小说中不乏优秀短篇,但长篇小说一无足观,最严重的是没有解决结构问题。西方小说多从多线进行,最典型的是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安娜-沃伦斯基和列文-吉蒂的两个爱情故事作小说的主线与副线,交错展开并相互为用。在中国,传奇是文人偶一为之的遣兴之作,长篇小说源出于“说话人”的民间艺术,士大夫的主流没有介入,所以一直没有解决结构问题。《三国演义》基本上是《三国志》的演义,严格地说算不得文学作品。《水浒》是优秀的短篇小说集,各短篇之间藕断丝连地勉强连缀在一起(当然比《儒林外史》强多了)。《西游记》和《金瓶梅》基本上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红楼梦》虽然规模宏大,头绪纷繁,但宝黛爱情的主线却逐渐出现“大陆漂移”,似乎不再是八十回后半部的重心。如果不是高鹗把它强行拖回来,不知道会不会漂到加勒比海去,让宝哥哥和林妹妹都给淹没在玫瑰露和茯苓霜里。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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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回复:芦笛谈金庸

西方小说传入中国后,旧小说的这些毛病立刻便引起了注意。《孽海花》的作者在序言里就谈到这个问题并自我吹嘘了一番他的“攒珠花”式的结构。此后中国的长篇小说当然再没有这些问题,但真正把传统的传奇、演义和西方小说、甚至电影的技法如此水乳交融地完美结合在一起,大约除金庸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金庸小说的妙处,在於“横看成岭侧成峰”,每个人(除了王朔)都能在其中找到他(她)想找的东西:怀春少女找到游坦之的痴情;多情少年陶醉在仪琳小师妹的纯情中;怀着英雄主义梦想的刚勇青年把自己“代入”萧大侠的角色;灵魂深处梦想着三妻四妾的男儿以为自己就是一口气娶了七个绝色美女的韦小宝(根据《自私的基因》,雄性生物活在世上的目的就是广布自己的基因);史学家看见人世沧桑;哲学家看到永恒的人性……金大侠的货郎担赛过超级市场,能让所有的人见欲见而归。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排金庸小说的座次,大概每个爱好者都有一个自己的排名榜。金大侠自己说越是后来写的越满意。我最喜欢的还是《鹿鼎记》。这倒不是暗盼齐人之乐,主要是这部小说的手法最圆熟,思想最深刻。它当然也能从中国的传统中觅出端倪。儿时看过一本小人书《董一了》,讲的是一个昏庸无能的人如何因为阴错阳差成了大官,贪赃枉墨捞成了大款。后来敌人攻城时此公抱着印信去投敌,却不幸失足落水淹死在护城河里。等到贼退后他却成了以身徇城的烈士受到表彰。韦小宝以一个胸无点墨的妓女的私生子位列三公,官拜抚远大将军,比什么都深刻地说明了中国传统社会(还是在康乾盛世)的不可救药。当然,比起配享孔庙的九千岁魏忠贤来,小宝委实是个好同志。读到他抚摸着感动得哽咽着说不出话来的吴之荣的脖子时心想:“老子恨不得在你这儿砍上他妈的一刀!”时,我真盼望如今的官场上尽是韦小宝同志那样优秀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割了那些毫无节操的“人”的舌头,再送给仇家处死。

要说正面人物,我最喜欢的还是“一段木头”段呆子,因为他最鲜活。萧大侠一流人物过于“高大全”,看后面目十分模糊,一不留神就把他和苗大侠混了起来。金庸小说中最美不胜收的地方,是书中人物以第一人称讲述的、可以独立成篇的短篇小说,如丁典和金蛇郎君的爱情故事以及令狐冲智斗田伯光的故事。其中尤以后者最令人目迷心醉。在那里,作者又一次运用了“造险”与“破险”的国画笔法,将令狐冲逼上了万无生路的绝境,然后又出其不意而又非常合理地将他从容解脱,使他反败为胜。类似的技法在黄蓉冲出沙通天、欧阳克等人的包围时也用过,但读来毫无雷同之感,反而每次都让金大侠的绝技彻底征服。相比之下,古龙曾让小鱼儿一夥困在地道里,象《渡江侦察记》上的英雄们困在重围里一样,因为连作者或导演本人都想不出办法来突破自己布下的天罗地网,只好让他们在下一个镜头就安然出现在包围圈外。这且罢了,在金大侠笔下,连佛经都可以用作仪琳小师妹的最纯真无邪的情歌。大概自那译文无比拙劣的《妙法莲华经观世音普门品》问世以来,世上还从未有过、今后大概也不会再有人想到它的这一用途。据说武功练到极处,飞花落叶信手拈来都是利刃,信矣哉!

当然,人物描写也有流于脸谱化的地方,黄蓉、赵敏、阿紫的古怪精灵、滑稽多智就老是让人琢磨金大侠是否自己就曾让某位刁钻丫头捉弄过一番,害得他老人家至今“口角噙香对月吟”。英雄的成长,如杨过、张无忌、令狐冲等也经历过类似的“天将降大任”式的非人的折磨。此外,写的多了,也就难用不同的方式去使主角武功盖世。除了虚竹和段誉的武功是飞来的横财,肖峰的武功是受之于天之外,别人的人似乎都得靠一本秘笈:袁承志、游坦之、张无忌、令狐冲,等等。最主要的问题还是,金庸的小说是我见过的破绽最多的东西。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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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芦笛谈金庸
这儿说的破绽,不是指违反常理和科学的事,如血刀老祖在雪底下如鱼得水尽情遨游,仿佛积雪是一种流体;如萧峰的“劈空掌”和段家的“六脉神剑”运气于三焦之中,杀人于十步之外(不知“六脉神剑”是否如激光一样,打到月亮上光班也才有半公里的直径);或者如慕容复的“将对方的力道,反转加在对方身上”(金大侠大概忘了力学原理,以为可以用四两拨一吨的办法将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拨得以相同的速度掉头而去,不知道改变方向也是加速度,要的力比推动一辆汽车还大);或没有制冷设备的西夏皇宫冰库里的冰融化后又能违反热力学原理自行冻结;或一般人能看清从身边高速掠过的摩托,而轻功高得出奇的小林子从饭店里跃出,刺瞎木高峰的马又重新归座时,人们却只是眼前一花,什么也没看清;或凌霄城、灵鹫宫的人以何为生,是否雇佣了大批峨嵋山的挑夫为他们背柴送米;或是韦小宝如何使用催眠术,使皇宫里的赌友们先忽略他的满口扬州话(包括常用词“辣块妈妈”),后又在解去绷带时让他们忘掉真的小桂子原来的模样;或是被点了穴的茅十八如何能爬出皇宫等等。武侠小说本来就是成年人的童话,没人去胶柱鼓瑟,推敲参详这些问题。我说的破绽,是金大侠写一续发一续,写到后头忘了前边而造成的破绽。这类问题几乎每部都有。可惜天下的金庸迷又太多,拿他的书天天读,读到比他本人还熟悉故事情节时,这种破绽就变得难以忍受了。

这里拿《天龙八部》来作个例子:

第一册中,与李秋水在大理无量山中同居的男人名叫“逍遥子”,第四册中却又成了“无涯子”老先生。改名未经派出所正式批准。

第一册中,锺灵对关在石室中的段誉说:“段公子,你是她(木婉清)的亲哥哥,决不能跟她成婚。”第五册中她却又对段誉说:“你爹爹说什么三妻四妾的,我又不是不肯让她(木婉清)。”急于做小老婆,竟不惜抛砖引玉,推荐段公子的亲妹子来做自己的波士。

第二册中,马夫人自称“未亡人马门温氏”,而第三册中她却又成了“康敏”,若说叫“温康敏”也不对,因为段王爷叫她“小康”。若说那是段王爷专用的爱称,何以亲亲甘宝宝与秦红棉那两只超级醋坛也叫她“康敏”?当然,这个问题比起《鹿鼎记》来不算严重,那儿上一页是“马彦超”,下一页是“高彦超”。想来彦超同志是“双承祧”,因为娘家绝后,所以让他单日姓马,双日姓高,开我党“逢单打炮”的先河。

第二册中,玄慈在给汪帮主的信中自称“余”而不是“老衲”或“贫僧”,而且据说笔画粗豪,为武人手迹,而非佛学深湛的方丈的墨宝,以致萧峰后来看到段王爷的情词艳曲时立刻就悟出上了当。若说写信时玄慈还未出家,却也说不过去,因为那信是汪帮主要传位给萧峰时写的,而此前若干年叶二娘已珠胎暗结,生下虚竹时还特地在他臀部烙了九点香疤,表示那是和尚的作品。惟一的解释,是玄慈是“泡妞泡妞,一不小心成了老公”,为了避免做丈夫,象“疯狂的贵族”逃到埃及沙漠中去一般遁入空门,等到避开叶二娘后又还俗给汪帮主写信,写完信后叶二娘又找上门来,玄慈只得再次出家。但如此反复出入空门,恐怕爬不到方丈的位置,何况是领袖武林的少林寺!

第二册中,少林寺中有止清、止渊、止湛等数名“止”字辈排列的僧人,而第四册中童姥披露,当时少林寺中排行的是“灵、玄、慧、虚”,并无“止”字辈在内。若说“止”字辈低于“虚”字辈也不象,因为止清等人的年纪似乎比虚竹大,而且后来鸠摩智独挑少林时未见有任何“止”字辈和尚登场。

第三册中,姑苏慕容门下邓百川的功力已被星宿老怪以“化功大法”化掉。按功力比他高、遭了同样毒手的少林高僧玄难的说法,是“已经成了废人”。按理说只有要么从头练起,要么领点伤残保险,提前退休。然而在第四册中,他却只在客店养息数日后即“痊可”(丧失功力非伤非痛,不知怎么个“痊愈”法),不仅照样行走江湖,而且不久后又在“万仙大会”上使出“石破天惊”的掌力来把人打下万丈深谷。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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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回复:芦笛谈金庸

第三册中,星宿派大师兄摘星子“全身都裹入烈焰中”,众弟子齐声歌颂阿紫“替星宿派除去了一个为祸多年的败类”,显见是死透了。可是后文又说他“幸而尚保全一条性命”。该同志本已内力全失,断无能力扑灭全身的烈焰,想来是阿紫走后被同门救出,以便可以拿他“一路上殴打侮辱”。只是以星宿派的规矩,他们又怎敢做冒犯大师姐的事?何况大面积烧伤(烧伤面积百分之百?)在植皮长好之前,就是想殴打也没个下手处,没的弄个满手脓血。

第四册中,虚竹误打误撞放下一枚白子挤死了一大片自己的棋,是在段延庆已经下了许多子之后,但后来他给童姥复局时,放的第一枚子却是他那着臭棋,使童姥冷汗涔涔而下,连呼:“天意!天意!”

第四册中,“天山折梅手”在聪辩先生口里却是“逍遥折梅手”。大师兄连本派重大武功的名字都会说错,活该打不过叛徒丁春秋。

第四册中,李秋水去找童姥晦气,童姥的部下正全神提防她的到来,灵鹫宫想必戒备特别森严,而乌老大等辈居然可以摸进宫去擒获童姥,殊难思议。当然,严格地说,这不属於我定义的“破绽”。

第四册中,虚竹在冰库中与梦姑欢会阳台,被她摸了顶,吓得小和尚魂飞天外,以为暴露了光头。“岂知那少女摸到的却是一片短发。原来虚竹在冰库中已二月有余,光头上早已生了三寸来长的头发”,故而天机未曾泄露。虚竹想来是用了“老神仙生发丸”,两个多月头发便能长三寸长。不过在宋代,三寸短发与光头似乎也没有多少区别。除非梦姑以为“梦郎”是半岁大的小儿郎,否则起码也得问一声对方是不是辽东金顶门下的好汉。其实,金大侠根本用不着写这段,热恋中最用不着的器官就是脑袋。莫说没头发,就是没脑袋梦姑又岂会在乎?

第四册中,童姥诈死,并未“骨碎筋断,吐气散功”,李秋水明明知道同门人的死法,而且在童姥真死后还向大众详细通报本门的死状,她却被童姥骗过,而且童姥也被她的诈死骗过,两大高手都是一样糊涂。自然界有个“质能守恒定律”,武林中恐怕有个“武功智力守恒定律”。二者此消彼长,武功强了,人也就得变傻一些才是。

第四册中,灵鹫宫中九天九部寻找童姥的方向如下:昊天部向东方,阳天部向东南方,赤天部向南方,朱天部向西南方,成天部向西方,幽天部向西北方,玄天部向北方,鸾天部向东北方。可是等到昊天部在东方找到童姥后,回去的路上最先碰到的,不是向东南方的阳天部或向东北方的鸾天部,却是向西南方的朱天部的哨骑。等到昊天部和朱天部派出联络游骑把各部召回,向东北方寻找的鸾天部却又变成“在极西之处搜寻童姥,未得音询”。幸亏金大侠始终没有忘记把守灵鹫宫的是钧天部。尽管如此,虽然鸾天部一直没有找回,等到众人到了灵鹫宫下,却又成了“八部诸女”了,想来是鸾天部自行回家,在山下实行红一方面军和四方面军的大会师。但据说童姥“御下甚严”,该部未找到童姥便自行回家,想来是盼望老童把她们逐出灵鹫宫去,实行“曲线嫁人”之计,不过据说诸女都是受尽男人荼毒、让老童在旧社会那黑古隆东的井底下打捞出来的苦大仇深之辈,“在童姥乖戾阴狠的脾气薰陶之下,一向视男人如毒蛇猛兽”,为何又会思凡?想来再教育的威力再大,也敌不过体内的荷尔蒙吧。

第四册中披露,童姥没有练过“小无相功”,发现虚竹身上的无涯子老先生的功力有小无相功在内,顿时打翻历时一个花甲以上的老醋坛子,拿虚竹的光头当鼓擂。后来又交代,童姥自己对小无相功也不甚了了,无法详细指导虚竹。虚竹是在灵鹫宫的石室中参悟了它的精义的。但据四使婢反映,童姥经常在该石室中钻研,“往往经月不出”,何以又不去练此功呢?若说不屑为也怕未必,因为李秋水跟她性命相扑之时很靠此功救了几次性命,童姥如此想杀她,怎么会不去“知己知彼”?

第五册中,慕容复被鸠摩智点了大穴,虽想求饶,却作声不得。但被扔下井后,穴道未解,却立即能与表妹应答如响,不亦怪哉。从井上到井下那么一眨眼的工夫,金大侠就忘记了上文,也是怪事。这口井的时空差那么大,倒有几分象《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上的那口井。

第五册中,包不同忆苦思甜,回忆小时候在一家瓷器店里作学徒的往事。后文却又说:“包不同数代跟随慕容氏,是他家忠心耿耿的部曲。”当然,不排除慕容氏为了复国大业,开了个瓷器店做掩护,如由朱贵同志当经理的梁山酒店一般。

第五册中,自以为是出家人的虚竹陪段誉去招亲,毫无理由在两个结义兄弟都已离开暗室之后,还赖在那里等公主接见。

以上胡说,当然也只会象王朔的“歪批三国”一样,“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只不过如果金大侠能看到这篇不是东西的东西,下次印第一百零八版之前轻舒猿臂,款扭狼腰,稍加弥补,使白璧无暇,书迷无憾,又岂不美哉!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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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回复:芦笛谈金庸
从金庸小说谈国人内心世界

昨见某网友谈电视剧《天龙八部》,很惊讶她居然会去看名著改编的国产影视片。

这道理是明摆着的:小说的魅力离不开读者的想像。换言之,它的创作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完成的。金庸写的那种“成年人的童话”尤其如此。

例如段呆子因为习得“悲鸣神功”,莫名其妙地把人家苦苦修练一世的内力吸来;又如无涯子老先生飞起来使个千斤坠,死死地把头顶压在虚竹小和尚头上,硬把一身内力强行灌注给他。这些情节在读者脑海中自然会栩栩如生地展现出来,但如果搬到屏幕或银幕上去就莫名其妙了。影视艺术是一种直观的视觉艺术,一般无法留给观众太多的想像余地,更无法由导演出面,详细解释悲鸣神功是怎么回事,顶多只能靠对话交代。因此,武侠小说其实最不适合拍成影视片。若看过原著再去看改编的电影,必然大失所望。

这还不是名著改编的唯一问题。老芦有个自定的规矩,就是从不看经典名著改编的玩意,免得败了胃口,彻底破坏了原来的好印象。

话说四人帮垮台后“解冻”之初,海外电影开始陆续出现。我从内部消息听到要放香港拍的《屈原》,雀跃不已,好不容易盼来公映,看后却后悔得几乎把肘子都咬了下来。

说实话,我就是从那时得出“香港是文化沙漠,广东人乃最丑的中国人”的结论的。宫女们一律身着尼龙装且不说,连古罗马的角斗场景也居然会搬上去。最拆烂污的是,任何有点小学文化的同志大概都知道,屈原同志本是楚国的贵族,不料导演鲍方那老东西居然把人家强行派做奴隶起义领袖!

老芦此前是车间“工人业余理论小组”成员,“评法批儒”乃是本人的业余专业,深通四人帮那些“奴隶起义”的胡说八道。看了那臭电影,才发现香港左派竟然连这套玩意都拷贝了过去。犹记当时感喟最深的是:香港左派跟中央这么紧,到底是怎么控制他们的?要是派我出去,老子瞅冷子就跑到第三国去,让你们再也抓不到!

最糟糕的是鲍方(饰屈原者)一劳永逸地毁去了我对屈原的无限深情。此前老屈本是我最热爱的诗人。青年时代读《离骚》,常常情不自禁地泪洒司马青衫。看了那臭电影后,只要一想起老屈来,糟老头子鲍方那勉强撕开的眼裂就出现在眼前,让我把头甩得跟博浪鼓似的都甩不掉。

愤恨之极,我甚至责怪起上帝来:当初他设计人时,为何不在人的大脑里也装个咽喉?这样的话,如果谁想删除某段不愉快的记忆,只需像杜丘一样掏喉咙,便能把服下去的毒药吐得干干净净,岂不是功德无量?

有了那教训,我从此便再不看名著改编的影视。紧接着放的王心刚主演的《伤逝》、严顺开主演的《阿Q正传》,我都敬而远之,为此甚至得罪了要我陪同前往的太太。电视剧《红楼梦》也如此,连一集都没看过。《西游记》倒是给孩子逼着看了几集,好在吴承恩还没给强奸得面目全非。

那时在国内,看电影是最大的娱乐。主动放弃这种娱乐当然是一种痛苦的损失。懊恼之余,不免得出痛苦结论:中国人没有改编祖宗留下的名著的能力,必然要用现代意识形态对原著进行“强迫做爱”,因此,改编了的名著只适合文盲观看。

在我看来,这的确是中国特色,似乎赖不到社会制度上去。苏联电影我从来都很喜欢,特别是那些名著改编的电影诸如《复活》、《苦难的历程》、《黑桃皇后》以及契诃夫的若干名著,对原著忠实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而艺术水平之高,远远超过后来我看过的好莱坞制作的改编作品。其实论文化艺术,美帝远不如苏修,只能算个发展中国家而已。

出国后,日日生活在异国文化之中,思乡情热,便再也无法抗拒那巨大的诱惑,于是便看了两集《水浒》。Again, 那破玩意又是对施耐庵进行无比粗暴的“强迫做爱”,用现代价值观念去拔高经典文学形像。我看的不多,就那么两集,不过光看见的那点也就够了。

例如“智取生辰纲”那节,书上交代得清清楚楚,那消息最先是赤发鬼刘唐听到的,跑去告诉土豪劣绅晁盖,说明了是去送他“一场大富贵”,大大地发一注横财。这完全属于土匪打劫性质,根本没有什么“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崇高动机,更不是用来作起义的资金。后来造反乃是因为白日鼠白胜(?)在床上打摆子,给官家捉住了,吃打不过,招了出来。众人无路可走,只好从暗寇变为明匪而已。整个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老施非常客观地写了出来,丝毫没有替这些人粉刷的意思。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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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芦笛谈金庸

然而因为这些人是家喻户晓的经典英雄,编导们可能觉得实话实说太丢人,只好用“现代价值观念+造反有理”作点整容手术,硬把抢劫金银财宝说成是深谋远虑地为起义作准备,看了直让人恶心。

另外那集则是讲鲁智深的。老鲁这个人物算是《水浒》中稍微有点深度的角色,性格稍微复杂一些,既有众英雄都有的流氓习气,又有点侠义心肠,那才是真正的花和尚。例如他救金翠莲、打郑屠,都是侠义心肠的表现,但在寺庙大闹则完全是流氓脾气发作,在大相国寺收降一众泼皮,就更是黑吃黑,根本没有什么是非可言。但在电视剧中,老鲁流氓的那面统统让编导用手术刀细心割除了,留下的只是一个高大全的英雄好汉。这种正面人物,便和看熟了的“老八路”也没什么区别。

不过,看了这两集电视剧也算是有点收获。过后我老是在问自己:如果你是编导,该怎么办?想来想去似乎领会了人家的苦衷。《水浒》里的流氓实在太多太多,如果不作整形手术,实在端不到现代观众面前。

例如李逵就绝对是个市井无赖。他初会宋江时,流氓性格就暴露无遗。这家伙为了请公明哥哥吃鲜鱼,拿出欺行霸市的一贯作风来,跑到人家的船上强行把拦住活鱼的篱笆拔起来,把渔户辛辛苦苦捕捞来的鱼放了一船又一船。弄出如此大祸来还毫不惭愧,还要痛打前来问罪的渔霸张顺,直到人家把他弄下江去,淹了个半死才算清静。

最可恨的还是他丝毫没有什么锄强扶弱之心,本身就是个恃强凌弱的土棍恶霸,最擅长的就是抡起板斧,不分良贱,专拣人多处下手,排头砍将去。这种人要是生活在现代社会,一定是个黑手党,专贩海洛因。

神行太保戴宗也好不到哪儿去。宋江给刺配到江州时,他是管牢的节级,以杀威棒强行索贿,其贪婪狠毒跃然纸上,直到宋江出示了柴大官人的介绍信才回嗔作喜。那段故事,甚至连我小时候看了都觉得恶心。

就连神拳武松也有流氓的那面。他在小旋风柴进家里害了病,正在向火,宋江没留神,一脚踩在盛着火炭的锹柄上,那火炭飞了起来,飞了他一脸。他跳起来,劈胸抓住老宋就要打——人家那毕竟是无心之失嘛,难道一个英雄就连这点肚量都没有?

最让人扫兴的,还是他让金眼彪施恩用小恩小惠收买,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上,甘心作打手,前去痛打快活林,整个没脑子的粗胚。后来为了报仇雪恨,竟然把仇人的满门良贱都干了,未免狠毒得太过份。说起来,武松除了用赤手空拳打死只老虎外,似乎根本就没什么值得称道的英雄事迹。更何况打老虎是走投无路。哪怕是非英雄,在那种场合出于求生本能也会胡踢乱打一番。

所以,说刻薄些,《水浒》基本上是一曲土豪劣绅、市井流氓和公门鹰爪孙的颂歌,其中唯一有点战略头脑的脑力劳动者就是宋公明,知道靠流氓无以苟安,必须建设一只职业化军队,获得与官家讨价还价的资本,为此只好千方百计地去拐骗欺哄离间,把朝廷军官逼上梁山作骨干。

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群下三滥,千百年来却成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凡是中国男子,恐怕没谁不在小时候就把这书看得烂熟的,然而似乎谁也不觉得那些英雄形像之恶心,包括小小芦在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实在的,这问题我直到现在也想不大明白。唯一说得过去的答案似乎是:第一,传统中国社会实在太黑暗,就连土匪都好过了官府。那些“英雄”们其实是病态社会中的矮子里拔出来的将军。第二,直到现代,一般中国人心目中还是没有什么文明法治观念,所以英雄们干的那些烂事不会引起反感。

如果这两条成立,则似乎可以预言,等到中国人进化到一定文明程度,《水浒》就会被淘汰。兴许,未来的中国人看此书,会像我家小芦看《聊斋》和《镜花缘》一样恶心得看不下去。

《水浒》长盛不衰的另一原因,大概是国人内心世界太简单。在《玩不厌的千年文字游戏》中,我说:

“古典章回小说当然创造了许多脍炙人口、历久不衰的生动人物形像,可惜这些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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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回复:芦笛谈金庸
角色都是性格简单的主,群英(芳)谱基本上是可作简单分类的善恶脸谱。作
品的情节和对话都非常精彩,然而对角色们在情节展开中的复杂的内心活动的
描写却大多阙如。严格地说,四大经典名著中除了《红楼》外,人物形像基本
是漫画式的简单勾勒。哪怕是最杰出的《红楼》,在宝、黛、钗的三角恋爱那
幕重场戏里,主要角色的心理活动描写,不说是一片空白,起码宝钗是怎么想
的,在三国大战中究竟是消极还是积极,实在是让人没法看出个端倪来。当然,
莫泊桑、契诃夫也常常完全不写人物的内心活动,但人家用的是‘无为而治’
的巧妙手段,作“不写之写”,让读者自己去揣摩出来。

说穿了,我们的经典名著的魅力,主要在于精彩复杂的情节和栩栩如生、然而
头脑惊人地简单的人物。当然,正如林先生提醒我的,不能忘记时代限制。与
西方最早的小说《十日谈》、《坎特伯雷故事集》等比起来,咱们的名著在那
时堪称举世无双。问题是人家在中世纪后突飞猛进,而咱们还在热衷于玩那玩
不厌的千年文字游戏,到现在也拿不出可以和西方十九世纪的巨著比肩的作品,
却迷失在老祖宗的留下的盘陀路中,浑忘了那四大名著在当年确实是名著,在
现代却不过是儿童读物的水平。不说别的,翻烂中国文学,你也找不出一个象
于连、苔丝、涅赫留道夫、安娜·卡列宁娜、列文、‘白痴’、罗亭、奥勃摩
洛夫那样复杂的人物来。”

又说:

“因为这种无知,我们才会闹出郑重其事地提名金庸作为诺奖候选人的笑话来。
金庸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他尽管在结构上吸取使用了大量的西方技法,但走的
还是传奇演义的那条老路,主要靠情节和人物取胜,因而迎和了国人的审美习
惯。当然,他在塑造人物形像时学习的西方的技巧,创造出了一系列远比旧小
说那些漫画像复杂的人物群像,顶峰就是《鹿鼎记》上的韦小宝。然而和中国
雅文学一样,他的俗文学也缺乏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开拓。那些至情至性的情圣
们最能打动女性,然而却很少有人想到那不过是一群雷锋式的理想人物。不管
在道德上还是在感情生活中,现实生活中没有圣人。真实生活里的仪琳无论怎
样痴情,身上一定仍有某种残存的‘妓性’。而令狐冲可能确实会为小师妹移
情别恋伤心欲绝,但我想他恐怕和当年失恋的小芦一样,一边痛不欲生,一遍
还是会本能地、下意识地盯着街上的丽人看。”

说这些话大约是三年前的事,如今再度思考这些问题,我发现这些话其实只指出了症状,并没有一语道破根本原因。说到底,国人喜欢名著中的漫画人物形像,以及被金庸稍微复杂化了一点的漫画形像,乃是因为大多数国人自己就是这种简单漫画形像。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找不出的复杂的西方式文学典型,乃是因为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根本就没有这种复杂典型。论内心世界的复杂程度,咱们至今还处在小儿科水平。如果说西方人的内心世界是五颜六色的彩色片,则咱们的至今还在黑白片过渡到60年代国产印染法制造的彩色片阶段,除了黑白分明,便是大红大绿如同杨柳青年画。

说起来,这点小小的感悟,还是上网来的收获。我原来以为金庸创造的那些角色太简单、太绝对,现实生活中根本就不会有,不料在网上混了几年,却不胜惊骇地发现现实生活中就是有大量的这种同志。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7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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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回复:芦笛谈金庸
金庸、古龙与俗文学经济学规律

某网友谈金庸,尽说外行话,堪称一无是处。老芦看不过,免不得要出来一如既往地耳提面命,点拨点拨这糊涂小子该怎么去骗纯真少男痴情少女的钱。说什么金庸的书尽是破绽,那还用说?我早说过了,金庸小说乃是我见过的天下破绽最多的玩意,还举了大量例子证明这一点。不过这毫不相干,大家看金庸不是来搜剔破绽的,是来寻找日常生活中没有的乐子的,也就是寻觅所谓的escape(逃避)。

再说,某网友就连破绽都没找到。例如他说无涯子老先生自己既然打不过叛徒丁春秋,难道把真气注入毫无武功的虚竹小和尚反而就能办到了?这只说明他根本没细看那书,人老先生自己也知道没用,但他也无法去求师姐师妹,那原因很简单:他逃还来不及呢,还敢送货上门?师姐他没脸见,也决不会爱上一个侏儒。师妹他讨厌见——李秋水不是因为他看着大理无量山石洞里的石像发呆,去勾引了许多美少年在他面前调情么?所以,他怎么也不可能去求那两大神通广大的高手帮忙。何况这种事也没什么光彩的:师父打不过弟子,竟然要去请求同门援手,谁好意思开这口?

所以,他的本意是想找个琴棋书画俱精、皎如玉树临风的美少年,把自身全部内功转移给他,再让他设法勾引上师伯师叔。弟子代师父报仇,请求那两位高手相帮就没什么丢脸的了。可惜虚竹丑得跟古龙似的,傻得跟某网友似的,他大失所望,但又觉得虚竹能打破那珍珑,冥冥之中似有天意,于是就实行了原定计划。而小和尚因缘凑巧,竟然获得了三大高手的内力,这才一举击败了丁春秋。

所以,金庸的书确实到处是破绽,某网友专门找了个不是破绽的地方,倒也难得,就像要在我卧室里地地毯上找没让书报和其他杂物覆盖之处,的确很需要功力。

至于某网友所说的什么床上戏就更是胡扯,我已经在楼下点拨他了,告诉他“清纯经济学”的基本经济规律,得到了广大革命同志的一致赞扬。这里再推广到整个俗文学领域里去,宣讲一下“俗文学经济学规律”。

所谓俗文学,亦即通俗文化读物,最大的特点是媚俗,所谓媚俗,就是真正按照《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精神,降低自己的趣味去迎合广大小市民的趣味,创造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来。作品越能让人民大众喜闻乐见,也就越能兑现为票子。

那么,什么才是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绝对见不到的人事。我们过去就错在这点上,这才会提出“为工农兵服务,大演工农兵”的错误口号。我已经在旧作里说了,那阵子敝人从农民老大爷荣幸地改任工人老大哥,最怕的就是出大力流大汗一天后,晚上还让领导逼着去看电影上的工农兵出大力流大汗。

这就是帝王将相、侠客美女(过去是才子佳人)永远能打动人民的心弦的秘密——谁也不可能在平庸得起腻的日常生活中见到这种人。同理,这也是金庸为何要捏造出那许许多多根本见不到的情圣来。那完全是为了人为制造强烈反差:现实生活越是人欲横流、纸醉金迷,人民大众对清纯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情圣的感情需要也就越强烈,市场价值也就越高。这就是经济学最起码的规律:物以稀为贵。

所以,哪怕是风月老手,看了金庸那些虚假透顶的情圣也会情不自禁的目迷心醉:谁看到仪琳小师妹在令狐大哥垂危时狂热口颂《妙法莲华经观世音普门品》时不会凄然欲泣?谁看到令狐大师兄在听到灵珊欢唱“妹妹,上山采茶去”时不会随着他一道万箭穿心?这些不可企及的情感极致,如同不可企及的“六脉神剑”、“悲鸣神功”的体能极致一样,同样代表着一种读者在精神上的憧憬,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太虚环境式的解放,让他们得以从低下世俗的环境中潜逃出来。

而今某网友却说,那太不真实,应该除去处子玉臂上的守宫砂,让她们上床!那与废了诸大侠的超人武功何异?那还配叫什么武侠小说?!说出这种昏话来,需要的功力比在我房间里找个下脚处还要深三十年!



作者: 刘国重   2007-8-17 09:18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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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回复:芦笛谈金庸

所以,金庸的成功,在于他找到了两大卖点:武功+侠义,以及美貌+情痴。这是所谓“补偿疗法”,现实生活中缺什么就要补什么,这才能起到海洛因、致幻剂作用,使得工农兵学商一齐溺此不拔。

由此也就区分出所谓俗文学和雅文学来。前者着眼于市场,不管是否真实,但一定要情节生动、悬念频生、高潮叠起、火爆热辣,在血腥打斗同时还得峰回路转,弄点回肠荡气的爱情悲喜剧出来,调剂放松读者的神经,以此兼顾两性的需要:男性需要释放潜在的暴力冲动,女性需要为芳心虚掷哭湿手绢。因此,一定不能让所有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不要让所有的有情人都不成眷属。金庸在这点上把握得特别准,除了纯情男女,他还有意弄些半疯不癫的老情痴、老醋坛出来搞笑(例如《天龙八部》上的赵钱孙和谭公谭婆那仨老活宝)。这就是他成功的一大秘密。

所谓雅文学则完全与此不同,作者心目中根本就没有读者,完全是为了满足内心冲动的一种发泄。所以,它不是有意编织的俗艳织锦,而是作者出乎天籁用心血自然而然吐出来的茧丝。从我自己写小说的尝试经验而言(虽然极不成功,备受侄女然然和贤甥消极的糟蹋),那情节根本不是预先设计好的,而是根据内在的逻辑自然展开的。故事怎么发展,我事前一点都不知道,边写边在笔下自动展开,仿佛是个会自动生长的活物。唯其如此,它才可能真实,并不是为了迎合读者心理需要制造出来的虚假幻影。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实在不明白古龙是怎么成功的。他的小说简直就不堪卒读,我从头到尾坚持读完两部:《绝代双骄》和《楚留香传奇》,前者是小芦借来的,后者是他买来的,我看过一遍就再没兴趣,讲些什么现在全然一片模糊。在我印象里,似乎根本没有什么能记住的爱情故事。

当然,古龙毕竟还是会玩弄悬念的,但那一望即知是抄来的老套路。我记得《楚留香传奇》上似乎有个船上不断死人的悬案,一看就知道那是某部西方惊险片上抄来的。

但就在这些方面,他也远远不如金庸。如我在旧作中指出的,金庸的本事,是“造险”与“破险”:把主角逼近万无生理的绝路,却又出乎读者意外而又非常合理地将他解脱。最成功的就是令狐冲智斗田伯光,谁也想不到令狐在大败亏输、身负重伤之后竟然会反败为胜。

当然金庸也有失手之时,那什么《连城诀》编得最差。而他让金蛇郎君在断了脚筋手筋之后居然还能从报情仇的老情人手下逃出,躲进绝壁上的一个山洞去,埋下大量炸药,简直就是拆烂污。

相比之下,古龙简直惨不忍睹。在《绝代双骄》中,他让小鱼儿和一群人陷入绝对无法逃出的地道,连他自己也想不出解救的办法来,只好在下一镜头让大家平安出现在野外,并通过人物对话,用所谓“暗场交代”告诉读者,那是小鱼儿找到了一个暗道。这烂污拆得简直可以进吉尼斯大全了。

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小鱼儿六岁时不就是被人和豹子关进了同一个房间里么?那豹子是怎么死的,小鱼儿又是逃出生天的,读者和作者一样,都丝毫不知底细。

从文化水平来说,金庸也绝对不是古龙能比拟万一的。古龙整个是文盲,文字功力差到极点,那小说写得跟诗歌一样,一句话一行,倒有点看好戏的风格。而且他根本不知道,人物形像是靠塑造烘托出来的,不是靠作者自己出面去吹嘘。金庸笔下的江湖豪客一个比一个更厉害,到最后上场的就是东海先生那种半神半人的角色。但在这过程中,金庸自己并没有出来对广大群众介绍登场人物怎么怎么厉害。那厉害是通过武打衬托出来的。如东海先生那样自我吹嘘的,多半是《碧血剑》上吕七先生那种丑角,不过是袁承志的“陪衬人”而已。可古龙似乎从来没学会这套,行文中有一半篇幅是作者自己向读者吹嘘主角怎么怎么厉害,让你边看边替他吃力。

论国学的渊深广博,古龙连替金庸提鞋都不配。他不仅连点稍微像样的古文古诗都捏造不出来,比梁羽生差远了,而且就连章回小说的语言功夫都没有,所有人物都用现代汉语发言。不仅如此,书中角色居然还能在客店里闻到被褥上的香皂(或肥皂,记不住了)气味,说明这狗东西起码的古代生活常识都没有,竟然连肥皂是舶来品都不知道。老祖宗洗衣用的是皂角(我小时还见过大人用此洗衣服),相同的只有那个“皂”字。

就连武打的描写,古龙都缺乏起码能力。

第一,他想不出金庸那些花样百出的武功或招数的名称来(诸如著名的小无相功、龙爪手、大力金刚指、悲鸣神功、凌波微步、控鹤功、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洛钟东应、拈花指、火焰刀、燃木刀、批亢捣虚、抱残守缺……简直是无穷无尽)。偶尔捏造一项神功,那名目也毫无国学修养可言,绝对是一股现代汉语味道。

第二,他对经络穴道一无所知。而金庸写作时大概书房里挂了个经络图,动不动就把什么带脉、督脉、手太阴肺经等等亮出来,并不厌其详地写出该经络上面的穴位名称,令人怀疑他是否以此充字数骗稿费。古龙则连一个穴位都说不出来,只能大而化之地说什么“死穴”、“哑穴”。

第三,他的武打描写根本无法让你想像出具体情节来,只知道两人打起来了,然后古龙便在旁边大声吆喝:打得真结棍哪!楚帅的功夫真俊哪!至于是怎么打的,对不住,无可奉告。而金庸描写则让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例如一方“招数使老”,冲到了对方面前,长兵器就没法使用了,只好撇下,再出奇招。又如一方突作惊天一击,对方让开了,扑了个空,但这方并不慌张,头不回,身形不变,如同骡马尥蹄子一样,反腿向上踢出。这些描写都很生动也很逼真,起码让人知道是大致是怎么打的,得胜一方又为何如此了得。

总而言之,哪怕是从俗文学的角度来看,古龙都烂到提不起。他的走红只说明了读者的没文化,小芦就是最有代表性的古迷。

想当初丁不四老爷子大战关东四大门派,先对着万马庄的高三娘子端详一番,如同鉴赏字画一般,摇头道:“不好看!”气得高三娘子几乎昏了过去,一连飞出几把飞刀,满拟把老爷子钉在地上。不料老爷子使九节金龙鞭连引带打,砸飞了几把,剩下一把干脆卖弄本事,使口咬住,他把飞刀吐向风良,赞道“人不美,刀美!”

如今我要对古龙说:“人丑,小说更丑!”

[ 本帖最后由 刘国重 于 2008-4-29 08:17 编辑 ]

刘国重 发表于 2008-4-29 08:14

芦笛、王怡谈金庸

闲话武侠之:丐帮的退休制度
王怡


武林代有才人出,江湖儿女日减少。

能够雄据武林,垂治天下,真正万寿无疆的千年政党,只有两个。一个是庙堂之上的执政党--少林寺,一个是处江湖之远的在野党--丐帮。能够保守技术秘密,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自然是各有法门了。我今日单单只说那丐帮窜起于草莽之中,能够长期和武林中的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二元对峙,坚持社会正义和草根立场,防止江湖的自由化倾向,除了其人多势众,耳目又遍布天下,与别家隐居深山老林的团体相比,有信息不对称状态下的优势。更重要的,就是这个帮会在演进之中,渐渐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与波斯西域等异邦不同的退休制度和政治格局。



比如自由化倾向严重的星宿派。那丁春秋老怪坚持领袖人物的终身制,行政首脑(大师兄)则搞什么唯力是举的轮流制。通过武功进行残酷的竞选,谁的武功高,谁就可以倒阁,自己上台。这种物竞天择的市场经济,就显出其道德沦丧的弊病。使星宿派失去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内阁不稳,纪律涣散,在关键时候就不能集中精力办大事。果然就逃不脱覆灭的命运。

丐帮不同。丐帮不搞领导干部终身制,但也吸取了像星宿派那样的教训,决不照搬那些换届选举的过场。所以第一,丐帮的帮主不是论"届"、而是论"代"。像黄蓉就是第十九代而不是第十九届的帮主。第二,新帮主的产生乃是由前任帮主择贤而定。这个政党苦大仇深,比较看重道德人品。武功当然也重要,但只要选定了你,将只传帮主的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棍法倾囊相授,还怕你武功不行吗?所以不是你武功好就能当帮主,但当了帮主自然能让你的武功好。简而言之,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自九指神丐洪七公起,帮主之位连传三代,都是在前任帮主武功鼎盛的时候传位的。这是丐帮不简单的地方,从不谋求一统武林,却事实上领袖群伦千年之久。恐怕就是高人所讲的"无为而无不为"了。为什么要退位让贤呢?洪七公武功卓绝,又好食贪杯,食不厌精,有脱离丐帮事业的个人志趣和江湖地位。不当帮主之后,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才是一切。像有人说远古的君王搞禅让,是因为君王做起来辛苦,却没有许多的享受。退位乃是解脱。黄蓉就更不同了,本身就是桃花岛的少主,富贵与她如云烟。当帮主一来是洪七公临危受命,二来不过玩玩,始终是个票友。不当就不当,轻松之至。如果是个穷小子,好不容易爬上来,一切富贵地位都全赖于此,说到退位让贤,哪有那么撇脱,就算七老八十,也是打死都不肯的了。比如那个庄聚贤。这就是另有人说的一种观点,领导一定要让有产者来当,要有独立于职位以外的个人财产和地位,并不是光靠这个(政治)吃饭维生。
接下来一个问题:那上一代的领导核心在健在,且一掌之内说不定就能取我性命。这个帮主当得岂不是有些尴尬。新帮主还如何开展工作呢?比如黄蓉传位于鲁有脚后,丐帮就是三代领导核心共处一室的局面。这个问题要是解决不了,丐帮的退休制度就还没有到家,算不上独步天下。而且,埋藏祸根。



所以光讲领导干部不搞终身制,是不灵光的。总不能像星宿派一样把过气的老家伙都干掉。也不能光靠自觉,当年丐帮杏子林政变,密谋搞掉乔峰时,那徐长老远远赶来,就颇有些倚老卖老、垂帘训政的味道。他忽然南巡而来,说一声把机密文书给他看,乔峰就乖乖交给他看了。

丐帮的好处就在历史的演进之中,慢慢慢慢形成了一套帮主立宪制的宪法。当然这个宪法不是成文的。成文的也有,像大多数江湖政党一样,有严格的门规,几准几不准,动辄砍手砍脚、三刀六洞。属于恩威并重的刑法,或者今人刘大生所谓"刑罪法"和"罚错法"的范围。之所以说丐帮的退休制度是先进的政治制度,是整个江湖共同的精神遗产,主要是指它那些不成文的,依据"先例"原则而形成的宪法习惯法。其主要功能就是制衡退下去的领导人,让大家迅速团结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16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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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复:王怡谈金庸

听上去很公平,给了被告沉冤得血的机会。但黄蓉是聪明人,一听这种游戏规则就脸色惨白,心中叫苦不迭。

杨康一共向郭靖问了六个问题。如果有黄郭的辩护律师在场,一定会连连反对。这一处场面精彩之极,完全可以作为律师辩论技巧的案例。试看如下:

第一问。杨康指着黄蓉问道:“这个女子是黄药师的亲生女儿,是也不是?”郭靖一点头。

群丐见他点头,马上大哗。轰然叫起来:“还问什么,快杀快杀!”

杨康制止住喧哗,郑重地说:“众兄弟不要急,待我再来问他。”

第二问。“黄药师将女儿许配于你,是吗?”

第三问。(杨康在郭靖身上摸出匕首)“这是全真七子中的丘处机赠给你的,那丘老道还在匕首上刺了你的名字,是不是?”

第四问。“全真七子中的马钰曾传过你功夫,王处一曾救过你的命,你可不能抵赖!”

第五问。“洪帮主当你们是好人,曾把他的绝技相传,是不是?”

第六问。“洪帮主遭人暗算,身受重伤,你们二人就在他的身边,是吗?”

各位看官,这六个问题仔细看来,没有一个与暗算洪七公一事有关联。但杨康一一问来,语气越来越严峻,郭靖则不断点头。大家早有了先入之见,都当是郭靖已承认此事,群情激昂之时,义愤轻易压过理性。最后,连鲁有脚也对他二人恨之入骨,走上前去,重重踢了郭靖几脚。

各位看官,这又算不算得刑讯逼供呢?黄蓉在一旁着急,心中想:我的傻哥哥,不管他问什么,你总是摇头,他就不得不让你说话了。但今日英美的法庭之上,就是这样的游戏规则,我们也在学着呢。即使有了辩护律师,在杨康问话之后再来交叉询问,若是那律师逼供的水平远逊于对方,那么事实的真相又将如何可以昭示于天下?



“不打不成招”和“屈打成招”,事实上都是可能的。如果人找对了,严刑之下权衡利弊,大多数人都会如实招供。极少数人则威武不能屈,视死如归,不说真话,也不会去说假话。这两种情形在武林中比比皆有。但若是人找错了,逼供者又不能像黄蓉一样察言观色、适可而止,那简管家之类的人熬不住了,就免不了要信口胡诌,拖人下水。造成冤假错案。但奇怪的是,我遍读金庸、古龙、梁羽生三大家的武侠,居然没有发现一件因刑讯逼供而造成的冤案。江湖之人,包括下三滥,要么不说,要么从实招来。却没有一个胡乱捏造说假话的。这与武侠之外的世界就大相径庭了。

由此得到一个结论:逼供有效论。

在逼供之下,人人都说出了真话。可以以此揭示真相,得报大仇。恐怕这就是江湖中千百年来逼供泛滥和看重口供的原因。有了这样的简便法门,自然也就不需要什么江湖法庭或者独立检察官了。而番邦的法庭为了防止一些人在酷刑下说假话,并防止像黄蓉那样滥用酷刑造成对简管家们的无端伤害,把心一横,宣布“程序不合法实体就不合法”,也就是说恶树上结出的果子一定是恶果,不能吃。那些律师们不能把别人在不自愿的情形下说的话拿来当作依据(江湖中的阴谋败露基本上都是机缘巧合窃听来的,按番邦的规矩也不能拿来作证了)。

换句话说,就是逼供无效论。

很显然这样做的代价实在是太大。明明得知真相却不能昭雪,明明恶贯满盈却不能正法。那还如何快意恩仇,那不是等于取消了江湖的合法性。可见在武侠三大家的潜意识里,其实和大多数国人的想法一样,认为逼供虽然做法不对,效果却是很好的。要破案,又岂能婆婆妈妈。菩萨心肠一样须要霹雳手段。

所以在官方的“辟、劓、宫、剕、墨”之外,又有了无名氏归纳的江湖十大酷刑,成为传统武林给我国法制建设留下的重要遗产,讲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大家不可不察。

2001-04-08于包家巷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18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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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回复:王怡谈金庸
傅红雪的逻辑与地毯式轰炸
王怡


傅红雪是古龙笔下一个身世不明、内热外冷的冷酷杀手,跛一只脚,一柄黑漆漆的刀即使在做爱时也永不离手。他从小被灌输了复仇的使命,十七年间,每天的生活就是千百次地练习拔刀。你走进一间房,看见刀光一闪,一只断臂掉落在你面前。你拾起来一看,觉得似曾相识,才猛然醒悟自己的手臂已经被人手起刀落。那么这个拔刀的人一定就是傅红雪。

在武侠的世界,仇恨最深、出手最快的杀人者莫过于傅红雪。黄易的新作《错乱江湖》中,洪七公与黄药师与傅红雪相遇,九指神丐的降龙十八掌连出手的机会都欠奉,就一刀,便被傅红雪重创。这个情节金庸的拥趸一定是不服气的,但我觉得基本可信。因为谁说过,比爱更持久的力量是仇恨。但傅红雪的悲剧在于,当他在"走不完天涯路,杀不尽仇人"的夜歌中来到了关东万马堂,他最终发现事实的的真相,并不是别人没有杀他的父亲,而是他自己根本不是当年被杀者的儿子。他的与生俱来的仇恨忽然落空,一切的恩怨原来与他无关。十七年来反复的拔刀,像西西弗斯艰难的将巨石推至山巅,却又跌回起点。

傅红雪还有勇气将那无根的仇恨重来一遍吗?仇恨是一种原罪,那个将他养大的女人告诉他:你一出生,雪就是红的。傅红雪的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原罪,即便仇恨的起点出自于误会和谎言,但仇恨的力量由此开始自我繁殖,起点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仇人就是仇人,想象中的仇人和真正的仇人已经没有了区别。最终只有仇人的死,才能让巨石落回起点,停止又一轮的周而复始。

在一切关于复仇的故事里,傅红雪的故事和汪曾祺先生写于抗战时期的小说《复仇》,以及余华早年的《鲜血梅花》,是最令我动心的。因为这几个篇章都暗示了仇恨的荒谬和无根。其中余华的小说,明显受到傅红雪这个人物的影响。复仇者像等待戈多一样寻找着杀父仇人,却阴差阳错,几番与仇人失之交臂。当复仇者最终得知仇人的死讯时,他已将一生的光阴虚掷在复仇的路上。如果命运如此无常,因果如此繁复,那么复仇这件事本身唯一的结局,其实是将复仇者自己拉入永劫不归的深渊。

复仇,永远是战争的一个主题,亦是执法者挥之不去的一个宏愿。除开佛教,几乎一切的宗教文明,似乎都暗藏甚至宣扬着复仇的因子。圣经旧约,就是典型的复仇文化,耶和华此人睚眦必报,即便末日审判,也多少带着复仇的意味。伊斯兰教更是直接崛起于战火当中,真主安拉与耶和华一样,首先是部落的战神。儒教孔圣人也是讲究"以直报直"的,老百姓说:有仇不报非君子。孔子的逻辑是:如果对你不好的人你以德报之,那么对你好的人你又以什么去报之呢?这个逻辑有点现代经济学预期学派的味道,如果对你好和对你不好的效果都一样,为什么还要对你好?

二战中美国对于东京的轰炸,主要的根源就是复仇。甚至投放原子弹,也是复仇的动机胜过了结束战争的努力。如果按照孔子的逻辑,复仇是对罪过的回报和惩罚,如果犯罪和不犯罪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那么为什么不去犯罪呢?所以不复仇就等于纵容罪过。以怨报怨,以德报德就是符合正义的。复仇将比不复仇更有助于减少未来的罪过。

但是假如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循环往复,我们却看到复仇的行为往往没有减少,反而膨胀了未来的罪过。如果复仇是正义的,为什么会冤冤相报?在现代社会,我们看到一个杀人犯被法律判为死刑,是没有人站出来复仇的。法律的罪罚相当的原则其实就是孔子所言的 "以直报直"。那么法律对于罪行的惩罚是否就等于是复仇?

我愿意把法律的惩戒,理解为进入一个正当程序之中的复仇。复仇的正义性,只有当复仇的权力从个人的手中被夺走而交给法律时,只有当复仇的行为由一个正当的程序所决定时,复仇才不会激起冤冤相报。复仇者的资格才不会被怀疑。而作为个体的受害者也才不会被复仇的欲念拉入不能自拔的深渊。传言当初向广岛、长崎投放原子弹的飞行员不堪承受精神自责,最终有人选择了自杀。可见复仇这件事在名义上的正当性,并不能掩盖复仇行为本身的不义。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1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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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回复:王怡谈金庸

当傅红雪去与仇人决斗时,他的女人问道:你有把握胜过他吗?
傅红雪说:没有把握。
他的女人说:既然没有把握为什么还要去呢?
傅红雪答道:如果我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他,我就不会去了。因为那就不是决斗,而是谋杀。

在傅红雪的逻辑里,复仇这件事的正义性是与手段有关的,复仇不等于谋杀。而在自身安全的情形下谋杀一个人,则是不正义的。谋杀一个凶手,同样是谋杀。这个逻辑其实也构成了投放原子弹的美国飞行员最根本的困惑。自二战轰炸东京以来,大规模的居高临下的地毯式轰炸成为美国最常见的战争和复仇的方式。从越南到伊拉克,从南联盟到今天的阿富汗。但是战争与屠杀的区别,也许并不仅仅在于理由和动机,而在于手段。正义的战争可以允许偷袭,允许欺诈,但战争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决斗,而绝非谋杀。

美国作家,小说《裸者与死者》的作者诺曼梅勒,他在接受采访时,对科索沃战争的看法就和傅红雪如出一辙。梅勒这样指责美国人:"你去打仗,从一万五千英尺高空扔炸弹而自己不损一条人命,这是耻辱!你去打仗,自己不流血就打赢了,这不是打仗,这是处决。这是一种不加区分的处决,而你连你在处决谁都不知道。"

然而劫持民航飞机撞毁世贸中心的恐怖分子呢?他们的手段就不是谋杀,而像是决斗,是与数千名无辜者同归于尽。美国的复仇则是居高临下的轰炸。一枚号称"雏菊切刀"的巨无霸炸弹扔下去,就可以炸死方圆600米之内的一切生物。那么谁是比谁更加无耻的呢?强弱之分和这种手段的迥异又能不能反过来掩盖理由与动机?据《波士顿环球报》报道,在贝鲁特和开罗,那些喝着可口可乐的反美青年们,他们感到无法接受的就是"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居然要去摧毁一个贫穷的小国"。一个不讲求程序正义的执法者,和一个盗亦有道的罪犯,这是香港黑社会电影里常常出现的对峙场面。那么我们选择支持谁?

在实质正义与行为手段之间,在所谓的文明冲突和作为原罪的仇恨之间,理应一个都不宽恕。敢死队一样具有献身精神的恐怖分子,其滔天罪恶和对与文明底线的挑战,并不能因其敢于搭上自己的性命而有丝毫改观。而美国反恐怖主义的战争与复仇,也没有理由使一场师出有名的战争沦为居高临下的屠杀。尤其当美国国内的民权状况在战争的影响下,都受到来自国家安全名义下的打击和削减的时候。我们对于复仇者的支持是危险的。

伊斯兰世界的无数年轻人,就像是一出生就被告之"雪是红的"的傅红雪,他们每天反复的练习拔刀,真正的敌人和想象中的敌人在冤冤相报的轮回中已经融为一炉。在"文明的冲突 "的理解模式里,美国及其代表的文明势力,看上去就是他们的不折不扣的杀父仇人。而今天的美国也就像那个万马堂的堂主,在遭到复仇的打击时将每一个附近的高手都视为凶手,或者在草木皆兵的恐惧中像《鲜血梅花》中的阮海阔,踏上复仇和找寻仇人的漫长之路。最终将自身拉入复仇的深渊,将两百年的民主政体绑上一辆危险的战车。

这不是不可能的结局。强势者的同态复仇,最大的可能不是把仇人拉到自己的水准上来,而是把自己降到仇人的水准上去。

2001-11-09于包家巷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1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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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回复:王怡谈金庸
赏善罚恶令的下落
王怡


天下最令人畏惧的美食,莫过于金庸《侠客行》中一碗腊八粥。孤悬海外的侠客岛主,每隔十年派出张三、李四两位“赏善罚恶使者”,前往中原武林,广邀各大门派掌门到侠客岛喝这碗据说放下了“断肠蚀骨腐心草”的腊八粥。By the way,两位使者根据十年来的明察暗访,凭其高深莫测的武功,对犯下罪孽的江湖中人则大开杀戒,一个都不宽恕。

三十年中,共有三批一百多武林高手慨然赴岛,却无一人回还。

武侠世界里,这类似的替天行道、赏善罚恶的组织,都如侠客岛一般游离于世俗人间之外,神龙见首不见尾,平日里并不出来干预世俗的秩序。根据古龙《绝代双骄》改编的香港同名电影里,“赏善罚恶双尊”的出没周期更长,每十八年露面一次,选定一武林盟主,并传授其一套足以钳制天下枭雄的玄冰烈火掌和寒玉功,以行使赏善罚恶的使命。而一代武林盟主移花宫主其实也是深居简出的,有点像英国的老法官。赏善罚恶双尊的背后,则还有一个大象无形的无名岛。这个架构可以勉强称之为武林中关于赏善罚恶的三审终审制。而侠客岛的环节少些,是二审终结。

要赏善罚恶,除了拥有独霸天下的武功(枪杆子和最先进的生产力)外,还需要某种合法性道具的烘托。武林中人虽处江湖之远,却大多对于创制权力的符号系统如痴如醉。比如《侠客行》一开场,先声夺人的就是谢烟客限量发行的“玄铁令”。为了争夺一枚“玄铁令”,差些闹得武林中人横尸遍野。不觉令读者对谢烟客生出些无限景仰。然而等到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令”坚挺亮相,那个劳什子的“玄铁令”便立即疲软得不知去向了。这让我们想起公案小说和周星驰《九品芝麻官》中那些合法性道具的斗法场面:你有虎头铡,我有黄马褂;你有尚方宝剑,我有免死金牌。这些自相矛盾的合法性道具都源出于至高无上的皇权。而那皇权本身,又自有一套玩意。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和氏璧,到服色、图案,称谓和“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一整套行头。凡夫俗子不免都有拜物教的习气,以及胡适先生所谓“拜名教”的敬畏之心。所以权力犹如商品,亦需要策划包装。而包装的方向就是权威的“非人格化”。你须得将威权从人身当中抽出来,注入一些器物或语录之中,方可使威权具有超越于人身之上的先验性及合法性,同时亦使威权可以名正言顺的传承。

比如汉初,叔孙通新制汉仪。礼成之后,繁文缛节,场面庄严。人人“莫不振恐肃敬”,皇帝撵出,皆俯首不敢仰视。流氓皇帝刘邦散朝回去,对老婆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笑傲江湖》中的杨莲亭,便效仿叔孙通,为东方不败定制了这么一套CI标识。大堂名曰“成德殿”,大堂经理便是“殿前点检使”了。教主的名号比皇帝矮一级,曰“文成武德、仁义英明圣教主”。教众行跪拜之礼,口中念念有词:“教主中兴圣教、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暗藏其中的合法性源泉,足以令任我行英雄气短,照单全收。要没有这一套行头,说自己口含天宪,欲赏善罚恶,便缺少些底气。峨嵋派有一枚“玄铁指环”,明教则有“圣火令”(金庸《倚天屠龙记》),苗疆总峒主有“绿玉竹符”(梁羽生《鸣镝风云录》),小小的铁鱼帮也有个“号令长江”的铁鱼令(古龙《彩环曲》)。那左冷禅五岳剑派合并之举尚未成功,便急不可待的炮制“五色令旗”,拿着它号令三山五岳。而萧逸笔下一个叫做云海和尚的家伙,和谢烟客一样孤家寡人一个,却也在江湖上限量发行一种特大号的制钱,唤做“如玉金币令”。上面刻着一行小字,“三湖四海通行”。这就只好说他是沽名钓誉了。

这些器皿大多和我们提过的丐帮打狗棒一样,有一种如教主亲临的象征。凭借其威权的“非人格化”,到了后来,甚至比后辈的帮会首脑本人更富于合法性,没有这玩意,就算枪杆子下出了政权,也风雨飘摇,名不正言不顺。比如那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秦玺,在吾国历史上相当一段时间,便有此种魔力,要当皇帝还非得将它把到手不可。而你看好莱坞新近的大片《指环王》,便知尚未“除魅”之前,西方的江湖也不过是这么个调门(关于指环王,另文再论)。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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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回复:王怡谈金庸

所以试想,在合法性道具的斗法中,那张三李四隆重出场,要不拿出个重量级的法宝出来。赏善罚恶,口说无凭,恐怕连谢烟客那一关也通不过。就算武功盖世,也是个僭主,没有合法性。所以两位使者向中原武林各人发出的请柬,便是龙木两位岛主精心设计的“赏善罚恶令”。令为两面铜牌,分别镌有一张和蔼慈祥的笑脸和一张狰狞凶煞的恶脸。做工精美,造型前卫。若是有无形资产之评估,身价自当在红塔山、长虹以上。

凭着这一“赏善罚恶令”,便为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凭空杜撰了一个根据。

若论人世间之“实质正义”,也无非赏善罚恶而已。赫胥黎在《天演论》中指出,人类一个迷惑不解的问题便是祸福无常,善人不得好报,恶人未受应有的惩罚。或如司马迁所云:颜回之夭,盗拓之寿,使人疑心善恶之无报。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倡导一种恶人下地狱、善人上天堂的想象。这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对于“实质正义”的永恒梦想。孔子说,如果“以德报德,以德报怨”,对你好与坏的结果都一样,那为什么还要对你好呢?如果善不能赏,恶不得罚,以功利主义的视点而论,那我们为什么行善,又为什么不能为恶?

法律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颜回之夭,盗拓之寿”一句话,便把问题提升到了宗教的层次。张三李四那种十年一度、犹如天外来客式的赏善罚恶,对于中原人士来说,已和法律的力量相去甚远,而更加类似于一种无妄的天灾。所以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不是执世俗之法,而是对于“天道”的模仿。所谓替天行道。

相信冥冥中有一种赏善罚恶的力量,是一切宗教的共通之处。书经有云,“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以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儒家所言的“天”,正是赏善罚恶的天,到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和灾异论,便把自然界的灾异福瑞解释为上天赏善罚恶的意志之外观。鲁迅先生回忆自己幼年的生活,说能在书塾之外、大众面前堂皇阅之的读物,只有《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和《玉历钞传》。其中“都画着冥冥之中赏善罚恶的故事,雷公电母站在云中,牛头马面布满地下”。所以赏善罚恶,成为儒家进行道德教化的主要凭借。

儒家讲感应,佛家则讲因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行善作恶都逃不出这个逻辑。伊斯兰教的六大信条中,也是大讲真主的“执掌还报,赏善罚恶”。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那更是一个雌蚜必报的主宰者。顾准认为,“基督教要有一个赏善罚恶的上帝,很可能直接受了希腊思想的启示”。如果我们相信冥冥间“赏善罚恶”的正义必然存在,就必然接着相信一个善罚分明的执行者的存在,必然相信一个关于善与恶的绝对的评判。但如果我们根本不信所谓“实质正义”乃是宇宙当中的绝对秩序,面对善恶之无报,我们又该怎么自处?

被誉为明末中国基督教三大柱石之一的徐光启,他对天主教的认识便从上帝是道德秩序的神圣来源这一点开始,徐光启说,“天主……为道德之源”,“以升天真福为作善之荣赏,以地狱永殃为作恶之苦根”, “其法能令人为善必真,去恶必尽”。必真必尽的原因,“盖所言上帝生育救拯之恩,赏善罚恶之理,明白真切,足以耸动人心,使人爱信畏惧,发于由衷故也”。在徐光启眼中,这个背景与鲁迅提到的“雷公电母、牛头马面”等充满威逼利诱的劝世手段相比,强出不知几许。徐光启以基督徒的身份批评帝王之法,“古来帝王之赏罚,圣贤之是非,皆范人于善,禁人于恶,至详极备。然赏罚是非,能及人之外行,不能及人之中情”。原因便在于缺失一个形而上的“赏善罚恶”的绝对源泉。“是以防范愈严,欺诈愈甚。一法立,百弊生。空有愿治之心,而无必治之术。必使人尽为善,则诸陪臣所传事之天学,救正佛法者也”。

因为儒佛两家把赏善罚恶的理由归于“感应”和“因果”,基督教和伊斯兰等教则把这种理由归于一个人格化的我主。前者看上去似乎更理性,更接近于近世“上帝已死”之后的科学。如民国佛教领袖太虚大师所说,“我们翻遍全大藏经,没有发现佛说他自己是创造宇宙万有的真宰,也没有发现佛说他自己握有赏善罚恶的权威”。佛是一位领悟者,而不是一位创造者。至于宇宙的真理则完全出于自然。这个自然的真理又是“道可道,非常道”的。这事实上已经是一种无神论,看似卑谦。然而危险在于:冥冥之中既然“无主”,就必然断断续续的涌现出替天行道的“僭主”来。既然佛是从“众生本位”跳上去的,那么人人皆可成佛,人人可以是佛的转世。既然“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实质正义的念头在人们心中无法断去,而又找不到一个善恶间的绝对的评判者——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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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回复:王怡谈金庸

那么人人都可以赏善罚恶,比如张三李四。

只要打造一块铜牌,就可以拿着鸡毛当令箭。

但是按徐光启的理解,什么“赏善罚恶令”,什么玉玺、龙袍,都不可能为“赏善罚恶”的行为立下真正的依据。没有一个上帝,就不可能有善恶之间的绝对标尺和道德诫令的神圣性。帕斯卡尔的话说,“没有一个上帝,人的堕落就没有意义”。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于彻底否定皇权神圣性的理由,一旦徐光启开始信教,皇权在他眼里就开始世俗化了,皇权的合法性危机便告来临。

显然,这个危机并不是将立法者从皇帝变为民众就可以安然弥补的。民主制度代表着一种世俗化之后的合法性理由,它并不能彻底解决“赏善罚恶”的实质正义问题,但它的一个好处在于,它把赏罚之间的权衡明确放在了一个程序性的正义观之上,终于杜绝了“赏善罚恶令”、“五色令旗”或者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之间的合法性道具的斗法。

而“赏善罚恶令”只不过是这种斗法的初级阶段,在“去魅”之后的现代,合法性的斗法就不再拘泥于打造铜牌,而是创建企图与神学媲美的现代意识形态。张三李四必须为自己的“赏善罚恶”立下历史决定论的恢宏背景,并在“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神学命题下为“实质正义”论划开善恶之间的绝对界限,并为自己的执法者身份进行伪神学的辩护。

所以民主的首要特性便体现为公共领域的世俗化。在真正的谦卑姿态下谢绝任何人关于“赏善罚恶使者”的上岗请求。并在公共权力的性质与运作的安排上,拒绝接受任何构建“实质正义”的形而上努力。在我看来,今人罗尔斯名噪一时的《正义论》,便是继马克思之后,对“赏善罚恶”的第二次大规模的形而上的哲学努力。尽管这一次的努力带着自由主义的价值背景,但这种在本质上煅炼“赏善罚恶令”的野心,却是反自由主义的。

孔子曰: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现代民主制度对于实质正义的形而上根基的拒绝,在我看来,恰恰出自于一种真正的谦卑,并为“天道”与“我主”的莅临留下了余地。人子耶稣只可能活在民主政体之下,他在任何一个皇权体制和意识形态政体下果真出现,都会对那个体制的合法性构成致命的颠覆。所以除了民主体制所宣称的“宗教信仰自由”外,其他体制下的类似条文都必然是叶公好龙。

如同任我行上台,舍不得废弃那些“教主中兴圣教、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合法性切口。现代起义军在20世纪40年代末,打着“赏善罚恶”的历史使命进入京城后,也舍不得完全抛弃作为合法性道具而存在的庞大的皇宫建筑群。尽管斗法主要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但对这个道具的占据,还是有如对“玄铁令”或者秦玺的争夺一样具有举足轻重的象征意义,令落荒而逃偏安一隅的原政权顿时失去历史的依靠。

最大的一种悲哀是终审法官从深山搬回了都市。深居简出的移花宫邀月宫主变成了闹市区的武林城城主江别鹤。如果说在一个世俗化的民主体制来到之前,对“赏善罚恶”的僭妄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和一个日常性的道德乌托邦相比,我倒宁愿接受一个远在海外的侠客岛,每十年出没一次,作为天道的“替代性产品”,对中原武林在民间的以武犯禁、“赏善罚恶”进行一次再校正。即便搞错了,也算是“颜回之夭,盗拓之寿”,原本就正常的很。

试设想,如果UFO里载来的,就是银河系之外某个“侠客岛”上派出的张三李四,每十年邀请这个世界上的各国政要去太空喝一次腊八粥,这个腊八粥就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高级法背景”。你说这个世界的权柄是变得更良善一些呢,还是变成更可怕几分?

就这样一面等着所有“赏善罚恶令”退出公共领域的一天。一面等着信仰之光将我们在暗夜里闪亮。而比较后现代的姿态如电影《绝代双骄》的结尾,林青霞说:这个“赏善罚恶令”还留着干什么,不如扔掉吧。刘德华回答:不。留着等我们的子女将来不听话,用这个来打他的屁股。

2002-02-23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5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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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回复:王怡谈金庸

香炉插香,是民间关于性交的隐讳比喻。周伯通私通刘贵妃,含蓄点说就是往段皇爷的香炉插了一炷香。和皇帝的女人通奸有何显要的意义呢?不是逐鹿中原的比喻,也不像前面两部电影的情节,有一些借同床之谊抬高造反者身价的意思。事情的关键在于皇帝的身份和君主制下的神权背景。九五之尊首先不是一种特权,首先是一种政治哲学。皇帝背后的神圣性是君主政体的合法性来源。皇帝只有一个,那么为什么是这一个,这个“天子”的独特性需要各种形式来烘托,最主要靠血缘,辅助的包括服色、图案等一整套的CIS。其中自然也包括皇帝的女人。一个女人一旦被称为妃子,她就不再是一个女人,而在抽象的政治学意义上成为一个公共物品(pubic goods)。公共性的意思当然不是谁都可以亲热,而是摇身成为皇权和君主政体下的道具。或者换言之,一个妃子的身体(有形资产)是专属于皇帝的,但一个妃子的名分(无形资产)却是全天下共享的。所谓母仪天下,“皇后”的头衔,本质上就是皇室为天下老百姓提供的一个公共物品,它构成了皇权的一部分,构成了关于政治合法性的一个完整阐释。

所以如果倒过来,皇后的身体一旦被其他的男人分享,“皇后”这个品牌被全天下共享的制度价值就像贞操一样消失了。因为皇权的神圣性在本质上和贞操是一回事,皇后的失贞将会使皇权的神圣性遭受打击,使统治的超验背景被削弱。甚至皇后的贞操就算没有失去,仅仅是被说三道四,这种怀疑的多米诺骨牌也会牵连到皇权本身。古罗马的凯撒也曾被人插过香炉,他将妻子庞贝业休掉了。庞贝业的情夫因为通奸发生在宗教仪式期间,而被控亵渎神灵。出人意料的是凯撒在法庭上坚决否认了他的妻子与被告有染。但凯撒是这样说的,凯撒的女人是不容怀疑的,一被怀疑就不能再作凯撒的妻子。

正是基于这个原因,霍贝尔在《原始人的法》中提出了这个问题:与首领的任何一个妻子通奸,究竟是一件私人性错误还是一项公共的犯罪行为?

在选举制度下即便和总统夫人有染,也是私生活问题无疑。但在君主制下,和一位皇后通奸就的确是一桩政治事件,是政治学必须思考的严肃命题。因为皇帝的合法性建立在一种神圣的意识形态背景上,这种背景又和皇帝的人身密不可分,并部分的和皇帝女人的人身也密不可分。所以给皇帝插香炉这档事就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对政治合法性的冒犯。但在现代社会,随着这种统治权力的神圣性和人身性不断降低,和领袖的女人有染这事的政治色彩也就逐渐淡化,直到领袖的夫人除了陪同出国访问可以报账之外,不再具有任何制度上的意义,而彻底退回私生活。

周伯通插香炉事件,也就还原为一个道德问题,而与大理国的千秋基业无干。


■游坦之的孤星血泪

《天龙八部》里的聚贤庄少庄主游坦之,父母双亡,在复仇的路上偏又爱上星宿派的阿紫,便一发不可收拾,向着异端的邪途奔去。武侠中人本来心中无君,加上他幼年丧父,就正应了孟子的话,所谓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丧父寻仇本是武侠的一大母题。金庸笔下的武侠人物,十有八九是孤儿,且身世不明。到古龙笔下的傅红雪,开始脱离和解构了寻仇的窠臼,但依然继承了无父无君的孤儿套路。一个个都像孙猴子从石头中蹦出,独立江湖。一面说这是从身份到契约,开始彰显个人主义的本体价值。是好事。但另一面说,这种个体性的彰显却是通过无父无君的决裂来树立的。这一点却不免令人寒心,并暗含高风险。游坦之的悲剧就是一个例证。无父无君之后,游坦之的发展丧失了一切的方向性,术语叫做“路径依赖”。也对善恶是非的标准失去了起码的判断力和敬畏心。唯一的推动力只剩下“里比多”。这股天地不仁的力量,又恰好被另一个无父无君、唯一的姐姐又惨死的阿紫姑娘给引爆了。

有学者尝言,中国文化是杀子的文化,西方文化乃杀父的文化。一个例证是鲁迅说翻开历史尽是“吃人”二字,所谓吃人即是“食子”。在中国传统政治学的譬喻中,国家和君主一贯被想象为阳性的存在,谓之君父,前面提及这是以一种拟制的父子关系来构建关于统治合道性的政治哲学。以这个譬喻看,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开启的激进主义浪潮,在政治学的意义上就等于“杀父”。我们的历史大而化之,是先用五千年的儒家文化杀子,然后被迫用一百年的暴力革命来杀父。通过杀父来确立子的个体价值。娜拉出走之后,整个民族就变成了游坦之。

无父无君意味着新一轮进化的开始。空白的纸张好画最美的图。成败之间倒并不在于是否遇上了同样无父无君的阿紫。金庸笔下还有一个与游坦之类似的无父无君的悲剧人物,是《射雕》中的杨康或者完颜康。但令人感到希望的另一个例子,却恰恰是杨康的儿子杨过。杨过在复仇的路上遇上小龙女,那也是一个无父无君天地不仁的邪魔外道。但《神雕》中的杨过夫妇二人,好几次都走在游坦之悲剧命运的边缘,却最终被郭靖拉回来,回归了“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儒家道统。我一直猜想杨过没有成为游坦之的理由,是否就因为郭靖的存在。那个被杨康杀父杀君、不忠不孝而背叛了的“道统”依赖,通过郭靖而在杨过身上复活。

正是郭靖将杨过身上因为无父无君而造成的暴戾之气慢慢化去,并成为了杨过的精神之父。就统治的合道性而言,我们在暴力革命之后的民族命数,也一直在遇上阿紫还是寻找郭靖之间徘徊。困境在于一方面因为五千年的杀子文化,使个人主义的本体价值迟至今日仍无法健康的确立。而另一方面君父已死。尽管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阳性的超验父权逐渐阴性化,换成了以“母亲”为名的现代全权主义的政治哲学譬喻。但以传统天道构建民族国家和世俗政治的合法性,这个超验的基础已经消耗殆尽了。

不过一种较乐观的看法是,再严酷的专制或再激烈的革命下,父与子其实都是假死。一方面,拟制的父子关系及其超验背景的政治哲学不断嬗变,仍然有效的支配着辛亥之后百年的政治合道性。多少伪父临朝,一半是阿紫,一半是郭靖。但另一面,一个现代市场经济与价值多元的社会,让个体本位的价值慢慢康复、生长。这一生长完成之后,不肖子便可以宪约自立,彻底清除无父无君带来的暴戾与浮躁。大头鬼游坦之完成艰难的转型,而最终有望成为神雕大侠杨过。

才不枉这一百年的孤星血泪。

2003-02于步云。
注:“插香炉”一说参见陈永苗《乱弹:给皇帝香炉插柱香》,小文受其启发良多。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8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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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回复:王怡谈金庸
江湖横议:欧阳锋的毒能流多久
王怡


人们心中善恶的观念往往是持久而绝对的。尤其在从柏拉图到康德的欧洲先验主义的理性传统下,善或者恶似乎都是真空状态下的一种纯逻辑观念,不加一种相反的外因进去,就不可能相互转化。换言之善不会平白的变质,恶也不会仅仅因为时间的经过,因为记忆的淡化而消失。

乍一听这看法也没有问题。恶毒的经久不息有一个厉害的故事,《射雕》中的“西毒”欧阳锋,在大海上与周伯通打赌,说可将数千的鲨群一举翦灭。他捕捉一头鲨上船,从自己杖头的两条毒蛇口中,挤出满满一杯“黑如漆、浓如墨”的毒汁,倒入死鲨的伤口中,再扔入海去。群鲨一阵抢食,不久纷纷毙命,又成抢食的对象。十而百,百而千,果然将那鲨群尽数歼灭了。谬毒流传,何能一至于斯?不但令周伯通一干人等尽皆变色,也足以令读者矫舌不下。洪七公不耻下问道,“你小小一杯毒汁,凭他毒性厉害无比,又怎能毒得死这成千上万的巨鲨?”

欧阳锋这样解释,“这蛇毒甚是奇特,鲜血一遇上就变成毒药”,于是一条鲨鱼毒发之后便有了数百斤的毒汁。第二条遇上就“又多了数百斤毒汁,如此愈传愈广,永无止歇”。

要依他小说家言,今日不但是鲨鱼,海洋鱼类大概都该灭绝了。霸道的就在这个“永无止歇”上。如说是毒汁高度浓缩,一滴可杀死哪怕一百一千头巨鲨,那总也有个game over的时候。只有西毒这说法才可能“永无止歇”,这毒已不是毒,已成了一种遗传基因,成了一种创世纪。犹如撒旦说,“要有毒”,就有了毒。在武侠中这种夸大毒性的情节比比皆有,再如古龙小说改编的电影《楚留香》,无花和尚为了毒死水母阴姬,特意寻找阴姬饮用泉水的源头,在上游投入剧毒“天一神水”,川流不息之后,居然依旧还有毒。

恶永远都是恶,不可能被稀释。这种对于善恶是非的抽象的正义观,正是这种种夸张情节背后能被我们接受的潜意识。说白了是对第二条之后的鲨鱼的“有罪推定”。你吃了有毒的东西,你就是有毒的东西。如果将这情节的寓意推延出去,将物质性的“毒”换成观念性的“恶”,这种逻辑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了。而另一种不同于欧陆先验主义理性传统的逻辑,是以英美为主的经验主义智慧。它拒绝那种将概念抽象化的倾向。以君主制为例,第一个君王就像是第一条鲨鱼,先验的正义观和经验的正义观都承认它的权力来源的确是非正义的。然而分歧在于,这种统治的权力到了第十五条鲨鱼(比如路易十五)的时候,这种君王的权力是否仍然是“非正义”的呢?

经验的正义观会认为非正义在相当程度上已被稀释了。用贡斯当的话说,君主制逐渐成为了“被时间修正和被习俗软化的制度”。时间的流传可以变恶为善。他认为当初的恶无论多厉害,到了第十五条鲨鱼就不再有毒了,说不定还滋味不错。这在绝对化的抽象逻辑中当然讲不通。但先验的正义观无法解释这样的事:为什么清初老百姓为不剃头可以不要命,到了清末却反过来,为了留辫子可以不要命了?

更厉害的在对财产权的态度上。洛克认为财产权可以由最先的占有而来。这是经验主义的逻辑,英美的财产权法都建立在这个根基上。最先的占有尽管不公平,但符合条件的占有一旦时间长了,不是你的东西也可以变成你的东西。但从康德到马克思都不认这个帐,他们觉得占有只是一个非正义的事实,不正当的事情时间再长还是不正当,怎么会转身变成正当的权利呢。这是从根本上否定财产权原则的一个先验逻辑。所以我们的法律到现在还是不承认“先占”可以成为权利的来源。我们几乎不承认任何可以使“不正当”变得正当的理由。这和欧阳锋的蛇毒理论一样,毒永远都是毒。不承认它会变淡,变没有。比如一件赃物(第一条鲨鱼)被卖给了不知其是赃物的张三,赃物还是不是赃物?张三又转售给了李四。李四是否能够拥有合法的财产权,他手中的“赃物”是否依然含有剧毒?一件在来源上有问题(有毒)的财产经历了无数的流转和继承之后,是否都“永无止歇”地是一件有毒的财产?

这里有着两种正义观的较量。一种是绝对的和无期限的,存在于理念的世界。一种是经验的和即时的,也是在活生生的现实中可以企图把握的标准。哪一种更令人对未来有信心?恰好是第二种。因为从国家主权到个人财产,没有一种权利经得起查祖宗八代。没有上帝,这世间就没有干净的权利可言。流毒也好,财产也好,“永无止歇”只能令李四们寒心,令财产的流转甚至河流的奔腾都踌躇不前。

经验主义的正义观意味着谦虚。给定一个时间,给定一个程序。善恶只能在其中去判断和衡量。超出的部分最好留给上帝。

2003-03-17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8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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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回复:王怡谈金庸
情妇们的江湖
王怡


女人的地位,是衡量金庸笔下的江湖与古龙式江湖的要害。显而易见的在金庸笔下,几乎没有荡妇。犹如15世纪之前的欧洲,我们也无机会看见裸体。《神雕》中小龙女落难时罗绸零乱,已经是极限。女人们对江湖也谈不上什么政治影响力,即便峨嵋掌门灭绝师太,只是凭一已的武功高妙。换言之武功面前男女平等,女人不凭武功能够控制江湖的极为罕见。算来算去只有一个丐邦的马夫人施展妩媚,把诺大一个江湖搞得险些颠倒。基本上,在金庸那里我们看不到女人的欲望在江湖上出场。也如人类历史的大半时段,女人的欲望尚未大规模渗入公共领域。要么如黄蓉绝顶聪明,一辈子还是绕着郭靖严防死守。那么如周芷若情场失意便一心去做武功天下第一。如女权主义者批评的,金先生横竖只让半打女人围着男主角,从不肯让女人来支配江湖和江湖上的男人。似乎女性本无这样的欲望,亦无这样的能量。

黄蓉是一个典型,奇门遁甲精灵古怪无不精通,称为金庸笔下聪敏第一应该得票率最高。但黄姑娘偏偏在一桩事上却和郭靖一般混沌。就是“做了夫妇后如何生孩子”的问题始终想不透。一次和郭靖进行纯学术性的研讨被欧阳锋撞见,叫她去问她娘。以后一灯大师讲述周伯通与刘贵妃的情事。黄姑娘又屡次发问,段皇爷只好搪塞,说你长大自然就知道。黄蓉以来在襄阳产下郭襄,看来终于还是被她知晓了。黄姑娘尚且如此,其他李姑娘王姑娘等好不了哪里去。可见金大侠所描述的江湖,女人们基本上都处于未成年少女状态。江湖完全由男人的欲念支配着,女人的欲念只是一种附庸。注定无法走入历史的宏大叙事。

读金庸的武侠便知资本主义缘何不在中国落户。德国学者桑巴特对于资本主义在近代欧洲的蔓延,曾有不同于韦伯求诸新教伦理的解释。关键处就在女人。一言蔽之,资本主义之前的江湖,是由男人的欲念推动的江湖,充其量只能小康。资本主义的江湖则是由女人的欲念推动的江湖,女人的欲望一但进入公共领域,资本主义就来了。

桑巴特总结到,不是节俭而是奢侈,才催生出了资本主义。正是进入公共领域的女人们带来了奢侈。物质的膨胀首先基于女性情欲的膨胀。欧洲几个世纪以来铺天盖地的“非法的情爱”。使政治成为了“情妇们的政治”。法国的弗兰西斯一世开创了近代的欧洲宫廷。使之成为一个充满盛会和宫廷贵妇的辉煌的政治中心。而不像在中国的皇朝那里仅仅是帝王一个人的禁脔。法国宫廷将贵妇和上层社会的少女集合起来,她们以自己“出类拔萃的文雅和修养”轮番征服包括国王在内的王公大臣。法国宫廷成为各国王室亦步亦趋的范本,也成为整个巴黎包括骑士和暴发户们拙劣模仿的对象。宫中贵妇的修养和行头也成为高级妓女们的楷模。骑士精神开始世俗化,不再是对于领主夫人的柏拉图式的敬仰,而是努力“使自己的情妇成为宫中最重要的角色”。桑巴特指出,近代宫廷的主要特征即是“情妇的统治”。到了17、18世纪,每20个宫中显贵至少有15个与自己的情妇共同生活。18世纪的法国,每一年都有公开出版的可供交游的上层妇女的名录,详细列出姓名、地址、才干、修养及面部特征。

奢侈和权欲成为女人们在公共领域内的欲念。我们可以列出那些名重一时的贵妇,蓬巴杜尔夫人,在成为路易十五情妇的19年中,她用于个人消费花掉的钱达到3600多万里弗尔。这些花销至今存有详尽的帐目。她掌管着事无巨细的一切宫中事务。路易十五的另一位情妇杜巴丽侯爵夫人,则在5年时间花掉了1200多万。路易十四不断给他的情妇修筑城堡,其中一位是来自英国宫廷的著名贵妇路易丝.克努阿勒,有人得体的评论说,路易丝的丝绸裙带“将英法两国连在一起长达15年”。

情妇们的奢侈使花钱开始成为一种修养。修养总是体现在花钱而不是挣钱上。所以狄德罗要感叹,说人们以前富而不露,现在却拼命花钱。孟德斯鸠曾坦诚的对奢侈予以评价,他说“富人不挥霍,穷人就将饿死”。可见容纳女人的欲念对于资本主义的诞生何等重要。江湖上的女人若都是黄蓉,就难免要饿殍遍野了。

除开奢侈,情妇们的另一特点是独立和共享。情妇们因此翻云覆雨,在床笫之上将王权稀释,因为臣属通过与君王驾驭同一具身体而获得了平等性。而情妇们则坐收渔利,将男人们的政治下降为情欲分配的指标。桑巴特指出,正是充斥了情妇的宫廷生活而不是一个单独的女王才开创了属于女人的统治。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或者武则天、慈禧太后的时代,都远非女人的统治。因为政治并非由女人的欲念推动。一个单独的女皇无非就是一个单独的灭绝师太。她领导的仍然是一个男人的帝国。只须看中国历史上那些风云际会的后宫女人,她们一生中的欲念与杰出的男人无缘,只能降尊纡贵与薛怀义、张宗昌、李莲英这些下三滥的男人肌肤相接。女皇个人的欲念依然卑微无比,依然无法以矜持的姿态进入公共领域。

情妇的奢侈带来了资本主义,寡妇的奢侈却总是充满着亡国的气息。

直到古龙笔下的江湖,才开始类似于17世纪的欧洲。像黄蓉那样的傻大姐都被扫盲了。江湖上可以随处看见裸体。即便冰清玉洁的女子,也是动不动就脱衣服。这一点过犹不及,使古龙也常被女权主义者垢病。江湖中的女人不再凭借武功,而开始凭借性别的魅力征服世界。江湖开始出现情妇的统治。两个典型的代表,一是《楚留香》中的丐帮夫人秋灵素,她早年的**网络将武林中权势显赫的人物除和尚外几乎一网打尽。数十年后还令几大门派的掌门人甘愿为她而死。另一个狠角色则是《小李飞刀》中的林仙儿。古龙的武侠总是充满了如此这般的女人。情妇的涌现说明武功不再是虚构的江湖世界中唯一的稀缺资源。华山论剑的故事就显得比较幼稚了。通过女人的欲望在江湖上正式亮相,作为更为现实的稀缺资源,金钱也就开始进入江湖的话语。上官金虹和孙老头这样的人决不会傻乎乎去论剑,他们忙着争地盘、开分舵。照此路数发展下去,资本主义不久就快来了。而武侠也就再写不下去。

歌德说,伟大的女性,引导我们前进。这话同时具有崇高和低俗的含义。公共领域中的情妇们和情妇们的奢侈,对于一个资本主义的江湖而言,也许正如伏尔泰所言,“多余,但是必不可少”。

以此观照,我们目前几乎大有希望。

2003-04-07于红照壁
《议报》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29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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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回复:王怡谈金庸
江湖横议:岳不群的联邦主义
王怡


江湖上梦想千秋一统的,从来不胜枚数。单单一部《笑傲江湖》,东方不败、任我行和左冷禅,一个个独夫前赴后继,与20世纪初共和以来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情事有几分相似。华山派掌门岳不群也算一个,但稍稍不同。在嵩山封禅台上比剑夺帅,以辟邪剑法出人意料刺瞎嵩山派左冷禅之后,这位伪君子成为左冷禅苦心策划的“五岳派”新掌门。此时机锋一转,岳不群竟然一改集权主义思路,对合并后的“五岳派”采用了联邦主义的政治体制。他命其他四派的掌门宿老,仍然分别掌管帮中事务。除一个“五岳派“的名号属于品牌共享外,各派人事、财政和军事,都不用移交整编。各派弟子既是五岳派的弟子,同样也仍然是各自剑派的弟子。落败的嵩山派颇感意外,在一边冷眼旁观的少林方证大师和武当冲虚道长,见状也终于松一口气。

有人说这是岳不群进行权力整合力不从心,是伪君子的姑且之计。这是因道德上的藐视未免小瞧了岳不群。君子剑饱读诗书,与其他江湖大佬毕竟殊为不同。左冷禅先前明确提出“五岳派”合并之后,就不再有“华山派”、“嵩山派”、“恒山派”等字号,大家都是五岳剑派的师兄弟。这是只承认一重主权的中央集权体制,也是江湖上自古以来帮会兼并几乎唯一的思路。但以岳不群当时夺帅的处境论,五岳剑派内部对于并派的反对意见,都已被左冷禅先以各种手段弹压下去,岳不群和袁世凯一般,只管摘桃子而已。这是其一。其二,岳掌门的伪君子面目尚未暴露,又以惊世骇俗的剑法比武夺魁,其江湖威望指数冲上涨停,恐怕与少林武当两位瓢把子相比也是不遑多让的。更重要的一层,是嵩山顶上实力最强大的恒山派令狐冲和在他背后撑腰的少林武当,都摆明了支持岳不群。如果岳不群也一样怀着单一制中央集权的传统逻辑,当时接管五岳剑派、建立大一统垂直政体,那是名正言顺、顺水推舟的事情。五岳派内外都无人有反对的力量。岳不群尽管伪诈却并不笨,知道一旦良机错失日后难免要徒生波澜的。以岳不群当时的优势,来比共和初年的孙文、袁世凯和蒋介石,都要胜出一筹。然而,后面的诸公却千辛万苦都要以共和之名,强力推行独裁之实。就是因为春秋大一统的思路根深蒂固,终究是诸公梦寐以求的蓝图。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30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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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回复:王怡谈金庸
但岳不群的联邦主义并非权宜之策,我宁愿相信他是深思熟虑的。你看他比武前的一番话,以华山派当年气宗、剑宗之间腥风血雨的内斗,说明并派以减少内耗的必要。并大谈渐进主义的道路。提出像五岳这样有历史渊源的帮会可以先行尝试合并,一步步推进扩展秩序,“五六十年将略有小成”。左冷禅听他这样说,就感到拖沓,说那时恐怕在场诸位大多不在人世了。大致说,岳不群是改良派和联邦主义者,左冷禅则是激进派和中央集权主义者。想来因为岳先生当年曾在内斗中被前辈高手一剑穿心,大难不死才侥幸存活。对于如何整合分歧,维持江湖共同体的平衡自有血的教训和旁人不及的见识。一种模式是完全凭强权建立垂直的集权体制,秦始皇以来就是传统路数。另一种是尝试介于帮派结盟和集权体制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复合主权的联邦主义。岳不群显然选择了第二种。说明他养气数十载,尽管为人奸伪,但对于集权主义传统的膜拜,却比东方不败、任我行和左冷禅一干人,也比从孙文到蒋介石诸公都轻微得多。拿民国初年的情形比,有些近于陈炯明。

岳先生尝试的联邦主义,是近代以来一种多中心、非集权的共和政体。公民在多重主权下既是联邦的公民,又是各州部的公民。资源的整合不光靠强力而侧重于各方间的妥协和平衡。联邦最初起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同盟。所谓同盟都很松散,也称为邦联。只在某些方面对外一致行动,好像企业竞争中的卡特尔组织。武侠中的江湖,这种同盟是很多的。合并前的“五岳剑派”就是这样一个邦联组织,左冷禅为盟主,五派间讲究同气连枝,各派弟子之间也互称师兄弟。合并为“五岳派”后,就进入岳不群领导的联邦阶段了。这也是邦联天长日久之后通常的变化。如西欧的荷兰(尼德兰)和瑞士,以及美国,都是由邦联而逐步变为联邦的。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31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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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回复:王怡谈金庸
一个国家因大一统意识形态的势弱,可尝试由集权主义而转为联邦,如同君主制势弱便通过虚君立宪得以稳固一样,都是欲擒只好故纵。但因凝聚力的亢奋而由邦联变成单一制集权主义的,我孤陋寡闻,江湖内外都没见有过。因为久在自由中,要复得返樊笼,那是打死都不会情愿的。这也是恒山派定静、定闲两位师太宁死都不同意“并派”的根本原因。邦联最多只能进一步,变成岳不群式的联邦制,却不能得寸进尺变成左冷禅式的集权制。

如果说自由主义的根本精神是对于政治的怀疑。那么联邦主义的精神就是对离我们过于遥远的权力的怀疑。岳先生之所以成为江湖上罕见的联邦主义者,在于他看清了这一点。发现只有联邦制,才能在权力的远与近之间求得平衡和谅解。


作者: 刘国重   2007-8-15 22:3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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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回复:王怡谈金庸
至于岳不群的联邦主义,是否会像孙文一般叶公好龙。可惜“五岳派”刚刚成立,岳先生便迅速覆灭,使读者不得而知。好在今日中国又开始有了地方鼎盛的局面。说不得哪天意识形态轰然坍塌,希望出来比剑夺帅的是伪君子岳先生,也千万不要再来一个孙文。

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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